该不该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日前有律师称,中音协决定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收费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也就是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收费标准。(12月5日中国经济网)

当网友们听说《哀乐》也有可能要收取音乐版权费时,一时间议论纷纷表示难以理解,甚至有人还提出了《国歌》是否也该收取音乐版权费的抗议。相比较而言,对于卡拉OK、商场、宾馆等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人们一般很容易接受。而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许多人感到不能接受。

不能接受的原因,正如网友们所言,一旦向殡仪馆收费,殡仪馆就会将此费用转移到死者身上。如此一来,就等于直接向死者收取《哀乐》音乐版权费。向死人收取音乐版权费,这样做合理吗?死者家属在忍受着亲人离去的悲痛时,还要掏钱付《哀乐》的版权费,是不是很不人道?

而且,殡仪馆方也不能接受。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花了钱买的光碟,也就是说已经付过钱了。付过钱的音乐,怎么播放了还要收费?如果这样的话,消费者花钱买个碟回家播放,是不是也要收取费用?和殡仪馆相类似的,还有在民政部结婚登记处播放《婚礼进行曲》等,是不是都应该收取音乐版权费?

这些疑问的存在,说明了殡仪馆和卡拉OK、商场、宾馆等场所的不同。卡拉OK、商场、宾馆等场所属于消费领域,人们去那里,其本身就是去消费或享受的。但殡仪馆、结婚登记处等场所,既公益又不完全是,既商业也不完全是,似乎介乎两者之间,很有些边缘性的味道。

实际上,向殡仪馆收取《哀乐》音乐版权费,关键要看殡仪馆如何使用《哀乐》。假如殡仪馆播放《哀乐》是向死者家属收费的,这就是有偿服务。意味着殡仪馆和卡拉OK播放音乐一样,同样具有商业性。即使不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的版权费,殡仪馆也已经向死者家属收取了播放《哀乐》的费用。

反之,如果殡仪馆播放《哀乐》纯属公益性,不向死者家属收取任何费用。那么,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无异于是向《国歌》收取音乐版权费。这种收费,是不合理的。因此,该不该向殡仪馆收取《哀乐》音乐版权费,只需看殡仪馆在《哀乐》的使用上是公益性还是商业性即可。既然是商业性,或许就可参照卡拉OK来收取音乐版权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