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一块大布料,人人都要在智慧和性欲的驱动下努力扯下一块(哪怕是一丁点儿),为自己做条裤子(哪怕是条短裤)。钱,也是一块大木料,人人都需要以追求和理想的名义从中锯下属于自己的一块,为自己准备一口棺材。
那么,钱的力量又从哪里来呢?要说是政府强制行为的结果,那是不错,但这不是全部的原因。黄金在古代就被广泛推崇,那是谁强制的呢?用宗教的眼光看,它主要是基于普遍的承认。如果大家都不承认,它还有什么价值呢(那时黄金还不可能作为工业催化剂使用)?100美元的纸币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有什么价值呢?不就是废纸一张吗?美国人泰德。克罗福德所著的《金钱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十九世纪,雅普岛(太平洋中卡罗莱群岛中的一个岛)上的居民们用开采出来的石头当钱。这种石头的直经从一英尺到十二英尺不等,每块石头的中心都钻了一个洞,可以用木棒从这个洞穿过去来搬运这些非常重的石头。
“这种石头钱叫做斐,是从雅普岛以南四百英里的一个岛上开采出来的。这种石头必须是洁白的、斑纹细密的石灰石。如果石头的质地符合要求,那么石头的大小就是决定其价值的最重要的因素。在经过海上的航运把这种石头钱运到雅普岛以后,许多石头钱都太大了,不能方便地在岛上运送,这就导致了斐钱的独特交易。当钱的所有权已转移时,真正的那块石头仍呆在原地,钱的上一个所有人只是发表一个口头声明,说钱已经易主了。新的所有人甚至不在石头上做任何形式的记号。这块石头也许仍呆在上一个所有人那儿,但每一个人都知道它已经被易手了。
“如果只是一个简单的声明,一个头脑中彼此的承认,就能完成对斐钱所有权的交换,那还有什么必要把它从一个岛上运到另一个岛上?如果大家都一致认为某个人拥有某块石头,那么这块石头具体在哪儿就无关紧要。一个关于一块奇大无比石头的传奇故事证实了这种猜想。
“这块石头赋予雅普岛上的一个家族以极大的财富。而好几代人以来,从未有人见过这块石头。大家都认为这个家族真的很富有,但这块石头在从它的开采地运往岛上的长途跋涉中,掉到了海里。在剧烈的风暴中,托着这块石头的木筏被从前面的拖船上切断了绳索,大石头猾进了海洋深处,当然不可能再把它找到了。然而,当那些死里逃生者向人们讲起那块石头的巨大无比及美丽绝伦,并认为它的所有者不应该因为它的丢失而受到挑剔时,大家都同意不应该因为它现在躺在海底而影响了它的价值。几代人时光过去了,这块富有传奇色彩的石头,其价值仍然丝毫无损。既然在活着的男人们和女人们的心目中,它的价值永不消减,那么不管它是在这个家庭的前院中,还是丢失在大海里,都是一样的。”
你会认为上述的故事滑稽可笑,就像小孩子的游戏。然而,它的确反映了货币起源的基本原理:普遍的承认与崇拜。那么大的石头有什么用呢?这个问题就如一个懵懂的孩子问大人: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我只要一块钱买泡泡糖。
其实,这个故事中的金钱交易与当今的金融运作方式没什么两样。某甲支付给某乙一百万,不就是转换几张纸条吗?如果你有一千万美元,你能扛着几麻袋纸币云游四方吗?当然,你有信用卡,一卡在手可走遍世界。那么,世界各地都承认你,是因为你有一千万的纸币吗?你只所以能被普遍承认,不过是因为你的财富被一股电流传到了另外的地点。你的这一千万跟掉在大海里的石头、孔雀尾巴的斑点或虚无飘渺的上帝有什么两样呢?别人承认,你就有;不承认,你就一无所有。当然,形式上的差异是很明显的:雅普岛人凭良心和信誉,现代人用信用卡。金钱让现代人失去了信誉,取而代之用信用卡来保证自己金钱的信誉;信用卡是人类丢失的信誉的补偿,就如同书籍是人类记忆力的补偿。
在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篇,一个守财奴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变卖后换成一块大金子,藏在地洞中。后来金子被他的帮工偷走了,守财奴非常伤心,痛哭不已。邻居知道后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块大石头放在原处,只当是块金子就行了。反正你今生不打算动用这块金子,石头和金子对你来说不是一样吗?
