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瓦特及其理论简介
(一) 生平
勃朗科· 霍尔瓦特( Branko Horvat)是世界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前南斯拉夫现克罗地亚著名经济学家、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他1928年出生在克罗地亚,16岁参加波日加游击队和反法西斯的战争,曾被授予人民功勋勋章。战后入学攻读了工程学、经济学和哲学,先后获得理学博士和哲学博士学位,并分别在哈佛和麻省理工做过博士后研究,在全世界十几所大学做过访问学者和并应邀在80多个大学和研究所讲学和访问。
霍尔瓦特曾担任南斯拉夫联邦经济委员会、价格委员会和管理顾问委员会要职,并领导创建了国际性杂志《经济分析》和国际自我管理经济学会,是南斯拉夫,克罗地亚等国经济改革运动的重要领导人。
霍尔瓦特在政治经济学、宏微观经济学、自治理论、计划理论、经济制度比较、经济思想史、经济活动分析等方面都有较深的研究。他发表了数百篇论文和30多部著作,其最主要的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更被翻译成18种语言,引起国际社会的巨大反响。
由于他在该书中提出自治社会主义模式而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霍尔瓦特主义”,并因此成为198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候选人,这使他成为迄今为止东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唯一最接近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人,“但他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注定了要被拒之门外,虽然他也许是东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唯一一个有资格获此殊荣的人。”[i][1]
(二)霍尔瓦特的社会理论——自治社会主义
1.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及其影响。
霍尔瓦特最重要的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由纽约,夏普出版公司于1982年首次出版。此后该书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先后被翻译成18种语言,是世界范围内自80年以来最为畅销的马克思主义著作。该书写作用了6年时间,构思时间则更长,用霍尔瓦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是他的毕生之作。“从这本书的副标题来看,它不是或者主要不是一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及其经济理论的著作,它还包括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及其理论、社会主义的社会学、社会主义的伦理学和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主义思想史和社会主义运动等内容。不仅如此,它还涉猎了到它出版时为止人类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差不多所有的成就:社会发展史、思想史、经济学、政治学、哲学、道德伦理学和心理学。仅仅从这本书的知识含量来说,它就是一本极有学术价值的著作。它是对人类制度发展史、思想史(经济的、政治的、哲学的和伦理的)和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史的深刻总结,一部有关所有这些方面的百科全书,充分表现出作者的严谨的科学态度、博学多识和对历史、现实和理论的深邃的洞察力和高超的驾驭能力。”[ii][2]对一种更美好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设计──这种社会的性质无疑是社会主义的──是本书的基本思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书出版后在东西方学术界和实际部门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西方学者认为,这部代表作表现了一个熟悉西方政治、经济和哲学思想的经济学家是仍然忠于其社会主义信念,这就使西方人士对社会主义思想看到了希望。此书引起了不同的看法和激烈的争论。但多数学者认为,霍尔瓦特的这部著作对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有推动力和贡献的,它启迪了人们的思路,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论点和分析。
2. 研究方法。
霍尔瓦特告诉我们,他应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在中文版序言中,霍尔瓦特明确强调:“本书背后的基本思想是,我试图以如果马克思活在今天他可能会写的同样内容,完成一本现代的政治经济学。”尽管这种假设和方法在今天看来有些荒谬,但是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应该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容及其方法。
法兰克福学派 的悉尼·胡克在《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一书中就曾明确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结论统一性的问题上,应该把二者分解开来,要强调方法而否弃结论。因为,“结论是引申出来的,而不是主要的,它们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iii][3]这一点显然是有说服力的,毕竟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都是特定方法对既有条件下资料的逻辑推演得出的,条件发生变化,则结论必然发生变化,马克思主义同样不会例外。
霍尔瓦特在研究方法上对马克思主义方法的继承,在本书中是非常成功的。正如罗伯特·莱卡茨曼(Robert Lekachman)的评论一样:“很少有对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分析可以与霍尔瓦特对各种材料的运用能力和老道的分析相媲美。”[iv][4] 霍尔瓦特公开承认他是这位伟大思想家的学生,是站在马克思的宽阔肩膀上的。在《英文版序言》中,霍尔瓦特指出:“我不是‘教’出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实践着马克思主义。正是因为我自发地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我自己的思考方法,所以,在实践需要修正理论时,我丝毫没有顾虑。马克思也会做同样的事。”他还说:“由于我的理论在某些重要方面与马克思不一致,在另外一些方面,我要解决的是马克思未曾遇到的问题,因此,有人可能会说,这些理论是我自己的。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我显然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
