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农民利益表达
吴晓林
公共服务的目标是非排他性地向全体公民提供平等有效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本身既是一种机制也是一种过程。之所以强调是一种过程,是因为不能片面地将公共服务理解为政府系统一方的任务,不能狭隘地将公共服务单纯地锁定在服务输出层面,看不到公共服务何以产生、何以运作、何以评估进而何以完善,如此就会剥离公共服务本来应有的诸如行政民主、公民参与等等固有涵义,促使“公共服务”仅仅成为政府部门赢取合法性的一种工具更替而已。实际上,我国的公共部门在公共服务意识成功引入之前已经被“效率优先”俘虏了,并没有来得及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