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专家身份的忽悠与暴露将触犯刑法


命题专家身份的忽悠与暴露将触犯刑法
                                          李华新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今天下午在做客新华网时指出,按照国家规定,老师是不能暴露自己是命题的专家,现在网上暴露的一些所谓的命题专家的命题材料,这是不可能的。
命题专家身份保密暴露将触犯刑法。 (2007年04月19日 16:36 《中青报》)

    不知道,这样的信息为什么总是迟来,那些利用了所谓的命题专家忽悠了公众的节目,和那些所谓的命题专家们的权威性,为什么会如此作托,为什么会使用类似传销的方式在忽悠大众。而且是在中央媒体在进行了辟谣性的节目不出之后,一些地方媒体的卫视台,依然播出仍然在在大肆忽悠观众。这样的一种尴尬局面,让百姓不得不要领。

    而反复介绍的不过是一本有关高考的书籍,便不由地让人们怀疑如此的忽悠,目的是为了考生考出个好成绩,还是为了推销自己要卖的书籍,便不由的让人们怀疑了。

    这位教育部专家称,高考命题老师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为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为广大的考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今年参加入闱的命题除了各省以外,可能有不少的老师将进入到一个封闭的状态里。老师封闭以后,所有的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带的材料都要统一保管。老师和家里通电话可以,但都是有准备的,你打电话的每一个字都要对自己负责,万一出现问题,是要待查的。特别是在试题成卷之后,30、40天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对人的心理和各个方面都是考验。

    但是随之人们心中的疑问也出现了:

    其一:教育部的申明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总是让人感到这些本来并不是不可以申明的问题,为什么总是在所谓的高考命题专家,已经大肆在社会上活动时,才不得不被动的告知大众。
    其二,教育部所指的这些命题专家是指当年的身份不可暴露,还是永远不能暴露,或是要严肃申明,只要是你曾经是命题专家,就应永远遵守不暴露身份的规定。而这一点不能严肃申明或是做出规定,那么这些频频在一些媒体出现的一些专家,为什么依旧在忽悠学生、家长,而且那些在台上正襟危坐的专家,如此的忽悠应该担负法律责任。也是要让公众明白的。因为所谓的命题专家以身试法的后果同样是严重的。

    其三,媒体如何发布这样的信息,或是误导大众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是需要有一个说法的,媒体需要规范自己的传播行为,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也需要承担责任。

    这位教育部官员的话说的不错,要保证这些命题专家的安全,如果没有安全,就不可能出现公正公平的底线。正是用这些老师的“不公平”,换来的社会上的“大公平”。 而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在你国家做出服务时,所得到的不仅是物质的回报,还有一份人生的自豪,假如自我炒卖自己的身份,不仅这样的身份会被终止。还会有囹圄之灾。作为忽悠百姓的媒体不仅要承担道义责任,责任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些都是在罚没违法所得之后。

    虽然教育部官员说,按照国家规定,老师是不能暴露自己是命题的专家,现在网上暴露的一些所谓的命题专家的命题材料,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真的,他已经触犯了刑法。如果不是,对考生则起到了误导作用。有的老师自己的母亲去世,都没能见上一面。 从这一点看来,这些命题专家应该是人们所尊敬的,它不仅是学术水平,其人格也是值得尊敬的。现在这些高考什么母题、捷径之托,需要扪心自问。人活着没有敬意的存在,你挣得钱会干净吗!?
    假如真的如同教育部官员所说,那么我们对于现在的一些媒体上频频曝光的所谓命题专家的身份会相信吗?我们是相信媒体,还是相信政府呢?既然我们的媒体所发布分的信息,令人相信,那么那些虚假的不实信息,通过媒体发布之后。对于媒体有意发布虚假信息的,应该承担责任,法律对于这些发布虚假信息的媒体也不应“网开一面”。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