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揭示了因劳动年龄人口年龄结构急剧变动,使人口抚养比、人口红利等相关指标出现与实际背离的现象。究其原因皆由年龄结构变动影响所致。只有应用“粗率”的标准化方法,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进行标准化,消除年龄结构的影响,“标化”人口抚养比和人口红利,才更有可能反映实际。这一发现对重新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年龄结构标准化未富先老老龄化
老年人口比例下限为7%的人口称年老型。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人口都是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5000-10000美元的前提下步入年老型,因此有"先富后老"之称。2000年末,中国人口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足1000美元时跨入年老型,一些学者将之称"未富先老",认为是"病"--"穷人患了富贵病",将使中国身处困境,经济可持续性增长面临挑战。同时,以常规计量方法得到的"失真"人口抚养比为根据,把实行计划生育所形成的或将要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人口"红利"期与"负利"期。
2006年,美国兰德公司也以类似结果在其研究报告中坦言:"到20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会使劳动人口与非劳动人口的比率(即人口抚养比)为世界上最糟糕的……如果没有特效的新政策,中国的经济在那个时候就会狠狠地撞墙……以我们的标准看,那时的中国将是一个非常穷的国家。"
一股责怪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过快降低生育水平导致"未富先老"与"人口负债"之风,迅速波及各种媒体。一些为此担忧的经济学者和人口学者,伴之发出了"放宽生育数量控制"与放宽现行生育政策的呼声。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急剧变动,是利还是弊,是红利还是负利,以及"未富先老"是阻力还是动力,不仅引起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高度关注,而且也成了国内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瞩目焦点和热门话题。
一、"未富先老"是计划生育成效显著与促进快富的标志
人口老龄化,是指按某一下限年龄定义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上升的过程。国际社会定义的老年人口下限年龄为60岁或65岁。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2000年已超过70岁,老年人口下限年龄显然应该选择65岁。
今天的老年人口是由65年及以前出生并存活至今的人构成。中国1970年推行计划生育后的出生人口要到2034年才开始步入老年人口。此前的历年老年人口及年龄分布,客观上已由推行计划生育前的历年出生并存活到相应年份及相应年龄的数量所确定。可见,生育率迅速下降、出生人口持续锐减,是引发规模已定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被动上升及加速上升的根本成因。
出生率持续下降虽是人口老龄化的间接反映,但却是直接导致老龄化及加速的"动力"。生育水平下降越早、速度越快、幅度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或降至低水平后得以稳定,人口老龄化就提前到来得越早、速度越快、程度越深。可见,出生人口变动是调整年龄结构的唯一"阀门"。只有准确地把握住这一关键环节,才能识别人口结构变动的主动与被动、因与果的关系,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程,反映的是推行计划生育后,高生育水平急剧降至低生育水平及其稳定期间,形成的分年龄逐年增多的前一部分人口年龄结构,与未实施计划生育的高出生期间,形成的分年龄逐年减少的后一部分人口年龄结构,从反差逐渐鲜明到逐步淡化的过程。
若以多数发达国家都在先实现了"富"的前提下才步入"老"为标准,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还远不足以影响生育率自发下降,更谈不上在人口老龄化中步入"老"。然而,中国却能在远未达"富"之前就驶入老龄化轨道并跨入"老"。显然,"未富先老"不仅是计划生育成效与难能可贵成就的充分体现,而且也是缓解人口压力制约作用、加快发展促进快富的标志。
二、计划生育扭转了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人口发展方向
人口的生命周期近乎等于平均预期寿命,加之人口增长惯性,决定了在人口多、基数大、底子薄、农村人口居大多数、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等基本国情的中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的制定,决不能离开减量求质的总纲。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大环境下,涌入城市的超亿农民工,绝大多数处于婚育旺盛年龄。他们的婚育尤其是生育受到了相当大的抑制。加之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升高又是由于部分孕妇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减少本应出生的女婴导致的,因此,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在较大程度上,存在着不稳定性。若从数据可靠性看,又存在着不确定性。计划生育这一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其重点难点仍在农村,党政一把手仍需亲自抓,万不可有丝毫的懈怠。
"只生一个孩子"政策、"晚、稀、少"生两个孩子政策与现行生育政策,究竟哪个好?这绝不取决于数字形式上的"紧"与"松",而是取决于可行性与实效。哪种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实效最佳,就选择哪种政策。若低生育水平是确切无误的事实,那么现行生育政策就是最佳的选择。各地情况虽差异较大,但政策只能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适当的微调。
