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2007年12月27日人民网转自新华社)
每到重大节日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会发出有关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其目的是给广大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今年元旦、春节来临之前,又适逢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之后,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中纪委亦如往年一样毫不例外地发出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也便有了特殊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对腐败问题,我们党从来就没有姑息迁就过。而重大节日期间,常常也是各种腐败现象有所抬头的关键时期,反腐败便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始终是分不开的。一个始终“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谋所谋”的党员干部,往往也是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而党员干部如果平时不能够始终心系百姓冷暖,情注群众疾苦,经常性地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认真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估计到了元旦、春节这样的中国传统节日期间,也很难真正做到。即使做了,可能也只是为了上电视、登报纸,换句话说,是为了“作秀”。更不用说会管住自己、管住家人、管住身边人,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了。
节前发文反腐,节前再敲反腐倡廉警示钟,虽然不能说是万能的,但是也并不是说就一无用处的。对长期被权力和利欲缠绕的党员干部,在重要时期、关键时刻,进行适当的提醒、教育和引导,起码可以起到拧耳朵、醒脑袋的作用。一个人长期心灵得不到净化、思想得不到升华,恐怕也不是好事。节前反腐,起码可以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在“一律不许”、“严禁”、“坚决制止”等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各种和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节前反腐,除了发通知、下禁令以外,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比如有的地方在节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监狱,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还有的地方结合节日庆祝活动,适时举办廉政文艺晚会、读书演讲等文化活动,采取寄发“廉政明信片”、“廉政短信”、“慰问信”等简明快捷的教育方式,充分营造浓厚的节日文化氛围,也使党员干部在轻松愉快的文化活动中,接受勤政廉政教育。其目的,都是为了打招呼、敲警钟。
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是党性的要求,更是规范的约束。但是,少数党员干部却知之甚多、行之甚少。究其原因,监督不力,当是重要方面。任何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对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绝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去做,或者说做的很少。一些党员干部握着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不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而是为自己行方便、谋私利、走后门。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将他们手中的权力监管起来、约束起来,要求他们廉洁自律可能也只是一句“软绵绵”的空话。“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所以,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使监督的“网”严密起来,让领导的权力运用规范起来。
应该说,近些年,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但是仍然有一些领导干部“前赴后继”。这恐怕与惩戒不狠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领导干部看到比自己更贪的官员也不过是那么个惩罚,于是便存在侥幸心理,安慰自己:“比我贪的人多的是,抓到自己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即使抓到了,也不过就是怎样怎样”。因此,必须让惩戒的“刀”锋利起来,真正做到“刀起头落”,才会有更好的威慑作用。否则,通知发的再多,贪官抓的再勤,贪者还是贪。
通知,在某种程度上说,还只是处于一种说和教的阶段,离成功达效,还有很长的一个过程。当然,反腐败工作本来就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过程。必须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体制和制度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从而使通知中的“严禁”真正“严”起来。
节前发文反腐,节前活动反腐,虽然是老调重弹的事情。但是反腐败斗争,作为执政党性命之攸关,如果要取得长期的胜利,必须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内民主取得通畅的衔接,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里所说的,要保障人民在这个社会的主体地位和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民主与政治的清明、与制度的纠错能力之间是怎样一番逻辑,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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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要求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每到重大节日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会发出有关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其目的是给广大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今年元旦、春节来临之前,又适逢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之后,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中纪委亦如往年一样毫不例外地发出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也便有了特殊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对腐败问题,我们党从来就没有姑息迁就过。而重大节日期间,常常也是各种腐败现象有所抬头的关键时期,反腐败便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始终是分不开的。一个始终“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谋所谋”的党员干部,往往也是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而党员干部如果平时不能够始终心系百姓冷暖,情注群众疾苦,经常性地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认真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估计到了元旦、春节这样的中国传统节日期间,也很难真正做到。即使做了,可能也只是为了上电视、登报纸,换句话说,是为了“作秀”。更不用说会管住自己、管住家人、管住身边人,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了。
节前发文反腐,节前再敲反腐倡廉警示钟,虽然不能说是万能的,但是也并不是说就一无用处的。对长期被权力和利欲缠绕的党员干部,在重要时期、关键时刻,进行适当的提醒、教育和引导,起码可以起到拧耳朵、醒脑袋的作用。一个人长期心灵得不到净化、思想得不到升华,恐怕也不是好事。节前反腐,起码可以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在“一律不许”、“严禁”、“坚决制止”等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各种和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节前反腐,除了发通知、下禁令以外,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比如有的地方在节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监狱,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还有的地方结合节日庆祝活动,适时举办廉政文艺晚会、读书演讲等文化活动,采取寄发“廉政明信片”、“廉政短信”、“慰问信”等简明快捷的教育方式,充分营造浓厚的节日文化氛围,也使党员干部在轻松愉快的文化活动中,接受勤政廉政教育。其目的,都是为了打招呼、敲警钟。
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是党性的要求,更是规范的约束。但是,少数党员干部却知之甚多、行之甚少。究其原因,监督不力,当是重要方面。任何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对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绝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去做,或者说做的很少。一些党员干部握着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不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而是为自己行方便、谋私利、走后门。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将他们手中的权力监管起来、约束起来,要求他们廉洁自律可能也只是一句“软绵绵”的空话。“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所以,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使监督的“网”严密起来,让领导的权力运用规范起来。
应该说,近些年,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但是仍然有一些领导干部“前赴后继”。这恐怕与惩戒不狠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领导干部看到比自己更贪的官员也不过是那么个惩罚,于是便存在侥幸心理,安慰自己:“比我贪的人多的是,抓到自己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即使抓到了,也不过就是怎样怎样”。因此,必须让惩戒的“刀”锋利起来,真正做到“刀起头落”,才会有更好的威慑作用。否则,通知发的再多,贪官抓的再勤,贪者还是贪。
通知,在某种程度上说,还只是处于一种说和教的阶段,离成功达效,还有很长的一个过程。当然,反腐败工作本来就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过程。必须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体制和制度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从而使通知中的“严禁”真正“严”起来。
节前发文反腐,节前活动反腐,虽然是老调重弹的事情。但是反腐败斗争,作为执政党性命之攸关,如果要取得长期的胜利,必须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内民主取得通畅的衔接,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里所说的,要保障人民在这个社会的主体地位和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民主与政治的清明、与制度的纠错能力之间是怎样一番逻辑,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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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要求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