这可谓是点石成金的诀窍和哲学原理。石头和金子都是自然界中的无机物,对于一只猴子或一只甲虫,它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样。金子的价值其实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这个世界上总会有精神正常的人,金子也就得以保持它的价值。偶尔也会出现几个精神失常者,金子的价值也便像他们的精神,随之暴涨。
《金钱传》中有这样这样一句话:“金钱本身从来没有建起过一幢大楼,制造过一件产品,抢救过一次生命,或提出过精明的投资建议。”
在人类还没有发明金钱以前(这时的人还能叫做人吗?我总觉得不知钱为何物的北京猿人不过是一群猴子),人类无法聚积财富。采的野果太多,干了也就食之无味;捕获的猎物太多吃不了,也就成了腐肉。在这样的时代,人类除了天灾人祸,就是天伦之乐,男人的财富是女人,女人的财富是孩子,再没有别的理想或追求。这毕竟是猴子的故事,这也是猴子永远无法超越人类的原因之一。金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果猴子们也发明了自己的通用货币,那情景可想而知。
在人类还没有银行和纸币而用多少两银子来计算财富的时代,个人能聚积的财富毕竟是有限的,几百万两银子需要找个好地方来保存,让主人提心吊胆,寤寐不安。而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几千万的存款只不过是电脑中多用几个字节罢了,你不必为保存它而担心,没有签名和密码,谁也取不走。你可以一心一意地去攫取财富。世界各地的贪官污吏们就放心大胆,涂面丧心,不就是存折上多了几个零吗?
孔子说人性不过是吃饭和性交,可见那时太原始,大概处于母鸡或猴子的年代。后来进化了,蛊惑人类的就成了“财色”二字,即银子和女人。此时,母鸡变成了孔雀,猴子变成了人。生活水平提高了,饭也吃饱了,钱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了;而“性”却一成不变,仍保留到现在。于是,根据上述的事实,本人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金钱的进化是人类有了剩余食物之后才开始的。其实,这也是从小学习的“政治经济学”中的常识。用常识来作为学术研究的结论,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不足为怪。从生物进化史来看,母鸡变成孔雀发生在热带;猴子变成人,也发生在热带,因为那里食物丰裕,吃的问题解决了,就要发展文明。就人类的古文明发源来说,也基本符合这个原理。温饱解决之后,公鸡再拿着一条蚯蚓就无法打动母鸡,就要送彩礼。同样,公猴拿着一个萍果也无法勾引母猴,就需要智慧和金钱。所以,孔雀和银子就成了同样的文明标志。
第二,色欲是金钱发展的动力。就如同色欲是智慧发展的动力,这也是常识。常识还需我多嘴?诸位有所不知,本人把这常识归结为以下三方面,却是空前的。1)女人是消费的动物,男人是创造性的动物。花钱能让女人产生快感,这是性选择的一种手段:如果把男人给的钱存起来,从容地受用一生,岂不是让他再去养别的女人?所以,消费是女人的本能,是一种近似于男人破坏性的本能,而不是什么基于“排尿”的生理紧张或吃零食的“口腔刺激”的需要。2)男子向女子求爱的过程也重演了前述的从“食”到“财”的进化。男女谈恋爱的初期往往从“吃饭”开始,如果女子肯赏脸吃男的一顿饭(现今情调高的人士已喜欢喝咖啡了,总之仍与吃有关),就表示说你可以继续追求我。下一个阶段就是送戒指或其它首饰,这就到了“财”的阶段,也就离床笫不远了。在其它动物中动物,只有第一个阶段。3)女人拿了男人的钱去买化妆品和装饰品,把自己打扮得千姿百媚来吸引男人,正是“财”与“色”的因果循环。在古今中外的许多地方,钱本身正是女人的装饰品(如金子和银子),这就省去了跑商店的麻烦,直接贴在脸上就得了。为什么直接把金子贴在脸上就能吸引男人?这里面有个简单的进化逻辑:别的男子肯为我如此破费,不正说明我有魅力吗?不正说明我有万种风情让他魂飞天外吗?我现在勾引你,你能不动心吗?所以,女人贵重首饰的功能真是妙不可言,它能体现出脸面以外被文明的服装遮住的部分,正有“大腿联想”的功能。因此,如果说妻子戴首饰是为了吸引丈夫,那是误会。丈夫对妻子已明察秋毫,还有必要通过首饰来“联想”吗?当然,如果妻子通过首饰勾引其他男人,引起丈夫的醋意,反而增加了夫妻感情,这也是女人实施“曲线救国”的明智了。至于吃醋为什么能促进感情,其原理也很简单:那么多男子向我的妻子暗送秋波,不正说明她的魅力吗?有的丈夫通过妻子的情人认识到妻子的价值,正说明本能也是有逻辑的。连这样最基本的本能都需要如此迂回的价值判断,人类还有什么价值观呢?