霍尔瓦特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一书中将他所用运的方法称为“系统理论”(systemic theory)。但通读全书后,我并没有对这个方法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理解,许是我本人鲁钝吧。译者吴宇晖教授对系统理论的描述是:“我理解它就是首先由古典经济学家发展起来的、并由马克思发挥到了极致的社会—经济分析方法(socioeconomic analysis)。这本书的副标题也指明了这一点。这种方法突破了西方经济学所谓技术分析即人与的狭隘界限,而从哲学、社会学、道德伦理等更为广阔的角度和视野即从社会生产关系来分析社会经济问题,从而把对人们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的分析放到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进行。”[v][5] 在中文版序言中,霍尔瓦特本人也指出:“我试图提供一个以真实的(修改过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替代理论──我称之为系统理论,这当然是马克思的基本意图。系统价值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它自然地适合社会主义经济效率,并使我能够设计出一种统一的社会经济制度(这也是马克思的想法)。”
霍尔瓦特在英文版序言中指出,本书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设计。霍尔瓦特问道,工程师可以设计桥梁,为什么社会科学家就不能设计社会制度呢?这两种任务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设计新社会更困难而已。霍尔瓦特指出了对社会制度设计持怀疑态度对社会主义运动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对设计社会主义社会的迫切需要。显然,霍尔瓦特的方法论中还有一种隐含的,他没有提及的方法——建构理性主义方法。建构理性认为:一切有意义的社会制度都是而且都应该是基于人的理智进行有意识的演绎过程的结果。“建构理性主义蔑视和贬低非理性的或者未被理性充分理解的事物,它假定人生而具有智慧和道德禀赋,人类能够根据理性原则对社会作出精心的规划,并尽可能地抑制和铲除一切非理性的行为。”[vi][6]对未来的社会制度设计显然不可避免的会带有明显的建构理性色彩,霍尔瓦特没有承认自己使用了这种方法,或许是由于建构理性主义本身是不需要“抽象”作为工具的,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中,抽象则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者显然是矛盾的。
作为一个经历过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并亲历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的老人,霍尔瓦特更多的是从现实出发来寻求一种尽可能的制度来替代现存的制度。他对现存的制度进行无情的批判。这又使他的分析方法带有明显的现实主义和历史主义色彩。
3. 对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批判
霍尔瓦特的分析是从批判当代社会经济体制(现存的社会制度)开始的。他对现存的社会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全面地披露它们的丑恶之处,使人们认识到现存制度是不合理的和非正义的。他把现存的社会制度分为: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vii][7],并认为社会主义是迄今为止尚未实现的制度。通过对现存制度的批判,霍尔瓦特试图设计出一种理想的、更合理的、更有效率的和更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正义社会。他把这种理想的社会称为“自治社会主义”。
霍尔瓦特“不仅全面的审视和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哲学、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和道德伦理,而且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道德等角度分析和批判了高度极权的苏联式的社会经济体制。”[viii][8]
对现存制度尤其是对国家主义的批判是霍尔瓦特著作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获得广泛认可的重大理论贡献。正如美国著名的激进经济学家罗伯特·海尔布伦纳的评论:“对霍尔瓦特来说,社会主义成为一系列迫切需要吸取的教训,而不管这是多么的痛苦或漫长。或者,换言之,霍尔瓦特描述了这些教训,而对这些教训的逐步吸取将成为创立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在我看来,一致地和实质地重新阐述了究竟人类希望什么这个压倒一切的重要问题,是(他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就。”[ix][9]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一书中,霍尔瓦特对资本主义的分析非常简短,但是对国家主义的分析却非常有说服力。做为一位长期生活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霍尔瓦特更熟悉和了解斯大林模式,并亲历了前苏联斯大林统治和大国沙文主义横行以及解体的全过程,因而他对这一模式的弊端的批判更为深刻。本文将主要介绍霍尔瓦特对国家主义的批判及其自治社会主义理论。
霍尔瓦特之所以用“国家主义”这一范畴来概括斯大林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因为他认为:国家主义是一种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的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而斯大林模式就是典型的国家主义。
