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嫌谁“乱”、想怎样“管”?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23日【背景】成龙评价港台“太自由、很乱”的言论持续引起争议。娱乐圈和学界、政界人士纷纷表态。董建华表示不赞同其言论。
此次成龙“动口”显然不如他平素“动手”那样得心应手。成龙及其亲近人士不得不竭力修改语境,并归咎于媒体误报。前期,成龙声称&l...
作者文章归档:柏平亮
【背景】成龙评价港台“太自由、很乱”的言论持续引起争议。娱乐圈和学界、政界人士纷纷表态。董建华表示不赞同其言论。
此次成龙“动口”显然不如他平素“动手”那样得心应手。成龙及其亲近人士不得不竭力修改语境,并归咎于媒体误报。前期,成龙声称&l...
上天给三峡工程的判决(图)
凌迟2009年11月09日
王维洛,1951年出生于中国浙江。1969年浙江大学附中未毕业到北大荒插队落户。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就读南京大学地理系,获学士学位。1982至1985年南京大学地理系任教。1985年4月到德国留学,就读德国多德蒙特大学空间规划系,1987年9月获工程硕士学位。后在多德蒙特大学空间规划系任教,同时完成博士生课程和论文,1993年5月获德国工程博士学位,出版《福兮祸兮--长江三峡工程的再评价》一书。1995年为马来西亚撰写《过时的先进--巴贡水坝...
我申请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说明
一、缘起
因为在计划做一个关于三峡工程历史争议的网站(www.sanxia2008.org),所以几个月来我对有关三峡工程的新闻比较敏感,尤其是关于三峡工程的投资情况。之前读戴晴主编的《长江长江——三峡工程论证》,了解到三峡工程资金投入问题是八十年代“反建派”反对三峡工程上马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时一些专家担心三峡工程会像葛洲坝一样变成一个“钓鱼工程”,也就是实际花掉的钱远远超过最初的预算。
关于三峡工程资金投入,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国...
公盟评论:广电总局无权以许可证事由关闭BT网站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整顿互联网,其中一些著名的BT网站被以没有视听节目许可证为由关闭。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理解广电总局打击盗版和色情的愿望,但是,打击盗版和色情要依法进行,广电总局不能把与宪法和物权法相抵触的《规定》作为执法依据。
第一,《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需要事先许可,这与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
作者:王建勋
眼下,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得可谓“如火如荼”。尽管一些人拍手称快,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引起了不少人的深思和忧虑。比如,李庄律师的所谓“伪造证据案”,里面疑点重重,已经引起了律师界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就在此时,12月18日,新上任的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在重庆“主城九区律师工作座谈会”上说:“在当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并强调“重庆律师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12月19日《南方...
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一级律师
陈有西
《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庄庆鸿12月14日发表于该报的《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 近20人被捕》的文章,违背基本的新闻原则,将一个事件报道写成时政评论,对中国律师业和《律师法》肆意诋毁,对中国执业律师进行无知的不负责任的贬损,对个别律师的行为进行渲染和夸大,对一宗尚没有经过司法审判定性的事件先进行媒体审判和媒体定性,充满了对现代法治意识的无知和偏见,严重诋毁中国律师业的形象,应当进行严肃的澄清。
第一, 官气十足,媒体定罪,未审先判,将涉嫌犯罪定性为已经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宪,五学者建议人大审查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张海燕)近日关于强制拆迁的几个典型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一纸《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涉嫌违宪,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建议书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面。国务院有意修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已启动前期调研的消息更增加了这份建议书的份量和神秘感。究竟这份建议书有何“特异之处”?建议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授权本网,独家披露建议书全文。
以下为建议书全文...
为何钉子户住的都是违章建筑?
时寒冰
无数的拆迁悲剧,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房屋大都属于“违章建筑”。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违章建筑”并不违章,比如,一些“违章建筑”原来就与村委会签订了建房协议,为何还违章呢?
其一,“农民集体”的虚化。早在2006年2月,笔者就曾在《上海证券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防止征地异化为掠夺》的文章,指出:土地产权不明,则是征地异化为掠夺的另一重要因素。道理很简单,既...
关于提请紧急关注李庄律师因履行辩护职责
遭逮捕一案的律师呼吁书
全国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并张学兵会长:
报道称:北京李庄律师在职业过程中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遭重庆警方逮捕。这是继今年五月北京律师张凯、李春富在执业过程中遭重庆警方任意羁押铐打后,又一起重大律师权益事件,我们深切关注。
我们认为,该案是一起从侵害律师执业权发展到直接侵害律师人身权,从而违法侵害和剥夺刑事案件被告人依法获得律师辩护权利的典型案件,与依法治国原则严重背道而驰。
一、侵害律师会见权。
据报道:李庄律师在龚刚模“涉黑”案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多次向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提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