看来,用金钱作为人类唯一可靠的价值标准实在是人类无能与无奈的选择。这样的选择让我猛然意识到,在金钱的起源之际,它本来应该是一种极可靠的价值标准,因为任何一种看来虚空的价值标准都有其实质性的起源动力。这个思维逻辑无疑是受《孔雀》的影响,因为孔雀虚夸的尾饰本来是其生存能力的象征。根据此逻辑,回顾前面的两点结论,我常常怀疑金钱的起源──用于物物交换。有一天漫不经心地从电视上看到一个原始民族的舞蹈,一群男人佩带累赘的装饰摇头摆尾,一个让我惊喜的念头倏忽闪现:那些装饰就是最早的钱!当时,那种“蓦然回首”的惊喜之光蒙笼住我的双眼,一群绚烂开屏的雄孔雀在向一只看不见的雌体求爱,华丽的大尾巴上五彩斑阑的斑点就是一枚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金钱的起源本身就是性选择的产物之一,难怪后来文明的“财色”也总是一对姐妹。金钱起源的功能不在于物品交换的媒介或手段,而是男人取得交配权的门票。其实,金钱的这种功能一直沿用至今,毫厘无差。男人们纵横商海,其潜意识的欲望并不是物欲的追求,而是性欲的诱惑。这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弗洛伊德主义观念,而是真正的行为生态学结论。
女人的资本是子宫和乳房,它们是后代赖以生活的宫殿和厨房。男人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厨房提供食物资源,而不是为宫殿提供不值钱的精子。所以,女人不仅需要眼前的一口野猪肉,更需要长期稳定的食物供应,即钱钟书戏称之“长期饭票”。所以,聪明的男人没必要送给心中的女人一整口野猪,而是让她看到“长期饭票”的暗示──把自己猎获的野猪獠牙挂在身上。男人胸前的野猪獠牙代表了他的勇气与能力,是“长期饭票”的保证,是最原始的金钱。这样,原来对金钱干巴枯燥的定义显得毫无意义,它唯一的特质就是代表性或象征性。
原始的金钱只是一种象征,并不用于交换。当然,此时的野猪獠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钱,因为女人并不需要这些獠牙。在此阶段,金钱只是男人的装饰品,能体现男人的魅力,是经验与素质的象征。在金钱还没有被普遍交换的原始时期,女人不需要装饰,而最先化妆自己的是男人,其化妆品就是原始的金钱。在许多原始的部落,在动物界,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在文明的衣服还不能完全遮挡全身之前,女人的美或丑一目了然,根本就无需装饰。在许多华丽的动物中,其华丽的装饰也大多局限于雄性,就是此论的例证。
在生物界,一旦有价值的指标被发现和普遍认可,欺骗性也就随之而来。金钱的加速进化正是受到欺骗性的催化,是欺骗造就了真正的可用于交换的金钱。这里,只需要一个简单而合理的想象。如果具有象征意义的野猪獠牙能换取交配的机会,那么男人中就分化出如下的三类。
第一类男人很忠实,靠自己的能力猎获野猪,并积累自己的本钱。这类男人往往是具有实力的,是金钱起源的基础。然而只靠这一类男人,金钱也只能永远停留在象征阶段。
第二类男人或无能力或无勇气征服野猪,但很勤劳,可以捕获数量可观的野兔或野鸡。这些猎物虽然自食过剩,可送给女人,但女人不愿为这些小把戏而动情。于是,这类男人可能用十只野兔从第一类男人那里换取一颗獠牙。日积月累,他们靠勤劳也能致富,身上挂满獠牙,博得女人的欢心。对于第一类男人,用一颗獠牙换取几天的丰盛晚餐,也不冤枉,可谓两相情愿。这样,金钱的原始交换悄然开始,但仅限于男人之间,女人并无察觉,她们不知道其中的欺骗。在最文明的社会里,女人其实也并不注重男人金钱的来源,这样的价值判断并不是没有意义,而是太难。第二类男人是用勤劳换取天才的典型,看来,勤劳本来也是不忠实的。在艺术的起源中,在人类生活的许多方面,勤勤恳恳的欺骗已是一种美德。
