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之死所引发誓言的意义
因丈夫肖志军拒绝签字做手术导致其怀孕之妻延误治疗而死亡的消息被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各种观点与指责大概有五个方面:
1,主要责任在肖志军,由于他的无知是其妻死亡的直接原因。
2, 医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应当征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的同意且签字”中看,医院并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医院因以人道主义为第一原则,所以对孕妇之死,应负道义上的责任。
3,孕妇李丽云的悲剧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在法律与道德之间没有很好找到一个平衡点。
4,孕妇李丽云之死是对官僚主义的抨击,在当时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得到的回复仍然是:签字后方能手术。
5,该事件主要是医患关系紧张造成的,医院怕承担风险,不愿成为法庭上的被告。有关人士建议修改现有法规。
以上之说法,从某个角度都是成立的,也是对的,但都是表面上的泛泛而谈,没有讲到问题的实质,最终又成了一个谁都有责任,谁都没有责任的怪圈。舆论过后,一切平静如初,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这才是最可怕的。
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呢?日本著名的战略管理学家,也是唯一赢得西方经济界与管理学界认可并尊重的大前研一所著的《专业主义》第一章,反复强调一个词,叫“希波克拉底誓言”,是职业医生在医神阿罗与埃斯克雷彼斯等诸神面前宣读的誓言。大前研一借“希波克拉底誓言”号召各个专业都要有“对顾客的誓言”其意义非常重大。在医学界中,立志成为医生必须对这誓言进行宣誓,具体内容有九条,其中第四条为:“以患者的健康与生命为第一位。”第九条为:“无论承受怎样的压力,在运用自己的知识时也不会违背人道主义。”我国著名战略家姜汝祥对此书的评论为:“当有种誓言,让人从‘红包世界’中重新唤起职业尊严,甚至有人为此献出生命的时候,我们仿佛也看到了中国企业的未来。”誓言的意义就在于此,有庄严宣誓的战士,才会有董存瑞为了胜利用身体作为炸药的支架,否则董存瑞有100个理由说明碉堡无法爆破;在我国的SARS期间,多少医护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奋斗在第一线,直至献出生命。当一种誓言成为人生准则的时候,其行为能为誓言而改变,这就是誓言的作用与意义。
阐明这个道理后,讨论孕妇死亡事件的思维就很简单,在现有的法规与生命的存亡之间,作为一个医生,一个院长,一个主管领导,你作怎样的选择,在李丽云事件中各位作出的抉择我认为也无可非议,都没有错,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我们肯定认为,你不是一个最好的医生,最好的院长,最好的主管领导,这点同样无可非议。我们不妨作个假设,如果医院在孕妇的丈夫不签字的情况下,做了手术并挽救了其生命,但家属并不领情仍然以违反程序把医院告上法庭,医院有可能被判赔偿责任,但是作为院长,手术医生你赢得了舆论的厚爱,百姓的爱戴,万众的敬仰,你无愧于宣誓时的承诺,你是一个最好的院长,最好的医生。孰轻孰重,每人选择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高尚与平庸之区别。
我很喜欢电视连续剧《亮剑》,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拍得仍然感人,最成功之处是围打平安县城,有八路军李云龙的独立团,丁伟与孔睫的团部,国民党楚云飞部以及各地方武装总计一万余人,并且都没有得到上级的指示,但是他们都是最优秀的指挥员,在任何情况下,抗日是第一位的,他们是用一颗赤诚之心在指挥战斗,心中除了民族利益,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无个人杂念,才上演了一场连受训于德国慕尼黑的山本都感到无法理解的大战,以全歼山本大队而结束。如果当时各方都以等待上级指示为理由,虽然不犯错误,但错过了最佳的歼敌时机。军人以执行命令为天职和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两者并不矛盾。
通过孕妇之死事件,如果能引申出一个理念,我们并不是因为专业技术而成为专家,而是因为向‘上帝’发誓,以此为职业,成为专家。当有重大事情发生时,你能右手摸在左胸上,想起你的誓言,落实你的行动,你一定是一个值得人们尊敬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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