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讨论会发言稿
省人大法工委会议/2005.08.09
修改物权法要贯穿“一条红线,两个确保”
陈绪国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各位首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在上周五,即
作者文章归档:陈绪国
广东省地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讨论会发言稿
省人大法工委会议/2005.08.09
修改物权法要贯穿“一条红线,两个确保”
陈绪国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各位首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在上周五,即
广东:工程类应届男生可参军当士官及其解读
陈绪国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广东省安排大学生就业的两大新招,一招是派2000科技特派员助万名毕业生就业,一招是规定了二十余个专业工程类应届男毕业生可参军当士官去。这两个消息,都是利好消息。(广州日报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八成以上国有企业通过“国退民进”,变成私营或中外合资企业。这些企业,是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对于社会责任、社会效...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21
自留地使用权
陈绪国
自留地,又称副业地、农村划拨地。是中国农村私益性土地的一种,也是农村居民获得长期土地使用权的一类土地。
中国在实现农业合作化、集体化以后,为了满足社员家庭生活的需要,由集体经济组织划拨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并且不交公粮、余粮和农业税的一类福利社会主义性质的私人用益性土地。
“郎顾之争”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4)
陈绪国
第四节 从“郎顾之争”到“巩杨之争”
第四,“郎顾之争”的第四个升级版本——“巩杨之争”
2005年,“郎顾之争”的硝烟弥漫,意犹未尽。紧接着,一场围绕物权法的修改大讨论,正拉开帷幕。由此引爆了“巩杨之争”的导火索。
一、“巩杨之争”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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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顾之争”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3)
陈绪国
第三节 从“郎顾之争”到“刘吴之争”
第三,“郎顾之争”大长了弱势群体的志气,锻炼了一大批左翼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突破了右翼势力的封锁线。
“郎顾之争”的伟大意义,不仅仅在于左翼学者取得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口水大战、诉讼大战的伟大胜利。更为重要的是,在郎咸平的带动下,左翼的群众运动,冲破了右翼二十多年来苦心经营的理论堡垒,取得了第三次“姓资姓社...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20
人民公社土地公有制
陈绪国
人民公社土地公有制
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集体化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制度。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公社集体所有制、农民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按劳动能力分配的集约型经济制度。
中国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经历过萌芽期、成长期和改制期三个阶段。从1958年4月份至1984年12月份历经26年时间。
人民公社的基础性条件,包括废除生产资料的地主所有制,建立农民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逐渐过渡到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并根据实践经验,将高级社升级为人民公社。
土地改革,是废除生产资料地主所有制的主要手段。各地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
-我国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法律分歧问题亟待解决[1]
陈绪国
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一个新观点:指出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等十五部法律(还有物权法草案)和全部地方法规、所有规章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国家、集体“二元化”的长期、严重的错误条款,阐述其危害性,这在物权法中将也是极为重要的、亟需厘清的基本问题。
过去20多年来,即从1982年颁布的宪法算起,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等十五部法律(还有物权法草案)和全部的地方法规,将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一分为二:城市的...
“郎顾之争”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2)
陈绪国
第二节 “郎顾之争”时势造英雄
第二,“郎顾之争”造就了伟大的的英雄人物郎咸平
岳飞《满江红》云:“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美诗篇,诗人面对国家积贫积弱,四分五裂的悲惨状况,发誓尽忠报国,挫败投降派的变天阴谋。
文天祥《正气歌序》中亮明观点:“彼气有七,吾气有一,以一敌七,吾何患焉!况浩然者,乃天地之气也。&rdquo...
“郎顾之争”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
陈绪国
第一节 “郎顾之争”引爆网络文化大革命
近日来,各大媒体开足宣传机器,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顾雏军的终审判决,为几年前的“郎顾之争”重重地打下一个偌大的休止符。
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揭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决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人民币罚金680万元。8名同案犯除曾俊洪被判无罪外,姜宝军、张...
我国殡葬改革的三大误区
陈绪国
所谓殡葬改革,是指以文明、经济、健康向上、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为出发点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丧葬制度改革,包括管理体制改革、市场与价格机制改革、丧葬形式改革等三大内容。
殡葬改革是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钧。如果工程不配套,或者为改革而改革,或者为了垄断集团的利益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会令改革走向误区,产生反作用。
一大误区:三大改革缺其二
谈起殡葬改革,说来话长。早在民国初期,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展开,当局就针对传统的丧葬风俗中各种迷信陋俗及大量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流弊,展开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节俭丧事,消除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