第三类男人既不勇敢,也不勤劳,却很聪明。他们想得到獠牙,却不想出力,就千方百计寻找自然死亡的野猪,取其獠牙。如果能找到一个野猪墓地,就大发横财,不仅能换取交配的权力,还可从第二类男人手中换取丰富的动物食品。这样的职业投机者看来很卑鄙,他们没有创造物质财富,却享受幸福的生活。他们加剧了金钱进化的欺骗性,制造了通货膨胀。按照严格的定义,他们的獠牙相当于假币。如果当时的男人和女人都无法识别其真伪,那么这第三类男人在客观上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促进了流通,在金钱的进化过程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欺骗的阴谋最终被女人发觉,于是她们就无可奈何地参与金钱的交换与流通。她们接受男人精子的条件不再只是看看那象征性的獠牙,而是要收取一定数目居为己有。她们可用獠牙换取第二类男人的野兔或野鸡,同时增加了自己的魅力。她们拥有的獠牙越多,说明自己越有魅力,因为它们来自男人。此时,严格意义上的金钱诞生了,男人和女人都把它当成装饰品。对于男人,这种装饰品是财富的象征;对于女人,它是魅力的体现。同样,今天的男人为富有而化妆,女人为漂亮而化妆。由于原始的欺骗已被女人识破,金钱作为男人的能力与勇气的象征意义已经减弱。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钱变得只是一种能换取食物和交配权的工具,对于男人已不再具有装饰品的意义,而成为女人专用的装饰品。后来,当人民币或美元无法直接当做装饰品,女人就把它们换成金银或宝石贴在皮肤上,而男人这样做就没有意义了,他的魅力则通过女人的装饰品体现出来。一个男人挽着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他就会成为其他女人瞩目焦点。这也是女人喜欢有妇之夫的原因之一。
有人到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收集工艺品,回来后恍然道,那里的人民是理想的唯美主义者,他们的爱美之心远远超越功利色彩的实用观念,因为他们中间的女人把几乎所有的金银珠宝都披挂在身上。依我看,在这样的民族,其金钱的进化还主要停留在女性化妆品的阶段,即性吸引的手段,此时金钱还不是万能的。
只有用性选择的原理解释金钱的进化,才能圆满地说明金钱与性的关系,才能揭示金钱作为装饰品在两性间的转换。通过对原始民族和文明民族的比较,基本上能证明上述的推断。事实上,我们今天往往误认为女人因为男人的钱而心动,对他产生性的欲望。她的确会通过男人的钱想到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但这不是让她产生情欲的原始动力。这应该是常识,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本身不会让女人产生性欲,而是这个男人本身,因为他的金钱是他的生存竞争能力与经验的原始象征。
任何东西只要得到普遍的承认,便具有了宗教般无上的价值,人们对它就会产生宗教般的狂热。我从收音机里听到,四川某地区曾风行养一种皮毛肉都无甚价值的老鼠(忘记了它的种名),雄体只值几块钱,而一只雌体却要几百几千(甚至几万?)。既然是名贵鼠种,雄体怎么就那么不值钱呢?没有人顾忌这些,当地的人们只是一味儿地想致富。这项准宗教活动后来被政府废止,有不少人的确装满了钱袋,也有不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当年荷兰的郁金香、中国的君子兰,它们本身有什么价值呢?充其量不过是一盆花嘛。类似的东西还真不少,它们构成了现代文明的脊柱:股票、邮票、火花、名模的脸蛋儿、总统的名字、慈禧太后的马桶、拿破仑的一缕头发、阴极射线组成的图像、原始人在石头上刻的女阴、秦始皇用过的陶片,北京猿人用过的石器,等等等等,不都因其无法估量的价值而让人如痴如醉吗?
人类在制造着文明,文明也在塑造着人。人类印制了钞票,钞票也在制约着人。金钱崇拜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花花绿绿的美元也就成了50亿人的上帝。值钱的活动或事业总是有人趋之若鹜,那些存折或帐户上有6个零或8个零的人就是最接近上帝的人,他们就是教主,或相当于家庭中的爷爷或父亲(不是说有钱就是爷吗?)。上帝给人的只是一些无法兑现的许诺(当然,给大主教或高级牧师的许诺是可能兑现的),而金钱的许诺可以随时兑现:尊重、名誉、地位、花天酒地、女人,等等。
宗教能统一人的灵魂,金钱能统一人的行为。在这双重宗教的压迫下,人类正像机器一样,步调一致迈向明天。
金钱是全人类的上帝,而我们又掌管着金钱。一笔不大不小的金钱就是一大块面包,就是从上帝的臀大肌割下的一块肉,就能养活一片不大不小的土地上饥馑难耐的灾民。记得在一首为非洲难民募捐而专创的义演歌曲中,一群世界著名的歌星声嘶力竭,一遍又一遍地表白:We are the world,we are the children.我们就是世界。我们就是孩子。是谁的孩子呢?
