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重庆“最牛的钉子户”通过各种媒体向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传递着一个信息,向来“乖乖的”中国老百姓也要奋起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了。这正好给刚刚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上通过的《物权法》提供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案例。于是,在全国,每天可能都有多少双眼睛在注视着这场“社会活剧”的“下一集”……
出于“职业习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做社会政策研究的总会想到事情的“解决之道”。从理论上说,在现代社会里,无论从“经济人”、“社会人”……或者其他的视角去看人类的活动,最突出的标志性语言应该是“理智”二字。在“理智”二字所表达的深邃内容中,不作无谓牺牲乃是一个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尤其在关系到人的最可宝贵的生命时。因此,以“妥协”为号召,就是要请对峙的双方都从现在的立场上各自后退一步。按古训,这样做往往会发现天地宽广的多,于是事情就向实际上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向发展。可以说,真正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社会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妥协”;而“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式的过激行动,也许能够得到的最好评价就是给我们的社会留下了“教训”,而当事者的损失常常是难以弥补的。
以上所说,也许会引起误会,从而享受被“专业人士”拍砖的待遇。为避免误解,先来谈谈有关部门和发展商可能的“妥协”之道。我们现在也许只能以已经发生过很多事情以后的“现在”为基点来谈判,说“如果那时候不怎样怎样现在就不会怎样怎样”已经是徒劳的。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按现行政策接受某种“货币安置”,但现在已经被舆论推到“忠义堂”上的小楼业主可能一时下不来。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按同样的面积,在新楼里为业主特别创造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可以新建,甚至还可以用镶拼的办法保持小楼的原貌。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到香港给研究生上课,课上讨论到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因而对内地和香港的“动迁政策”比较了一番。课后,有两位学生特意带我到铜锣湾去看香港“最牛”的一间“钉子户”。在某著名大公司的框架结构中,竟“镶嵌”着一栋旧楼。粤人习俗,世代相传的“祖屋”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卖掉的。此楼业主遵从祖训,无论大公司出多少钱,他只以不变应万变,于是公司只能让步。也幸亏有高明的设计师和施工队伍,将此楼“天衣无缝”地镶拼在大公司的现代建筑之中。铜锣湾相当于北京的西单,上海的南京路,曾无数次漫步于此间,居然在未经有心人指点之前从未发现过这一“奇迹”。当时的想法是,这种事情在内地,也许在“可望的将来”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在网上搜寻资料时,却突然发现在上海已经有类似的判例,但上海的“最牛”是可以与要发展的地块划地为界的。重庆的案例有无可能也被宽容地“包容”到新建筑之中呢?从照片上看,根据其所在的地形地貌分析,恐怕比香港的难度更大些,当然,也许也不是不可能。
按现行法规和通常的做法,九龙坡区有关部门已经算是很“克制”的了。虽然有谣传小楼业主动员了多少多少社会资源,但我们宁可相信他们是在舆论支持下为层次更高、观念更新的法律的尊严坚守着阵地。但是,僵持毕竟不是社会的常态,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也还要探寻解决之道。
在媒体上看到有位朋友撰文分析这个事件的“大片”因素,说得活龙活现。在单位议论此事,有同事提出一个观点,也许也很值得重视。这就是,按“大片”的规律,剧情的发展会不会拐出我们可以意料的轨道。重庆久旱,常言道,久旱必有久雨,如果有一日,重庆大雨如注,造成“山体”滑坡……同事继续设想:区长乃至市长亲临现场指挥抢救……群情激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撤职、被开出党籍、被移交法院查处……但是,小楼毕竟已成瓦砾……如果小楼主人万一……这一切,我们今天也许可以胡乱预测,但无论落在谁的身上,毕竟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请媒体悄悄地撤下“脚手架”,让故事中所有的主人公和“友情出演”人士能够脚踏实地地好好想一想,是否要让革命党人辞典中没有的“妥协”二字从石头缝里蹦出来?
