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策划一线的心得(三):敢替客户拿烫手山芋


  07年12月份,一个自称“马海峰”的人,声称自己是重庆某电视台记者,打电话给重庆某民营企业负责人,要该企业在他们电视台做广告。因本人负责该企业的品牌推广,企业负责人就让其和我联系。可这个“马海峰”和我通话时,身份突然又变了,自称是一个律师,说有人委托他起诉我,要和我当面谈谈。其实,其来电之前,客户已经告诉我,可能他这么一个人找我。假如他要坚持自己电视台记者的身份,我还真想和他见见面,他若真的是电视台记者,也不是没有和其合作的可能。遗憾的是,他自己又把自己变成了“律师”,更可笑的是,我问他是哪家律师事务所的时,他竟然不敢说话了,这不能不让人生疑。他挂电话后,我按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打回去,电话始终没人接。我明白了:这个“马海峰”又是一个骗子……

  我做策划这些年月里,几乎每年都要帮客户应付类似的事件。不仅应付骗子,还要应对其它所谓的“强势”势力,包括一些依仗职权刁难企业的政府部门,还有一些动辄以暴光相威胁的不良媒体,甚至还有权倾一方,但又总想到企业揩油的地方官员。说这些,并不是炫耀我有多能,而是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上,邪永远压不了正。关键是策划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的驱使。我是行伍出身,也可能是我所在部队的英雄精神影响了我,我从来不惧怕任何恶势力。从我踏进策划行起,就开始了和企业的各类“反动势力”打交道。在这过程中,我也逐步学会了怎样和企业的反动势力周旋。当然,替客户解决棘手问题,光有“亮剑”精神是不够的,还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策略。最重要是,要有对客户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不畏权贵,不畏黑势力的气概。

  作为策划人,一旦和客户缔结合作关系,就要全身心投入客户的事业中,真正把客户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我认为,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的主要体现就是敢替客户拿烫手山芋,擅于替客户处理上述那些棘手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双方合同约定之外的事,策划公司可做可不做。但我和我的团队坚持做,并且不计代价地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我们的增值服务,也是我们为客户创造的附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