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出364亿违规资金是“有功”还是“有过”?
反腐败,治理商业贿赂、查处浪费都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大问题。然而,有谁会想到,就一个湖北省,在2006年的审计中就审出364.4亿元违规资金。
在1月28日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题为《湖北:治理商业贿赂查处浪费 审出违规资金364亿》的报道中是这样说的:“湖北省审计机关去年共对3849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364.4亿元,在治理商业贿赂、促进增收节支和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全省审计机关以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发现和移送案件77件,同比增长24%。在对某高速公路改造工程审计中,发现该工程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虚报造价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公安、检察等机关已逮捕或收审27人,包括该工程副指挥长、工程部长及多名监理人员。在国土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农村信用社等审计中,共移送案件28件,已有14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死人。一个湖北省,3849个单位一年就有364.4亿元的违规资金。如果把它换算成用一个单位来表述,那么一个单位平均就有946.7394万元违规资金。
看着一个单位有近“千万元”的违规资金,人们不禁会想,湖北省共有多少个单位?一个省不可能只有3849个单位的吧。可以说现在审出来的364.4亿的违规资金只能说是全省所有单位的“冰山一角”而已,而全省真正的“违规资金”肯定比现在还要多得很多。
也许人们还会问,湖北省现在审出来的364.4亿的违规资金,说明了什么?是说明反腐败战果“辉煌”吗?然而,如此巨大的反腐“战果”,又让人们不禁心存疑虑,湖北省在反腐败工作中究竟是“有功”还是“有过”?是“功大”还是“过大”呢?
如果说湖北省是“有功”的,那么湖北省往年审计出来的违规资金又是多少呢?按照逻辑推理只有比2006年的多,不可能比2006年少的。为何如此说呢?大家想想就会明白的。因为当前党中央在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查处浪费上的行动可谓是轰轰烈烈的。这几年的反腐败成效也是很明显的,全国人民是有目共睹的。
如果湖北省在执行中央的反腐精神是很得力的话。那么,在这种反腐败的高压政策下,湖北省在2006年还能审出364.4亿的违规资金,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了。如果照这样推来,往年的违规资金肯定比2006年的364.4亿违规资金还要多的。
如果我们反过来想,湖北省在往年审计出来的违规资金没有2006年的364.4亿的违规资金多,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2006年,湖北省的反腐败的力度是不是很值得人们怀疑呢?如果说那些腐败分子,国家越反腐败他们的胆子就越大,那岂不是说我们国家反腐败的政策有点不对路么。但事实是党中央的反腐败政策是对路的,也是有效的。那么这不又正好说明湖北省在执行中央反腐败政策的力度上是不够的,才使那些腐败分子不仅没有惧怕感,反而是胆子越来越大了。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思考湖北省的反商业贿赂“战果”,这个湖北省岂不是成了国家的“罪人”吗?
其实,报道中报道的事实也是符合笔者的逻辑推理的,说明湖北省在执行中央反腐败的政策中是不力的。大家在报道中一定看到“去年,全省审计机关以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发现和移送案件77件,同比增长24%”这句话,那么这个“同比增长24%”又是什么意思的呢?
其实我们也不难理解,报道中说的同比增长24%,就是说2006年的商业贿赂比2005年的商业贿赂,在同一时期内,每100件就多出24件而变成了124件。也就是说2005年是100件腐败案子的话,那么2006年就是124件腐败案子。
因此,从2006年湖北省反出的商业贿赂的“战果”里,我们就可以想到,湖北省在反腐败上是“有功”还是“有过”了?不用笔者多言,读者朋友也是知道的,其“反腐败成果”完全可以证明,2006年湖北省之所以有这样的反腐败“成果”,都是因为其往年执行中央的反腐败政策不力所造成的。
如果说湖北省往年执行中央反腐败政策有力,那腐败分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增长呢?而且增长率达到24%,超过GDP的2倍增长率。这又如何向人民解释,向人民交代呢?
倘若,全国各省的腐败分子都象湖北省这样有24%的增长率,那么我们国家的反腐败工作何年何月才是个尽头?
再说,湖北省这些腐败分子涉及到的领域不仅有公路改造工程、国土资金,而且还有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动用这些资金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其严重性,人们是可想而知的了。
所以,笔者认为,2006年湖北省审出的364.4亿元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恰恰证明湖北省在反腐败工作中不是“有功”的而是“有过”的。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