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文明”,我是在影视剧中,从做工精致、简洁大方的、专门用来打人的棍子——“文明棍”开始的。
据说“文明”是个好词,我也这么认为,而且这种理解在我的心理驻足了好多年。直到孔老师在演讲中提示后,才引出前面这段文字并激活了我对“文明”的思索与畅想。
在史学界,特别是西方史学家普遍认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人类与原始、野蛮区分的临界点。因此,具备文明的前提有三:1、文字的出现;2、金属工具的使用;3、城邦国家的建立(建立起以城、镇为中心的统治)。也就是说,具备了以上三条,你的民族、你的祖先就从此文明了。诡异的是所谓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在严重缺少实物佐证的情况下,仅凭近乎捏造的传说也称做“文明”,而中国历史上的仰韶、河姆渡等虽有大量的实物遗存却只能称之为文化。原来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当然,这里既有中国史学界对西方文化认同的成份,也有逆向种族主义自我矮化的嫌疑。同时,文明产生的背后,自然要经历多种文化的碰撞。碰撞中必然存在残暴与血腥、生发与消亡、张扬与淘汰。且文明跟道德和修养几者之间,前者只是后者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后者也并非前者的必然结果。
难怪认识“文明”从打人的棍子开始。由此看来,神奇确实不违反自然,它违反的只是我们对社会的认知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