霍尔瓦特为国家主义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如果一个社会的统治阶层承认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比如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被剥削阶级的解放等,但是将社会主义的方法修正成为一个决定性的、重要的方面 :国家的角色,那么,这个社会被称之为国家主义”。[x][10]他认为:社会主义者在传统上有一种把国家视为阶级压迫工具的倾向,“在国家主义背景下,这种思想被一种相反的意识形态所取代,强大的、集权的、权威的国家成了社会的轴心。所有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权力都集中于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组织,这个组织公开宣告它对权力垄断。”[xi][11]霍尔瓦特归纳了国家主义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国有制、中央集权制和官僚的管理。“如果国家在一种社会制度中扮演着一个绝对支配的角色,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毫无疑问地可以被归纳为“国家主义的”(etatist or statist)。”(译者序,P12)他认为国家主义是传统社会主义和权威性国家的混合物。
霍尔瓦特指出,按照传统的观点:如果一个社会不是社会主义,那它一定就是资本主义。在人们的思维中只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现存的制度。由于斯大林模式并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那么社会主义者自然地拒绝承认它是社会主义的。包括苏联持不同政见者在内的世界上所有批判斯大林主义的激进人士都持有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斯大林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拥有所有的资本,雇佣劳动者,和以私人资本主义的同样方式诈取剩余价值,因此,这个社会同国家资本主义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斯大林模式不是社会主义,它又和资本主义有区别,如何来界定这种社会类型呢?霍尔瓦特将其称之为国家主义。他说:国家主义不一定就是斯大林主义,但是斯大林主义却是国家主义。虽然一个控制经济和其他活动的强有力的和集权的国家不一定必须会产生一个政治上的镇压体系,前者可以与一个更为民主的政治体制相结合;然而,不利的历史环境——极端的落后,军事干涉,经常性的威胁,在国际上孤立和隔绝,领导人的病态心理,缺乏政治民主的传统和经历,缺乏合适的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理论,忠于反社会主义的政治理论,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主义蜕变成为以斯大林主义为其标志的畸型物。
对于认为国家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的观点,霍尔瓦特认为,检验社会主义的一个最关键的标准是不存在阶级,不存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governors and governed ),不存在命令者和被命令者(order givers and order takers)。显然斯大林模式是无法通过这个检验的,对于认为国家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的观点,霍尔瓦特认为可能遭到以下怀疑:⑴国家所有制不是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必须的过渡阶段;⑵国家对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垄断不是过渡的必要前提;⑶如果国家主义是一个过渡阶段,那么,这个阶段应该很短,并且存在着这样一种明显的可以观察到的趋势,即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国家的角色被减少到一个合适的范围。[xii][12]
霍尔瓦特认为,国家主义是由社会主义的因素与反社会主义的国家主义因素所构成的混合物,这种奇怪的混合物产生了同样是奇怪的结果。他承认,国家主义社会中也有社会主义成分,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福利有所改善和收入分配较为平均等,但是政治生活领域则是反社会主义的,尽管一切都是在社会主义的口号下进行的。例如:斯大林的恐怖主义和社会主义就毫无干系,其实质仅仅是对权力的赤裸裸的争夺,是对权力的绝对的滥用。而这些只有在国家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之下才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将这些行为也理解为“是社会主义的”,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的极大的亵渎。霍尔瓦特指出,“由于社会主义与极权主义国家和其他任何政治压迫体制不相容,所以,社会主义与斯大林主义完全不相干。对个人的崇拜,就像它被委婉地叫作斯大林主义一样,不是一个可以通过改变个人品格就能纠正的错误或背离,它属于一种结构不同的社会体制(structurally different system)。如果消灭阶级是检验社会主义的标准,那么,就像其他统治形式必须被消灭一样,政治统治形式也必须要被消灭。”[xiii][13]霍尔瓦特认为,国家主义是按等级制的分工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这样一种权力结构必定使社会分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即国家主义仍然是阶级社会。
为了进一步分析国家主义和资本主义阶级社会的起源,霍尔瓦特构造了自己的“社会权力理论”。他认为:“社会权力”是指“通过以一种重要的方式做出影响其他人生活的决策和动员使用社会制度运行所需的资源的能力”[xiv][14]。这种控制他人的社会权力,可以有政治的、经济的和操纵或说服的三种类型,而控制他人行为的主要方法也有三种:用政治强制即暴力,用效用即物质刺激和反刺激或身份地位象征的给予和撤销,和用思想即说服训导。以往的权力理论分为:经济权力决定论和政治权力决定论,但在霍尔瓦特看来,他的权力理论更具有说服力。霍尔瓦特认为,权力一方面是“功能性的”(functional ),因为它为一种社会制度运行所必需的;但另一方面,权力又是冲突(conflict)的可能的源泉。权力分配的不平等产生了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社会不平等: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和社会名望(social prestige)的不平等。
