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包括“长城伟大,黄河壮丽,国家崇高,民族神圣”(龙应台语)之类在内的“法制、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荣誉、传统”背后,微不足道但是会流血、会哭泣、会跌倒的“人”容易这种“宏大叙述”忽略。实际上,并非“宏大叙述”的大事件背后的“人”,也极容易被狂热的情绪所忽视。
安徽华源两千员工受“欣弗”事件的影响,停工回家。他们何去何从?谁为他们负责?而在公众舆论和相关部门深究本质问题时,“他们”却没有人想到。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狩猎”事件,公众舆论近乎一致的质疑、批评,极有可能使相关部门反思还要不要“狩猎”?而甘肃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局称该省肃北县1万多人还指望狩猎脱贫呢!如果由此而致使他们再返贫,难道公众舆论不该反思吗?虽然,在事件处理的节骨眼上提及“一万多人脱贫”、“两千多人的生计”,会让人误以为这是某种形式的威胁。
当然,我并不是赞成当地民众狩猎脱贫,“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当地生态毁灭性打击的例子,在我们的视野中并不乏见,比如山西煤炭的过度开采带给当地民众生活居住的困难,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资源匮乏得全城迁移。谁能保证这些依靠“狩猎”脱贫的民众不会“榨干”猎物身上的“油”?国人最会做的事不就是彻底榨干大自然的馈赠吗?
当然,我也不是想说为了华源两千员工(当地有许多家庭一家几口人在该药厂上班,甚至一个家族都在这里上班),就可以无原则的不调查不处理。对两千人负责还是对更多人负责,相信这道选择题并不难选。问题是,这两千员工是理所当然的“欣弗”事件的受害者吗?他们就应该为“欣弗”之罪承担责任吗? 他们不过是领导意志的执行者,他们也要为部门失职(如果有部门失职的话)而承担责任吗?
在危机处理中,又有哪些部门有哪些人会想到了危机背后的“人”?虽然最应该想到“人”的是国家。国家应该考虑“欣弗”背后的两千员工的生计,应该为依靠“狩猎”脱贫的一万多人的生计着想,而制度的缺失,只能让他们冀望于“政策的口子”(即可能的放其一马),尽管可能性很小。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别的办法吗?国家是人民的国家,理应为人民着想,大事件背后的小人物难道就不是人民吗?大事件的冲撞,使这一群体更有资格被国家考虑、安排、解决他们可能面临的问题,哪怕国家损失些!无微不至的细微的关怀救助,是值得期待的,也是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