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长岭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大力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以四个集约化改革小组为核心,以“能剥尽剥”和“成熟一个剥离一个”为原则,以N个专人专项岗位为重点,构建“4+N”的改革模式,形成制度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新模式,有效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稳步向前。
统筹部署强落实 建章立制蓄动能
今年4月,按照改革要求对审判辅助事务实施制度化剥离进行集约化管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集约化改革工作专班,制定印发《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集约化人员改革剥离定岗方案的通知》《长岭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流程工作指引》等多项改革制度措施,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等事项,9月,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正式成立,同时成立审前事务集约组、审中事务集约组、审后事务集约组和送达事务集约组四个集约化小组,推进改革整体工作实质运行。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处理关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改革任务,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沟通协调促协同 高效运转提质效
结合审判流程,合理设立审前、送达、审中和审后四个专项工作小组,设置N个工作专岗,将立案、司法辅助、扫描、编目、送达、庭审事务、案件办理、审后工作、归档等可剥离的审判辅助事务纳入集约化改革,按照因岗选人、因岗设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将部分书记员整合至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编入四个集约化工作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现了审判辅助事务全流程的整合协同作战。坚持服务法官、服务审判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审务e协同”系统管理效能,在四个集约管理小组工作人员与法官沟通、任务指派等关键节点,采取“双保险”工作方式,对审判辅助事务工作的集约化、全流程管理,实现“最强辅助”。
问题导向明方向 验收工作检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集约辅助、开庭排期、集约送达等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过程中,针对反馈的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和集约化小组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进行分析研判,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对症下药”。坚持“边推进边提升”的工作原则,不断调整和改进集约管理事务工作衔接流程,动态监管审判数据,分析研判改革效果,逐步完善改革方案,实现“最优效果”。强化交流互鉴,11月21日,省高院审辅集约验收第五组到长岭法院检查验收审判辅助事务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余大焕详细介绍了我院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对目前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虚心向验收工作组请教,并同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探讨。
下一步,长岭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以“4+N”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新模式,持续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稳步向前、持续向好,助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