这样做,还有一个后果,如果将来碰到拆迁,人人都争当“最牛”怎么办?也许我又“想歪”了,这会使北京的胡同、上海的弄堂……多多少少保留一些下来,让中国还有点像中国。
出于“职业习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做社会政策研究的总会想到事情的“解决之道”。从理论上说,在现代社会里,无论从“经济人”、“社会人”……或者其他的视角去看人类的活动,最突出的标志性语言应该是“理智”二字。在“理智”二字所表达的深邃内容中,不作无谓牺牲乃是一个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尤其在关系到人的最可宝贵的生命时。因此,以“妥协”为号召,就是要请对峙的双方都从现在的立场上各自后退一步。按古训,这样做往往会发现天地宽广的多,于是事情就向实际上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向发展。可以说,真正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社会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妥协”;而“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式的过激行动,也许能够得到的最好评价就是给我们的社会留下了“教训”,而当事者的损失常常是难以弥补的。
以上所说,也许会引起误会,从而享受被“专业人士”拍砖的待遇。为避免误解,先来谈谈有关部门和发展商可能的“妥协”之道。我们现在也许只能以已经发生过很多事情以后的“现在”为基点来谈判,说“如果那时候不怎样怎样现在就不会怎样怎样”已经是徒劳的。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按现行政策接受某种“货币安置”,但现在已经被舆论推到“忠义堂”上的小楼业主可能一时下不来。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按同样的面积,在新楼里为业主特别创造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可以新建,甚至还可以用镶拼的办法保持小楼的原貌。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到香港给研究生上课,课上讨论到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因而对内地和香港的“动迁政策”比较了一番。课后,有两位学生特意带我到铜锣湾去看香港“最牛”的一间“钉子户”。在某著名大公司的框架结构中,竟“镶嵌”着一栋旧楼。粤人习俗,世代相传的“祖屋”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卖掉的。此楼业主遵从祖训,无论大公司出多少钱,他只以不变应万变,于是公司只能让步。也幸亏有高明的设计师和施工队伍,将此楼“天衣无缝”地镶拼在大公司的现代建筑之中。铜锣湾相当于北京的西单,上海的南京路,曾无数次漫步于此间,居然在未经有心人指点之前从未发现过这一“奇迹”。当时的想法是,这种事情在内地,也许在“可望的将来”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在网上搜寻资料时,却突然发现在上海已经有类似的判例,但上海的“最牛”是可以与要发展的地块划地为界的。重庆的案例有无可能也被宽容地“包容”到新建筑之中呢?从照片上看,根据其所在的地形地貌分析,恐怕比香港的难度更大些,当然,也许也不是不可能。
按现行法规和通常的做法,九龙坡区有关部门已经算是很“克制”的了。虽然有谣传小楼业主动员了多少多少社会资源,但我们宁可相信他们是在舆论支持下为层次更高、观念更新的法律的尊严坚守着阵地。但是,僵持毕竟不是社会的常态,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也还要探寻解决之道。
在媒体上看到有位朋友撰文分析这个事件的“大片”因素,说得活龙活现。在单位议论此事,有同事提出一个观点,也许也很值得重视。这就是,按“大片”的规律,剧情的发展会不会拐出我们可以意料的轨道。重庆久旱,常言道,久旱必有久雨,如果有一日,重庆大雨如注,造成“山体”滑坡……同事继续设想:区长乃至市长亲临现场指挥抢救……群情激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撤职、被开出党籍、被移交法院查处……但是,小楼毕竟已成瓦砾……如果小楼主人万一……这一切,我们今天也许可以胡乱预测,但无论落在谁的身上,毕竟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请媒体悄悄地撤下“脚手架”,让故事中所有的主人公和“友情出演”人士能够脚踏实地地好好想一想,是否要让革命党人辞典中没有的“妥协”二字从石头缝里蹦出来?
这样做,还有一个后果,如果将来碰到拆迁,人人都争当“最牛”怎么办?也许我又“想歪”了,这会使北京的胡同、上海的弄堂……多多少少保留一些下来,让中国还有点像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