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房地产企业讨论组织结构设计方案时,与该企业的董事长讨论起“职务称谓”的话题,进一步验证了自己的一贯观点:职务称谓不是无关紧要,而是名与实的艺术。
想必大家还记得某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黄宏表演的小品《打扑克》,两人把名片作扑克,其精彩的表演将职务称谓这一严肃的话题演绎的淋漓尽致,令人捧腹大笑。不知大笑之余,有多少人思考职务称谓的问题。
古代封建社会,国家元首成为皇帝、陛下,而皇帝本人自称寡人、朕。国外也一样,例如沙俄的彼得大帝。实行宪政民主后,国家元首的称谓也变了,现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元首叫总统,实行君主制的国家叫国王,政府首脑叫总理,或者首相。只有一个国家实例外,就是日本,至今还是天皇陛下。因自悲而自大,从这一点上可见日本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国家。
在政府机关里,称谓是公务员们毕生追求的目标。有人为了一个称谓,不惜重金买官,不惜雇黑杀人。在正式场合,比如开会时,称呼什么不能有任何差错,张副市长就是张副市长,不能叫张市长;在非正式场合,上级称呼下级可以叫小王、老李,下级称呼上级时,张副市长就不是张副市长了,而是叫张市长,有艺术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称谓就更有艺术了,去掉姓,称××同志,既显亲切,又显庄重。
到了企业里,称谓就像时下的股市,一个字:乱!
先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称谓董事总经理,可偏偏是董事长满天飞。前些日子,偶遇一位从公司离职单干的同事,递给我一张名片,职务是董事长兼CEO,可我知道的是他的公司只有三个人。我戏言:“比我职务高了,我还是总经理,你是董事长了”。那位同事只是尴尬地嘿嘿笑。这种事相信大家都遇到过。据说,许多大学生毕业后自己创业,哪怕是一个人,背着二手笔记本搭出租车到处推销,掏出来的名片困难也是“董事长”。这或许就是境界吧――越小就越装大,真正做大了的时候反而求真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用在乎别人怎么看,这叫自信!人家香港的大老板还叫董事局主席呢。如果搁在大陆,不是找戏谑吗。还是不自信!
再说企业的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的称谓,称为经理,只不过现在见怪不怪了,否则真有可能与下属部门经理混淆。当一个企业下属有多个分公司、子公司时,如果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称为总经理,那么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就不能称为总经理了,为了以示区别,此时应该称为总裁。因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本部的职能部门(或职能中心、事业部)的负责人与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平级的,此时也应该改称总监或总经理。不过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一般行不通。我们曾经咨询过一家国内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该公司下属三个区域公司,17个项目公司,可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是叫总经理。“不能改,我们上级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是总经理呢,我万不能叫总裁”,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该公司总经理的一脸无奈。随着职业总经理不断增多,近年来,许多企业的总经理为了与职业总经理区别开来,名片上的称呼改为了“董事总经理”,这是最准确的称呼。
对于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来说,在绝大多数企业称为“经理”,有的集团公司称为总监或总经理,都是比较恰当的。但我个人不太推崇“部长”的称谓,总感觉部长上面是总理,而不是总经理。
无论是中层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称呼在招聘工作中非常重要。如果是部门经理,招聘时按照中心总监招聘可能更能吸引人;如果是主管,比如招聘一名客户关系主管,招聘时按照客户关系经理可能更能吸引人――注意,不是客户关系部经理,而是客户关系经理!现在意义上,“主管”早已不意味着下面一定要有专员了,因为专业可以普遍上升为主管了――主管就是主要负责某项或某些具体职责任务。想一想,一个客户服务专员的名片上是“客户关系经理”,在对外接待客户、处理投诉时不是更有分量吗,不是更有责任心吗。即使是面对同学、太太,不是也更有面子吗。为了吸引、留用人才,称谓改一改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也是与时俱进。
职务称谓的确是门艺术。不过在任何时候还是要记住:名副其实,与时俱进。
想必大家还记得某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黄宏表演的小品《打扑克》,两人把名片作扑克,其精彩的表演将职务称谓这一严肃的话题演绎的淋漓尽致,令人捧腹大笑。不知大笑之余,有多少人思考职务称谓的问题。
古代封建社会,国家元首成为皇帝、陛下,而皇帝本人自称寡人、朕。国外也一样,例如沙俄的彼得大帝。实行宪政民主后,国家元首的称谓也变了,现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元首叫总统,实行君主制的国家叫国王,政府首脑叫总理,或者首相。只有一个国家实例外,就是日本,至今还是天皇陛下。因自悲而自大,从这一点上可见日本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国家。
在政府机关里,称谓是公务员们毕生追求的目标。有人为了一个称谓,不惜重金买官,不惜雇黑杀人。在正式场合,比如开会时,称呼什么不能有任何差错,张副市长就是张副市长,不能叫张市长;在非正式场合,上级称呼下级可以叫小王、老李,下级称呼上级时,张副市长就不是张副市长了,而是叫张市长,有艺术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称谓就更有艺术了,去掉姓,称××同志,既显亲切,又显庄重。
到了企业里,称谓就像时下的股市,一个字:乱!
先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称谓董事总经理,可偏偏是董事长满天飞。前些日子,偶遇一位从公司离职单干的同事,递给我一张名片,职务是董事长兼CEO,可我知道的是他的公司只有三个人。我戏言:“比我职务高了,我还是总经理,你是董事长了”。那位同事只是尴尬地嘿嘿笑。这种事相信大家都遇到过。据说,许多大学生毕业后自己创业,哪怕是一个人,背着二手笔记本搭出租车到处推销,掏出来的名片困难也是“董事长”。这或许就是境界吧――越小就越装大,真正做大了的时候反而求真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用在乎别人怎么看,这叫自信!人家香港的大老板还叫董事局主席呢。如果搁在大陆,不是找戏谑吗。还是不自信!
再说企业的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的称谓,称为经理,只不过现在见怪不怪了,否则真有可能与下属部门经理混淆。当一个企业下属有多个分公司、子公司时,如果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称为总经理,那么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就不能称为总经理了,为了以示区别,此时应该称为总裁。因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本部的职能部门(或职能中心、事业部)的负责人与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平级的,此时也应该改称总监或总经理。不过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一般行不通。我们曾经咨询过一家国内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该公司下属三个区域公司,17个项目公司,可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是叫总经理。“不能改,我们上级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是总经理呢,我万不能叫总裁”,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该公司总经理的一脸无奈。随着职业总经理不断增多,近年来,许多企业的总经理为了与职业总经理区别开来,名片上的称呼改为了“董事总经理”,这是最准确的称呼。
对于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来说,在绝大多数企业称为“经理”,有的集团公司称为总监或总经理,都是比较恰当的。但我个人不太推崇“部长”的称谓,总感觉部长上面是总理,而不是总经理。
无论是中层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称呼在招聘工作中非常重要。如果是部门经理,招聘时按照中心总监招聘可能更能吸引人;如果是主管,比如招聘一名客户关系主管,招聘时按照客户关系经理可能更能吸引人――注意,不是客户关系部经理,而是客户关系经理!现在意义上,“主管”早已不意味着下面一定要有专员了,因为专业可以普遍上升为主管了――主管就是主要负责某项或某些具体职责任务。想一想,一个客户服务专员的名片上是“客户关系经理”,在对外接待客户、处理投诉时不是更有分量吗,不是更有责任心吗。即使是面对同学、太太,不是也更有面子吗。为了吸引、留用人才,称谓改一改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也是与时俱进。
职务称谓的确是门艺术。不过在任何时候还是要记住:名副其实,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