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推进国资国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央企系统各单位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按照公司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首先,要系统梳理和完善制度体系
公司要聚焦重点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分类施策,建立以出资人管理为主的管控模式,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完善委托管理,划分权责界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专职董监事办公室,指导专职董监事代表该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贯彻落实公司改革发展战略、治企理念和各项决策部署,协助对专职董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以“双百行动”为契机,推动公司健全完善“三会一层”,建立以外部专职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加强专职董监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能力。
其次,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从成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案例,以及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理论看,“混改”企业发展的活力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员工积极性的调动,二是企业治理机制的理顺,三是国有资本与战略投资者资源的整合。三个方面的实现均要求市场机制的深度介入。其中,调动员工积极性主要包括:构建合理的考评体系;构建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储备、培训机制。理顺“混改”企业监管与治理机制。从国资委层面需完善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从国企集团层面,需理顺集团与下属“混改”企业的权责边界,采取科学合理的管控方式鼓励“混改”企业发展,建立专业的决策委员会提高决策科学性。从“混改”企业层面,需建立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机制。实施国有资本与战略投资者的资源整合。基于区级国有资本实力相对薄弱的现实,建议加大不同主体国资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和产业链整合。在机制设计上,探索建立主要负责人强制跟投机制,确保其对合作对象的甄选。
最后, 构建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评价体系
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发展理念上要落实国家大政方针,体现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总结的规律;二是组织设计上要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清晰协同;三是日常管理手段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反应更迅速、更精准;四是企业朝气蓬勃,充满希望,基业长青,可持续发展。从基本逻辑来讲,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含从理念、组织、手段到结果的一个完整体系。
根据上述对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分析,笔者设计出一个初步的评价体系。
1.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因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有企业应该体现高质量、人性化、重治理、要创新、力担当的发展理念。
2.组织设计的现代化。国有企业的组织设计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等。
3.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许多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程度足以让我们国有企业日常管理更迅速、更精准,如业财一体化系统,让我们随时掌握企业销售和财务数据; OA办公系统,让我们不需用纸质文件层层传达;视频电话系统让我们开会更便利;再如ERP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数据想要什么,想什么时候要,都能迅速到位。数据的精准、迅速,才能使我们决策更科学,才能使我们的管理更公平,才能使我们的程序更规范。
4.发展结果的现代化。一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有企业一定是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代表着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前进方向。在企业文化上,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塑造人、培养人、成就人,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经营绩效上,市占率处于行业前列,有较高的行业地位;企业利润逐年增长,没有大幅波动,不存在人为操纵利润现象;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逐年递增,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在核心竞争能力上,具有深厚的技术储备和拳头产品,具有较深较广的护城河,企业充满活力,行业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都非常强大等。
因此,我们可以定义,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理念和组织设计依据中国特色社会制度展开,符合现代科学理论和国家大政方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日常管理,企业呈现勃勃生机和活力,具有远大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