那么,钱的力量又从哪里来呢?要说是政府强制行为的结果,那是不错,但这不是全部的原因。黄金在古代就被广泛推崇,那是谁强制的呢?用宗教的眼光看,它主要是基于普遍的承认。如果大家都不承认,它还有什么价值呢(那时黄金还不可能作为工业催化剂使用)?100美元的纸币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有什么价值呢?不就是废纸一张吗?美国人泰德。克罗福德所著的《金钱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十九世纪,雅普岛(太平洋中卡罗莱群岛中的一个岛)上的居民们用开采出来的石头当钱。这种石头的直经从一英尺到十二英尺不等,每块石头的中心都钻了一个洞,可以用木棒从这个洞穿过去来搬运这些非常重的石头。
“这种石头钱叫做斐,是从雅普岛以南四百英里的一个岛上开采出来的。这种石头必须是洁白的、斑纹细密的石灰石。如果石头的质地符合要求,那么石头的大小就是决定其价值的最重要的因素。在经过海上的航运把这种石头钱运到雅普岛以后,许多石头钱都太大了,不能方便地在岛上运送,这就导致了斐钱的独特交易。当钱的所有权已转移时,真正的那块石头仍呆在原地,钱的上一个所有人只是发表一个口头声明,说钱已经易主了。新的所有人甚至不在石头上做任何形式的记号。这块石头也许仍呆在上一个所有人那儿,但每一个人都知道它已经被易手了。
“如果只是一个简单的声明,一个头脑中彼此的承认,就能完成对斐钱所有权的交换,那还有什么必要把它从一个岛上运到另一个岛上?如果大家都一致认为某个人拥有某块石头,那么这块石头具体在哪儿就无关紧要。一个关于一块奇大无比石头的传奇故事证实了这种猜想。
“这块石头赋予雅普岛上的一个家族以极大的财富。而好几代人以来,从未有人见过这块石头。大家都认为这个家族真的很富有,但这块石头在从它的开采地运往岛上的长途跋涉中,掉到了海里。在剧烈的风暴中,托着这块石头的木筏被从前面的拖船上切断了绳索,大石头猾进了海洋深处,当然不可能再把它找到了。然而,当那些死里逃生者向人们讲起那块石头的巨大无比及美丽绝伦,并认为它的所有者不应该因为它的丢失而受到挑剔时,大家都同意不应该因为它现在躺在海底而影响了它的价值。几代人时光过去了,这块富有传奇色彩的石头,其价值仍然丝毫无损。既然在活着的男人们和女人们的心目中,它的价值永不消减,那么不管它是在这个家庭的前院中,还是丢失在大海里,都是一样的。”
你会认为上述的故事滑稽可笑,就像小孩子的游戏。然而,它的确反映了货币起源的基本原理:普遍的承认与崇拜。那么大的石头有什么用呢?这个问题就如一个懵懂的孩子问大人: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我只要一块钱买泡泡糖。
其实,这个故事中的金钱交易与当今的金融运作方式没什么两样。某甲支付给某乙一百万,不就是转换几张纸条吗?如果你有一千万美元,你能扛着几麻袋纸币云游四方吗?当然,你有信用卡,一卡在手可走遍世界。那么,世界各地都承认你,是因为你有一千万的纸币吗?你只所以能被普遍承认,不过是因为你的财富被一股电流传到了另外的地点。你的这一千万跟掉在大海里的石头、孔雀尾巴的斑点或虚无飘渺的上帝有什么两样呢?别人承认,你就有;不承认,你就一无所有。当然,形式上的差异是很明显的:雅普岛人凭良心和信誉,现代人用信用卡。金钱让现代人失去了信誉,取而代之用信用卡来保证自己金钱的信誉;信用卡是人类丢失的信誉的补偿,就如同书籍是人类记忆力的补偿。
在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篇,一个守财奴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变卖后换成一块大金子,藏在地洞中。后来金子被他的帮工偷走了,守财奴非常伤心,痛哭不已。邻居知道后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块大石头放在原处,只当是块金子就行了。反正你今生不打算动用这块金子,石头和金子对你来说不是一样吗?