霍尔瓦特认为,国家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社会权力分配不平等的社会,因而都是阶级社会。但二者又有所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权力主要地来源于经济权力,在国家主义社会,这种关系正好颠倒。在前者,国家归根到底被财阀所统治,在后者,它被政治官僚(politocracy)所统治。正如他们各自的名称所表示的那样,在资本主义,工人阶级受资本的统治;在国家主义,他们受国家的统治。两个统治阶级是资产阶级和政治官僚,前者包括经理、其他统治精英和为其服务的阶级;后者包括政治领导人和官僚。在资本主义,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这个人在经济等级制中的位置;在国家主义,它决定于在政治等级制中的位置。资本主义经济剥削在国家主义的对应物是政治强制(political hegemony)。……在统治社会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统治阶级主要使用经济强制,伴随着强迫思想一致的压力,最后才是政治强制;在国家主义,政治强制之后是意识形态强制,最后才是经济强制。由于政治强制是个人的,它比非人格的强制更难以忍受,所以国家主义比资本主义更有压迫性。作为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压制的结果,资本主义以经济不稳定为其特征,而国家主义以政治不稳定为其特征。”[xv][15]他认为,国家主义的权力配置比资本主义更加不平等。
霍尔瓦特借用了马克思的“异化”和“物化”的概念,对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批判。他认为国家主义和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劳动的异化;(2)劳动产品的异化;(3)当人与人的生命活动和他的产品相异化时,人注定要使自己与他人相异化。霍尔瓦特在自治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中提出了消除异化的建议:“如果不存在劳动力商品,其它商品可能保留,市场可以作为资源配置的工具来使用,而不至于产生异化。如果人人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机会和为使工作更有意义而改变工作环境的权力,那么,劳动将不再是获得其它东西的工具,不再有强制劳动。最后,如果权力的集中被消除,阶级的异化也将不复存在,这将逐步建立起对生产性劳动的产品的真正的社会控制,以及对更为普遍的人类创造物的真正社会控制。……劳动力是向雇主——私人或国家——出售的商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分工产生确定的社会后果;以及权力分配的不平等产生了阶级。”[xvi][16]物化(reification)是指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被表达成为或经历成事物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丧失了它的社会性质而被神秘化为技术、交易和管理之间的关系。人们之间衡量彼此就好像衡量客体一样,他们的意识成为“物化”。霍尔瓦特认为,物化的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在国家主义社会的表现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化的市场关系起决定的作用。“自由是以没有外部干预的‘非人格的市场力量’的程度来衡量的。因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把市场自由与人类自由混为一谈。经济效率(所谓的帕累托最优)是从理想的市场关系中推演出来的。经济学系的新生被教会证明自由市场是资源配置最好的工具的理论——包括配置劳动在内。[xvii][17]在国家主义,物化则集中的表现为,职位连着职位,权力对人的控制,个人意识被取消,一切都服从于集体和国家的意志。效率的衡量不是以市场竞争为前提,而是以权力竞争为前提,公平和正义只是权力的玩物,而没有规则可循。只有权力的分化和真正意义上的广泛的参与制民主,才可能消除物化。
霍尔瓦特通过比较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经济组织效率,认为由于二者都是阶级社会,所以都是低效的。他从需求理论出发阐述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达国家主义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迄今为止,不论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改良都未能实现社会主义。他认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在今天还没有成熟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程度。以往的崩溃论、革命论和资本殖民主义论都已经充分揭露了发达资本主义的危机。这种危机表现在文化价值观念、公共生活的道德标准诸方面。“首创性、责任、个人自由、竞争、民主和一些古老的价值观念被列入激进的政治口号并予以重新解释。”[xviii][18]传统的两难困境——暴力革命和和平改良已经得到解决,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微妙的形式——不是暴力,也不是合作。资本主义社会政党的政策更加重视社会福利提高,分配均等、公共事业、教育、社会保障和政治自由等方面。这些变化将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路径选择产生重大的影响。
在国家主义国家,“政治自由受到严重的限制,以至于从所有的实践目的而言,政治自由被认为是不存在的。”[xix][19]资本主义承认它是资本主义,但是国家主义不承认自己是国家主义,“说谎的习惯——或更正确的说,是需要——来源于领导层无法兑现的革命的诺言。”[xx][20]“很快地,谎言就被用作一种证据。并且走上恶劣一条不可返回的道路。这个过程由于历史决定论加速了。党只是按照历史的规律行事。由于党的政策是符合规律的,所以它不是也不可能是错误的,党不对失败负责。结果是,说谎并没有产生良心上的不安。”[xxi][21]由此导致了一种流行的政治意识:革命成了口头的快意和捞取政治资本的投入,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变成了教条,为了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现有的弊病被容忍,不同的意见变成了沉默,可能的改革被推迟到未来,因为没有人愿意和国家这个庞然大物为敌。国家主义明显招致了极大的反对和彻底的敌视,其出路在于:政治民主化改革,分权和经济市场化。
