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8月23日凌晨,我位于某小区的别墅被盗,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0万元。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案发当时物业公司设在小区的保安亭无人值班。我想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请问谢律师,这在法律上可行吗?
谢恒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别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双方之间形成的是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有证据材料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业主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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