这可谓是点石成金的诀窍和哲学原理。石头和金子都是自然界中的无机物,对于一只猴子或一只甲虫,它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样。金子的价值其实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这个世界上总会有精神正常的人,金子也就得以保持它的价值。偶尔也会出现几个精神失常者,金子的价值也便像他们的精神,随之暴涨。
《金钱传》中有这样这样一句话:“金钱本身从来没有建起过一幢大楼,制造过一件产品,抢救过一次生命,或提出过精明的投资建议。”
在人类还没有发明金钱以前(这时的人还能叫做人吗?我总觉得不知钱为何物的北京猿人不过是一群猴子),人类无法聚积财富。采的野果太多,干了也就食之无味;捕获的猎物太多吃不了,也就成了腐肉。在这样的时代,人类除了天灾人祸,就是天伦之乐,男人的财富是女人,女人的财富是孩子,再没有别的理想或追求。这毕竟是猴子的故事,这也是猴子永远无法超越人类的原因之一。金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果猴子们也发明了自己的通用货币,那情景可想而知。
在人类还没有银行和纸币而用多少两银子来计算财富的时代,个人能聚积的财富毕竟是有限的,几百万两银子需要找个好地方来保存,让主人提心吊胆,寤寐不安。而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几千万的存款只不过是电脑中多用几个字节罢了,你不必为保存它而担心,没有签名和密码,谁也取不走。你可以一心一意地去攫取财富。世界各地的贪官污吏们就放心大胆,涂面丧心,不就是存折上多了几个零吗?
孔子说人性不过是吃饭和性交,可见那时太原始,大概处于母鸡或猴子的年代。后来进化了,蛊惑人类的就成了“财色”二字,即银子和女人。此时,母鸡变成了孔雀,猴子变成了人。生活水平提高了,饭也吃饱了,钱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了;而“性”却一成不变,仍保留到现在。于是,根据上述的事实,本人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金钱的进化是人类有了剩余食物之后才开始的。其实,这也是从小学习的“政治经济学”中的常识。用常识来作为学术研究的结论,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不足为怪。从生物进化史来看,母鸡变成孔雀发生在热带;猴子变成人,也发生在热带,因为那里食物丰裕,吃的问题解决了,就要发展文明。就人类的古文明发源来说,也基本符合这个原理。温饱解决之后,公鸡再拿着一条蚯蚓就无法打动母鸡,就要送彩礼。同样,公猴拿着一个萍果也无法勾引母猴,就需要智慧和金钱。所以,孔雀和银子就成了同样的文明标志。
第二,色欲是金钱发展的动力。就如同色欲是智慧发展的动力,这也是常识。常识还需我多嘴?诸位有所不知,本人把这常识归结为以下三方面,却是空前的。1)女人是消费的动物,男人是创造性的动物。花钱能让女人产生快感,这是性选择的一种手段:如果把男人给的钱存起来,从容地受用一生,岂不是让他再去养别的女人?所以,消费是女人的本能,是一种近似于男人破坏性的本能,而不是什么基于“排尿”的生理紧张或吃零食的“口腔刺激”的需要。2)男子向女子求爱的过程也重演了前述的从“食”到“财”的进化。男女谈恋爱的初期往往从“吃饭”开始,如果女子肯赏脸吃男的一顿饭(现今情调高的人士已喜欢喝咖啡了,总之仍与吃有关),就表示说你可以继续追求我。下一个阶段就是送戒指或其它首饰,这就到了“财”的阶段,也就离床笫不远了。在其它动物中动物,只有第一个阶段。3)女人拿了男人的钱去买化妆品和装饰品,把自己打扮得千姿百媚来吸引男人,正是“财”与“色”的因果循环。在古今中外的许多地方,钱本身正是女人的装饰品(如金子和银子),这就省去了跑商店的麻烦,直接贴在脸上就得了。为什么直接把金子贴在脸上就能吸引男人?这里面有个简单的进化逻辑:别的男子肯为我如此破费,不正说明我有魅力吗?不正说明我有万种风情让他魂飞天外吗?我现在勾引你,你能不动心吗?所以,女人贵重首饰的功能真是妙不可言,它能体现出脸面以外被文明的服装遮住的部分,正有“大腿联想”的功能。因此,如果说妻子戴首饰是为了吸引丈夫,那是误会。丈夫对妻子已明察秋毫,还有必要通过首饰来“联想”吗?当然,如果妻子通过首饰勾引其他男人,引起丈夫的醋意,反而增加了夫妻感情,这也是女人实施“曲线救国”的明智了。至于吃醋为什么能促进感情,其原理也很简单:那么多男子向我的妻子暗送秋波,不正说明她的魅力吗?有的丈夫通过妻子的情人认识到妻子的价值,正说明本能也是有逻辑的。连这样最基本的本能都需要如此迂回的价值判断,人类还有什么价值观呢?
