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租房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存在一定争议。
有学者认为应当仍归于原房主。中国政法大学的费安玲同志指出:“过去国家确实有规定,经租房可以给房主一定租金、一定时间后,房屋的所有权逐渐发生变化。但问题在于这种政策性的规定应该有个界定,就是给多少租金、给多长时间房屋所有权就能发生变化。如果没有这个界定或者界定还在商讨中,那么经租房的所有权就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最高人民法院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为依据来确定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本来就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
但是,认为经租房已经属于国家的观点也不是没有依据。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国家在给予一定过渡性的利润分享政...
关于经租房问题的两难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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