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把孩子的死亡当成产品卖钱?


   昨天晚上看CCTV_2,说有一个十岁同学落水身亡,他的三个同学不仅仅不救,而且连呼喊也没有,悄悄地走了,象没发生任何事一样,去了网吧。晚上回家后,经人再三追问,才知道真像,然而,那个同学已经死亡已久了。

  本来,离他们出事的地方面100米远的地方就有很多大人在劳动,如果他们及时呼叫,悲剧可以避免。

    事后,死亡孩子的家长把三个同学的家长告上法庭,让三个孩子的家长赔款,此事争执到了电视台。电视台反复讨论谁该赔钱,该赔多少钱,那么,那三个孩子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们为什么不去救人,我们却没有讨论。

    我们反思我们当前的社会价值观念,当有人出事时,不是讨论问题,事事上法庭,以赔钱为结果,不管多大的事,都可以折合成一定数目的钱,比如,死者的家长就是如此,他不是对孩子的失去悲伤,而是到处追讨赔款。看起来是伸张正义,其实是把孩子的死亡当成产品卖了。

    我认为,当出现问题时,我们打一个十岁孩子的屁股是不公证的,心理学中讲,任何一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孩子们到底怕什么?我们要弄清楚。这样告上法庭,只能让孩子更害怕,怕挨批,怕赔钱,怕挨打。电视里说,这几个孩子都到别的地方上学去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我们应该全社会提倡相互帮助,有爱心,而不是“不和陌生人说话”,“不给陌生人开门”,把这些国家课本中的所谓“安全教育内容”删除才是呀,我们总是得提倡点积极向上的东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