看来,用金钱作为人类唯一可靠的价值标准实在是人类无能与无奈的选择。这样的选择让我猛然意识到,在金钱的起源之际,它本来应该是一种极可靠的价值标准,因为任何一种看来虚空的价值标准都有其实质性的起源动力。这个思维逻辑无疑是受《孔雀》的影响,因为孔雀虚夸的尾饰本来是其生存能力的象征。根据此逻辑,回顾前面的两点结论,我常常怀疑金钱的起源──用于物物交换。有一天漫不经心地从电视上看到一个原始民族的舞蹈,一群男人佩带累赘的装饰摇头摆尾,一个让我惊喜的念头倏忽闪现:那些装饰就是最早的钱!当时,那种“蓦然回首”的惊喜之光蒙笼住我的双眼,一群绚烂开屏的雄孔雀在向一只看不见的雌体求爱,华丽的大尾巴上五彩斑阑的斑点就是一枚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金钱的起源本身就是性选择的产物之一,难怪后来文明的“财色”也总是一对姐妹。金钱起源的功能不在于物品交换的媒介或手段,而是男人取得交配权的门票。其实,金钱的这种功能一直沿用至今,毫厘无差。男人们纵横商海,其潜意识的欲望并不是物欲的追求,而是性欲的诱惑。这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弗洛伊德主义观念,而是真正的行为生态学结论。
女人的资本是子宫和乳房,它们是后代赖以生活的宫殿和厨房。男人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厨房提供食物资源,而不是为宫殿提供不值钱的精子。所以,女人不仅需要眼前的一口野猪肉,更需要长期稳定的食物供应,即钱钟书戏称之“长期饭票”。所以,聪明的男人没必要送给心中的女人一整口野猪,而是让她看到“长期饭票”的暗示──把自己猎获的野猪獠牙挂在身上。男人胸前的野猪獠牙代表了他的勇气与能力,是“长期饭票”的保证,是最原始的金钱。这样,原来对金钱干巴枯燥的定义显得毫无意义,它唯一的特质就是代表性或象征性。
原始的金钱只是一种象征,并不用于交换。当然,此时的野猪獠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钱,因为女人并不需要这些獠牙。在此阶段,金钱只是男人的装饰品,能体现男人的魅力,是经验与素质的象征。在金钱还没有被普遍交换的原始时期,女人不需要装饰,而最先化妆自己的是男人,其化妆品就是原始的金钱。在许多原始的部落,在动物界,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在文明的衣服还不能完全遮挡全身之前,女人的美或丑一目了然,根本就无需装饰。在许多华丽的动物中,其华丽的装饰也大多局限于雄性,就是此论的例证。
在生物界,一旦有价值的指标被发现和普遍认可,欺骗性也就随之而来。金钱的加速进化正是受到欺骗性的催化,是欺骗造就了真正的可用于交换的金钱。这里,只需要一个简单而合理的想象。如果具有象征意义的野猪獠牙能换取交配的机会,那么男人中就分化出如下的三类。
第一类男人很忠实,靠自己的能力猎获野猪,并积累自己的本钱。这类男人往往是具有实力的,是金钱起源的基础。然而只靠这一类男人,金钱也只能永远停留在象征阶段。
第二类男人或无能力或无勇气征服野猪,但很勤劳,可以捕获数量可观的野兔或野鸡。这些猎物虽然自食过剩,可送给女人,但女人不愿为这些小把戏而动情。于是,这类男人可能用十只野兔从第一类男人那里换取一颗獠牙。日积月累,他们靠勤劳也能致富,身上挂满獠牙,博得女人的欢心。对于第一类男人,用一颗獠牙换取几天的丰盛晚餐,也不冤枉,可谓两相情愿。这样,金钱的原始交换悄然开始,但仅限于男人之间,女人并无察觉,她们不知道其中的欺骗。在最文明的社会里,女人其实也并不注重男人金钱的来源,这样的价值判断并不是没有意义,而是太难。第二类男人是用勤劳换取天才的典型,看来,勤劳本来也是不忠实的。在艺术的起源中,在人类生活的许多方面,勤勤恳恳的欺骗已是一种美德。