实施计划生育30多年,在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下,累计少生了约4亿人,使0-34岁35个年龄的人口都有程度不同的大幅减少,功绩显赫,成就重大,这才是掷地有声的年龄结构调整。2005年的0-34岁分年龄结构,恰是实施计划生育35年的历年效果轨迹,可定义为是"有形"的分年龄结构;若把没反映出少生约4亿的"无形"人口,还原到0-34岁分年龄结构中,则可定义为是"含无形"的0-34岁分年龄结构。"含无形"与"有形"的两个分年龄结构对比,就是未实施计划生育与实施计划生育不同结果的对比,就是非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老龄化的对比,就是"穷而不老"与"未富先老"的对比。巨大反差映现出的震撼成就,毫无疑问,是中国创造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奇迹的巨大推动力。
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反过来又有利于促进人们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的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少生优生的趋势,将使计划生育的路子越走越宽。截止到2005年,人口年龄结构中的0-14岁少儿人口,已两次被实施计划生育后的出生人口所更新。实施计划生育后的出生人口,1985年末期才开始步入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到2005年末,在50个分年龄的劳动年龄人口中已增至21个,即15-35岁人口。然而,劳动年龄人口直至2034年,即在实施计划生育64年后才全部被实施计划生育后的所生人口更新,而这一年也正是实施计划生育后的出生人口步入老年人口的初始年。据预测,总人口大约也在此时增至约15亿,达到峰值,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总人口零增长的界标。
三、从相关人口老龄化悖论中重新认识人口红利
有学者认为:"一般理解人口红利期是,生育率下降使少儿抚养比例迅速下降,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的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的时期"。然而,同样是生育率下降,前期之后不久甚至是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但抚养比基本在前期呈下降在后期呈回升。研究表明,这一矛盾现象的产生,问题就出在计量人口抚养比的分母上。
在劳动力供远大于求的前提下,不是把年出生人口持续大幅减少形成的分年龄累计增多,始终作为人口红利的成因,而是把受它影响所导致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被动先升后降,以及老年人口比例被动上升误为是因,所以,田雪原等提交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老龄化--从"人口盈利"到"人口亏损"》,才误得出以2010年为界,将1990-2010年划分为正式人口红利期,将2010年之后,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相当长历史时期,划分为"人口负利"期。若实施计划生育总计仅有20年人口红利期的结论成立,那么,推行计划生育,岂止是得不偿失,简直是在"制造负利","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所谓人口抚养比,即:少儿人口﹢老年人口/劳动年龄人口。中国实施计划生育初期的15年,一方面是1970年客观存在的无计划生育高出生时的0-14岁人口,随时间推移都陆续从分子---少儿人口,步入了分母---劳动年龄人口,使分母增速加快、规模加大,起了降低人口抚养比作用;另一方面是实施计划生育,出生持续大幅减少所形成的更新后0-14岁少儿人口,也起了降低人口抚养比作用。可见,降低人口抚养比,不仅分子越小效果越佳,而且分母越大"效果也越佳"。
现在定义的人口红利期,主要是以分子减少与分母加大的双重"效应"为主线所确定。此间的分母主要是无计划生育的高出生,出生人口越多分母效应越大,也越利于降低人口抚养比。此外,实施计划生育初期的效果理应体现在分子而不应在分母。逻辑上的矛盾暴露了该指标不适宜在像中国这样的非稳定人口中应用。
当实施计划生育后的历年持续锐减的出生人口步入劳动年龄逐年增多时,计量的人口抚养比受分母年龄结构变动影响之大,不仅使人口抚养比不能如实反映情况,并且随时间延续还将与实际产生背离。这就如同受育龄妇女年龄结构变动影响较大的某年人口出生率,在呈较大幅度回升时决不能直接用来做比较、下结论一样,而是要对其年龄结构进行标准化,消除年龄结构影响,这样才能接近实际、反映实际。同理,也要对人口抚养比的分母进行年龄结构标准化,以消除年龄结构对人口抚养比的影响。
况且影响人口出生率变动的育龄妇女年龄结构,仅有15-49岁的35个年龄,而影响人口抚养比变动的劳动年龄人口却高达50个年龄。若对中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显著变动标准化,并以"标准化"的人口抚养比为依据,结论将大不一样。
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前者是人口自身的再生产,父母一代所生育的子女进入婚育期后又要生育下一代,即前一代总是后一代生育量的基数,如此往复循环就产生了人口再生产惯性。物质资料生产完全不同于人口的自身生产,诸如一个企业生产的电视机,就决不存在电视机再生产电视机的问题。从此意义上说,人口红利根本不同于经济红利。
在以往的研究中,曾以少生一个孩子可节约多少抚养费,来估算少育的经济效益。这种估算却"忽略了每一个人在有条件充分发挥其劳动潜力的情况下,能为社会创造出超过其消费量的物质财富或服务价值这个基本事实。由此可见,降低生育率的经济效益这个最基本的指标就很难估计"。
人口红利与"少育经济效益"则根本不同,它是指在一定平均预期寿命、一定科技水平基础上,历经努力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从不适应向适应转变。这种转变是人口年龄结构由不适应向适应,逐龄更新乃至周期性更新的过程。这种转变对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能产生一个有统筹作用的"额外源泉",即人口红利。其积极影响与促进作用,是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水平所不可替代的因素。"其意义决不仅局限于获得经济效益,更重要的应在于为我国当前和未来的人们创造一个更适于居住、生活和从事各种建设活动的环境"。