在不发达国家,被认为既没有政治民主,也没有经济民主。在这样一个政治和经济上都落后的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可能。霍尔瓦特认为:通往社会主义的途径是多元的,每个国家都存在着走向社会主义的不同途径的机会,但道路的选择必须是自主的和自决的。历史上制度曾经被作为礼物由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馈赠”,前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和早期资本主义的殖民主义都曾有过这样的“慷慨之举”。霍尔瓦特指出,“社会主义是不能作为一种礼物而被赐予的,如果社会主义从根本上实现了,她也只能是长期斗争的结果。”[xxii][22] 不发达国家的过渡必须从现有的秩序开始,一个有力的政党是必须的,必须缔造一个列定式的“革命家的组织”。在不发达国家,一党制是一种危险,也是一种机会。如果处于稳定的目的考虑,一党制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必须赋予公民选择他们自己的代表的完全的权力和机会,即真正的民主。但这种形态的过渡难度在于政党从集权到分权的困难。
正如吴宇晖教授评价的:“霍尔瓦特对现存社会经济制度所做的批判是具有震憾力的。它显然比把现存的当作合理的、从而在所谓的既定制度下所做的运行分析更能发人深醒。对于那些把既定的生活方式当作美好的生活方式、从而把一定阶级、一定时期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变成自然的、永恒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物化”的人来说,对于那些人已经被现存社会同化了的、变成没有价值地选择(to choose without values , 价值判断的抑制)、没有意义地工作(to work without meaning ,精神的抑制)、没有共性地结合(to integrate without community ,共同体维度的抑制)、没有感情地思考(to think without feeling ,感情的抑制)和没有希望、神话和乌托邦地活着(to live without hope, myth, utopia,幻想维度的抑制)的“单向度的人”来说,霍尔瓦特迫使我们思考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和真实的自我。”[xxiii][23]
4. 自治社会主义
霍尔瓦特在批判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了一个他认为理想的社会主义——自治社会主义。他在《英文版绪言》中明确指出:“我必须请求读者注意,本书是一种制度设计的尝试。”霍尔瓦特认为:“不论是经济制度还是政治制度,都必须先设计出来,然后才能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故而,政治经济学需要将经济学和政治学融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社会理论。”[xxiv][24]他进一步指出了制度设计的困难:社会设计不同于建筑设计,它的建筑材料主要的是人们的意识,而这个材料是不断变化的,而意识又和价值观联系。因此,从事制度设计无疑是作者对自己的一个挑战。
霍尔瓦特在第七章《对社会主义的渴求》中专门对价值判断的问题做了分析。他认为:科学和价值判断是分不开的,而且判断不可能是价值中立的;一种价值判断有意义的前提是它的事实基础必须是真实的,即必须蕴涵真实世界的状态;他对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制度下社会效率的比较分析,正是为了回应关于“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这一价值判断的。
霍尔瓦特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奠定了在政治上以自我治理 (self-government)为基本特征、经济上以自我管理(self-management) 为基本特征的自治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伦理的和心理的基础。
霍尔瓦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一个理想的正义社会。因此,社会主义的正义论是社会主义社会设计的价值基础。社会主义正义的三个组成部是自由、平等和团结,平等是社会主义正义论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实现平等包括:生产者平等、消费者平等和社会平等。其中前两者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后者是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的经济或每一个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平等是由以下要素所组成的:保证了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管理的社会所有制;在微观企业层次上既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最大化又保证了效率最大化的沙漏模式;在宏观层次上最优利用地所有五种类型的调节机制(“看不见的手”、“看得见的手”、“间接的手”、改善了的“看不见的手”和改善了的“看得见的手”)和利用市场机制的社会计划;对纯粹的市场产品的按劳分配必须辅之以对能力塑造产品(教育、医疗和基本的社会福利)的按需分配……(参考著作第8、9章)。他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控制等级制改为一种协调的等级制——沙漏模式。沙漏模式消除了造成阶级分化和等级存在,使社会主义经济变成“意味着一个市场、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生产单位。因而,一个社会主义的企业可以做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上能做的任何事情。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财产的基础上的,这也意味着社会计划。因此,它也能够取得一个中央计划经济可以取得的所有的生产性利益。由于它至少和每一个其它的经济制度一样地有效率,并且有能力取得这两个替代制度之外的利益,所以它是更有效率的。”[xxv][25]
社会主义的政治或每一个人作为公民的平等意味着政治权力的分散、分立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意味着消灭了任何政治垄断组织(国家、政党),而由公民们直接进行政治事务的管理和参与,意味着公民们自由地和平等地进入政权的职位……(参考著作第11章)。
霍尔瓦特认为:“一个劳动者管理的经济的运行,非常接近于教科书的竞争市场模式;社会所有制意味着计划,但是并没有取消市场,从而,劳动者管理的经济正好实现了哈耶克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有这样一种的可供选择的组织形式,在这里,企业方面的真正的自治是与经济活动的ex ante〈事前〉的协调相容的,现存的知识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而避免了由于市场失灵而造成的损失;计划和社会财产致使金融投机几乎成为不可能的,并且大大减少了广告的浪费;由国家进行的干预是最低限度的,因为每一个阶段的决策都自动地得到了控制,由于平等的收入分配,税收是简单的。”[xxvi][26]