第三类男人既不勇敢,也不勤劳,却很聪明。他们想得到獠牙,却不想出力,就千方百计寻找自然死亡的野猪,取其獠牙。如果能找到一个野猪墓地,就大发横财,不仅能换取交配的权力,还可从第二类男人手中换取丰富的动物食品。这样的职业投机者看来很卑鄙,他们没有创造物质财富,却享受幸福的生活。他们加剧了金钱进化的欺骗性,制造了通货膨胀。按照严格的定义,他们的獠牙相当于假币。如果当时的男人和女人都无法识别其真伪,那么这第三类男人在客观上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促进了流通,在金钱的进化过程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欺骗的阴谋最终被女人发觉,于是她们就无可奈何地参与金钱的交换与流通。她们接受男人精子的条件不再只是看看那象征性的獠牙,而是要收取一定数目居为己有。她们可用獠牙换取第二类男人的野兔或野鸡,同时增加了自己的魅力。她们拥有的獠牙越多,说明自己越有魅力,因为它们来自男人。此时,严格意义上的金钱诞生了,男人和女人都把它当成装饰品。对于男人,这种装饰品是财富的象征;对于女人,它是魅力的体现。同样,今天的男人为富有而化妆,女人为漂亮而化妆。由于原始的欺骗已被女人识破,金钱作为男人的能力与勇气的象征意义已经减弱。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钱变得只是一种能换取食物和交配权的工具,对于男人已不再具有装饰品的意义,而成为女人专用的装饰品。后来,当人民币或美元无法直接当做装饰品,女人就把它们换成金银或宝石贴在皮肤上,而男人这样做就没有意义了,他的魅力则通过女人的装饰品体现出来。一个男人挽着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他就会成为其他女人瞩目焦点。这也是女人喜欢有妇之夫的原因之一。
有人到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收集工艺品,回来后恍然道,那里的人民是理想的唯美主义者,他们的爱美之心远远超越功利色彩的实用观念,因为他们中间的女人把几乎所有的金银珠宝都披挂在身上。依我看,在这样的民族,其金钱的进化还主要停留在女性化妆品的阶段,即性吸引的手段,此时金钱还不是万能的。
只有用性选择的原理解释金钱的进化,才能圆满地说明金钱与性的关系,才能揭示金钱作为装饰品在两性间的转换。通过对原始民族和文明民族的比较,基本上能证明上述的推断。事实上,我们今天往往误认为女人因为男人的钱而心动,对他产生性的欲望。她的确会通过男人的钱想到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但这不是让她产生情欲的原始动力。这应该是常识,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本身不会让女人产生性欲,而是这个男人本身,因为他的金钱是他的生存竞争能力与经验的原始象征。
任何东西只要得到普遍的承认,便具有了宗教般无上的价值,人们对它就会产生宗教般的狂热。我从收音机里听到,四川某地区曾风行养一种皮毛肉都无甚价值的老鼠(忘记了它的种名),雄体只值几块钱,而一只雌体却要几百几千(甚至几万?)。既然是名贵鼠种,雄体怎么就那么不值钱呢?没有人顾忌这些,当地的人们只是一味儿地想致富。这项准宗教活动后来被政府废止,有不少人的确装满了钱袋,也有不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当年荷兰的郁金香、中国的君子兰,它们本身有什么价值呢?充其量不过是一盆花嘛。类似的东西还真不少,它们构成了现代文明的脊柱:股票、邮票、火花、名模的脸蛋儿、总统的名字、慈禧太后的马桶、拿破仑的一缕头发、阴极射线组成的图像、原始人在石头上刻的女阴、秦始皇用过的陶片,北京猿人用过的石器,等等等等,不都因其无法估量的价值而让人如痴如醉吗?
人类在制造着文明,文明也在塑造着人。人类印制了钞票,钞票也在制约着人。金钱崇拜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花花绿绿的美元也就成了50亿人的上帝。值钱的活动或事业总是有人趋之若鹜,那些存折或帐户上有6个零或8个零的人就是最接近上帝的人,他们就是教主,或相当于家庭中的爷爷或父亲(不是说有钱就是爷吗?)。上帝给人的只是一些无法兑现的许诺(当然,给大主教或高级牧师的许诺是可能兑现的),而金钱的许诺可以随时兑现:尊重、名誉、地位、花天酒地、女人,等等。
宗教能统一人的灵魂,金钱能统一人的行为。在这双重宗教的压迫下,人类正像机器一样,步调一致迈向明天。
金钱是全人类的上帝,而我们又掌管着金钱。一笔不大不小的金钱就是一大块面包,就是从上帝的臀大肌割下的一块肉,就能养活一片不大不小的土地上饥馑难耐的灾民。记得在一首为非洲难民募捐而专创的义演歌曲中,一群世界著名的歌星声嘶力竭,一遍又一遍地表白:We are the world,we are the children.我们就是世界。我们就是孩子。是谁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