各国有各国的具体国情,对人口规模与年龄结构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各国的人口红利也有所不同或大不相同。有的国家以提高生育率为人口红利,而有的国家却以降低生育率为人口红利,而且提高和降低的幅度要求也不同。因此,务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计划生育前提下,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虽受历史形成的客观年龄结构影响而产生了局部难免的问题,但变动的大方向却毫无问题,利也远大于弊。中国人口问题的关键,是"过多的人口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压力和不利因素。把每年国民收入的很大比例用于抚养大量的人口,既不利于发展生产,也不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既不利于缓解各种供需矛盾,也不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从经济社会发展看,人口的年龄结构从不适应向适应的转变,是一个生命周期性的长过程。这是一个既产生短期效益又是产生长期效益,既是产生部分效益又是产生整体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涉及经济社会领域效益,也涉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效益。可见,人口红利是由生育水平调节下的出生率变动(若包括素质的提高人口红利就更大),所引发的整体、综合、长期、累进、叠加效益的总称。
四、人口红利与日俱增不可替代
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生产力长足发展、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原来滞留在土地上的高比例农业人口也加速向非农业转移,人均耕地紧张状况得以极大缓解。工业化的过程,既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化生产转移的过程,也是逐步加快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的过程。然而,解决如此庞大的劳动力就业,劳动者就业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与资本要相应扩大。并且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与发展,单纯靠增加劳动人口数量来发展生产、增加生产越来越行不通,提高劳动者素质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就业压力始终存在。
以"未标准化"的抚养比为依据,来否定中国计划生育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重大积极作用,甚至把未来人口红利的急剧增长期,反说成是"人口亏损"或"人口负债"的加重期,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在此问题上产生种种悖论的根源。
中国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自推行计划生育所生人口在1985年开始步入劳动年龄人口后,年均增量就从1985-1989年间的1680万,降至1995-1999年间的820万;2009年起增速急剧衰减,大约在2026年增至10.3亿时达其峰值,停止增长并转为负增长。中国仅劳动年龄人口就约为同期美国总人口的3倍。在劳动力供远大于求的情况较长一段历史时期都难以改变的前提下,劳动年龄人口的大幅缩减明明是极大地减轻了就业压力,是巨大人口红利,但却被"未标准化"的分母导致的人口抚养比加速回升所掩盖,得出悖论:"先老导致劳动力供给下降与未富带来的大量劳动力需求,将可能形成比较优势的真空"。
中国主动实施计划生育,降低了生育水平,减轻了少儿抚养负担。当这些少儿人口进入就业年龄时,无疑也减轻了就业压力。中国化人口发展的弊为利的过程,在时间上是一年又一年,在年龄上是一个年龄接一个年龄。逐年累积增大的效益,加之生命周期的往复循环,人口红利之大难以估量,功在当今,利在千秋,以往定义的人口红利远不能将其涵盖。
分析与认识人口红利的首要前提是,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否适应。在这一前提下,实施计划生育加速生育水平下降所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都是相应年度出生率变动的反映。35年前中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不仅从源头上抑制住了未来劳动年龄人口的迅猛增长及无终止增长,赢得了解决因高出生导致相应就业压力的机遇,也从源头上抑制住了未来老年人口的过快增长及无终止增长,赢得了解决因高出生导致相应沉重抚养老年人口负担的机遇。需强调指出的是,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只是在老年人口规模相对已确定的基础上,其比例被动上升的加速。老年人口抚养问题指的是其规模而不是其比例,因此,在合理的分配制度下,只有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才能更有能力使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然而,至今还可屡见,仍有相关近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担忧未来老年人口抚养问题的报道。若35年前未开始推行计划生育,现在及未来的就业问题将是何等的严重!对无计划生育时期酿成的这部分老年人口抚养问题都那么忧心忡忡,若1970年未开始推行计划生育,2034年后的老年人口仍将无休止地大幅增长,那将是何等沉重的负担?因此,从计量分析方法上揭示问题的症结,不仅是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及老龄化过程的关键,也是正确认识计划生育与人口红利的关键。
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少数学者在不了解计划生育实践的基础上,曾以所谓科学的控制论把实际工作中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误导成不分城乡差异的"只能"生育一个孩子来执行。这种因急于求成导致的恶果,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今天,为数不少的学者又从另一极端,以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未标准化"的人口抚养比所研究出的"人口负债"成果,来否定稳定低生育水平与现行生育政策。然而,排除干扰,党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12月17日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任务与发展方向。
在人口环境大为改善、人口红利急剧增加的重要条件下,仅用了10年的时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就使温饱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完成了分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一步;之后的10年,又把生育水平从接近更替水平最终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红利也愈加突显,约占世界总人口20%的中国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加快摆脱了贫困,实现总体小康,完成了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二步;本世纪初至中叶的50年,将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惯性增长减弱、出生人口进一步减少的时期。此间的人口红利正处于大幅激增期,这将加速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顺利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三步。