在其著作的最后,霍尔瓦特这样评价了自己的自治社会主义:“这个世界不可能是没有冲突和问题的。但是这将是不同类型的问题和冲突。这样一个世界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它不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然的下一个阶段。它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如果人类本质上是自由的和创造的动物,那么,一个自由的社会就不会是简单的出现的。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是一种设计,它应当被创造出来,必须为之奋斗……”[xxvii][27]“人类注定是不满足的和‘不幸福’的。”[xxviii][28]“人类的困境是自我创造出来的。这必须被认为是一件好事。否则,发展将会终结,这将是所有可能命运中最坏的——一个无聊的、无目标的和毫无价值的人生。”[xxix][29]“如果存在着象幸福这样的事情,它意味着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自己的能力。幸福必须被个别地争取,而不是给予的或是靠社会的安排来保证的。因此,未来社会可能不比现代社会更幸福。”[xx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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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代译序》,P4。
[iii]悉尼·胡克:《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P10。
[i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封底。
[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代译序》,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7。
[vi] 张谊浩,陈柳钦:《经济学中的建构理性主义和进化理性主义》,原文见北望经济学园网站。
[vii]霍尔瓦特用“Etatism ”这个概念来概括现实存在的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模式。“Etatism ”来源于法文的“Etatisme”,这个词的原意是政府对个人权威或这种权威的增加。《新汉英词典》对“Etatism ”一词的解释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义。如果把“Etatism” 翻译为“国家社会主义”,则与德国法西斯的“国家社会主义”(Nazism)相混淆。许多西方左派经济学家也往往把斯大林模式称作“国家社会主义”,但所使用的英文名词是“State Socialism”。鉴于霍尔瓦特把“Etatism ”视为不同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我们把“Etatism ”翻译为“国家主义”。(参译者序注解3)
[vi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代译序》,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11。
[ix]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封底。
[x]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4。
[x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5。
[x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代译序》,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
[xi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6。
[xi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7。
[x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97。
[xvi] 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90。
[xv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92。
[xvi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52。
[xix]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78。
[xx]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80。
[xx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81。
[xxii]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595。
[xxiii] 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译者序),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1。
[xxi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英文版绪言,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 P3。
[xxv]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62。
[xxv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63。
[xxv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670。
[xxviii]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670。
[xxix] 同上,P671。
[xxx]勃朗科·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P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