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以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开始筹备


商洛市以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开始筹备
 
为响应国家金融改革创新号召,根据国务院【2015(49)】号文件精神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保监会有关政策、法规、意见、大力推动民营银行的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改善地区的金融环境,为本地区带去大量的发展资金,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北京爱特格经济技术研究所愿意在商洛市以民间资本投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区域性民营银行--黄河高新银行。北京爱特格经济技术研究所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邀请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的自然人共同投资入股黄河高新银行。
北京爱特格经济技术研究所希望能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黄河高新银行筹备委员会”,积极稳健地开展各项筹备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早日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目前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由民营企业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民间资本独立发起设立新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二是由民间资本与主发起银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剩余风险主要由主发起行承担。三是民间资本参与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制,其特点是民间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进入,帮助化解存量金融风险。四是民间资本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即民间资本通过增资扩股、受让股权、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进入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综合以上四种模式,可以说,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机构类型已全部开放,广大民间资本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意愿、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
原标题: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政策解答
2015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民营银行设立工作由试点阶段转入了常态化、制度化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设立民营银行主要包括筹建、开业两个阶段。
筹建阶段。筹建申请由发起人共同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拟设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民营银行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筹建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开业阶段。民营银行开业申请由筹建组向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民营银行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民营银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民营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