需强调指出,人口在此期间的惯性增长,因受年龄结构影响而产生的低出生率小幅波动,决不可称为"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
五、"为富先老"是开创"未富先老"到"先老后富"的捷径
世界银行《2003世界发展指标》的有关数据显示,2000年,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与地区中,不仅已有85个步入了年老型人口行列,而且全球总人口也步入了年老型。多数发达国家人口步入年老型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都在5000~10000美元,因此,"富"就成了发达国家人口步入年老型的条件,而"老"就成了其结果。老年人口比例从4.9%升至7.0%,中国与堪称世界人口老龄化速度之最的日本,大约都用了不足20年,其它发达国家却都历经了约百年左右的时间,诸如法国、瑞典等。
中国人口要是单靠经济社会发展来影响其自发转变,就必将进一步制约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但要迟缓,人口也要继续急剧恶性膨胀。例如,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后的年出生人口就已高达2700万,之后继续增长,到1970年已高达2736万。这一年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从而使其后年份出生人口锐减,到1979年已降至1727万。短短10年,就奇迹般地抑制住了人口的过快增长,成功地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之前,就已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极其重要的人口条件。
倘若中国人口也遵循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的自发转变模式,假定也能达到"先富",那时的人口规模就要比现在的人口翻几番。人口压力巨大,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将不堪重负,此路可谓是灾难性的绝路。
中国的人口国情,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要与解决人口问题同步进行,而决不能走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的人口自发转变老路,更不能把解决人口多、基数大、增量高的问题,寄托在无国家指导的自发转变上。如果是那样,中国就不会是变富而是要变穷,人口的"老"也将遥遥无期,人口与经济都将陷入恶性循环,"富"与"老"都将落空。人口再生产与物质生产一起抓,使人口众多这一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降至最低,从而驱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一起转,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得以高速发展的关键要素。
实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是为了提高人均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走向共同富裕。而大力减少出生又使客观存在的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上升,导致人口老龄化及加速。在发展经济与解决人口问题的过程中,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尚不足1000美元时,中国人口就步入了年老型。这种远称不上"富"的"未富先老",有利地表明了解决人口问题始终是先行,"先老"是人口问题得以初步解决的标志,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体现。
"未富"对中国来说,是向"富"发展过程中的"未富"。因此,"未富"是指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期的中国,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已有明显改善,正处在阔步向"富"迈进的初步繁荣期。"先老",无论是指表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年老型人口,还是指老年人口比例加速上升,实质上都是中国生育水平急剧下降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反映。
至于由此而在社会广泛流传的"四二一"抚养关系问题,"只不过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比喻"。祖父母、父母、子女三代的人数之比的确是4:2:1,一对年轻人为2,其双方父母为4,独生子女为1。若以24岁晚育为标准,当子女24岁生育时,所谓的"4"只不过48岁;当"1"成长为15岁时,"2"只不过才39岁,"4"还不足65岁。显然,对养小来说,是"4"与"2"相加,形成6:1。此间的"2"因只生育一个孩子负担十分轻,而"4"尚还不需要其子女抚养,所以是既利养小又利养老;当"4"进入70岁时,"2"不过46岁,"1"则满20岁,因此,即使"4"需要抚养,也是3:4。可见对"四二一"只看表面现象而不分析其质,实质是把"是"当"非"的一种普遍误会,应当为其正名。可见,计划生育从家庭到社会,都是利民利国的事业。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口红利急剧大幅提升的时期。因此,在低生育水平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恰恰是大力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实现高速求质跨越式发展的中国现代化必经途径。
]
参考文献:
1.查瑞传:《查瑞传文选》,中国人口出版社,
2. 马瀛通(1993) :《人口控制实践与思考》,甘肃人民出版社.
3.田雪原等(2006):《老龄化——从“人口盈利”到“人口负债”》,中国经济出版社。
注:此文为简写后的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