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哥的新思想


 杜尔哥的新思想

2019-5-10

尽管杜尔哥(1727-1781)一再声明自己不是魁奈集团的“经济学家”,还是被认为是重农学派的代表。确实,杜尔哥经济思想中有很多“重农学派”的东西,比如“纯产品”学说,“自然秩序”观念,“循环流转”思想等等。不过,就这些具有“重农学派”意味的东西而言,杜尔哥与魁奈及其集团其实也有很大不同,杜尔哥就不同意“纯产品”来自上帝之手,认为是上帝借助了农人之手;杜尔哥也不同意魁奈及其弟子顽固坚持的“储蓄就是漏出”的思想,而是认为储蓄最终会经由市场进入循环流转之中。

杜尔哥更多地是一位实践者和创造者。他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创造出一系列全新的思想。新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默瑞·N·罗斯巴德(1926-1995)说杜尔哥“是一位独一无二的天才”,说他“对于资本与利息这类问题的论述在今天也几乎无人能够出其右”。(默瑞·N·罗斯巴德:《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思想——奥地利学派视角下的经济思想史》,张凤林等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P597-598)其实不仅是资本与利息理论,杜尔哥在很多方面的创新思想,都远远超越了他的时代。

 

一,欺骗,伤害和市场的自我校正

在市场交换中,由于信息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可能存在欺骗和伤害的问题。比如交易一方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损害信息弱势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杜尔哥总是对政府干预保持着警惕。他认为,针对欺骗和伤害这样的“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大可不必。“期望政府来防止这类欺诈行为的发生,就如同想要政府为所有可能摔倒的儿童都提供床垫一样。”(601)欺骗或者伤害是市场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同时也是市场参与者在成长中必然要面对的考验;欺骗或伤害即使是“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也具有自我修复和自我校正的功能。“被欺骗的消费者将会从经验中学习,从而不再与欺骗的商人打交道,这个商人将会陷入信任危机并且最终因为他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惩罚。”(600

既然是市场可以自我校正的问题,就没有必要要求政府管制。政府管制即使是有效的,也要增加经费开支,增加税收负担。况且,政府对这类问题的管制往往还是无效的,不过是以一种问题掩盖另一种问题,甚至是以更大的问题替代更小的问题。更加常见的现象是,政府管制可能是某些人借政府的有形之手谋取个人利益的途径。 “这些管制措施的实施总是委托一些人来做,而他们更有利益动机去进行欺诈或者默许欺诈行为,因为他们所可能从事的欺诈活动将会以某种方式掩盖在公共权威机关的图章之下,以及被这种图章所唤起的消费者的信赖所遮蔽。”(601)市场自发运转中出现的欺诈是市场可以自我校正的,而借政府管制实施的欺诈却可能长盛不衰。

借口“市场失灵”而要求政府干预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垄断,这是以前的重商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商人们总是强调自己产品或者行业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在面临国内国际竞争时要求政府保护;保护的最好形式当然就是特许权,就是赋予自己垄断地位。“我相信,实际上,铁匠师傅只知道他们自己的铁,并且认为如果他们的竞争者越少,他们就会挣得越多。没有哪一个商人不希望成为他的商品的唯一的卖主。也没有哪一种职业,其从业人员不试图去寻求如何防止别人的竞争,从而不试图去寻找某种诡辩,以便使人们相信:至少防止来自外国的竞争——他们可以轻易地把它说成是本国商业的敌人——符合国家的利益。”(603-604)这样形成的垄断意味着政府被商人所俘虏,所谓“国家利益”不过是私人贪婪的遮羞布。

在进一步的讨论中杜尔哥还认识到,即使是垄断,一般也没什么可怕。市场形成的垄断,总会被市场所打破。一个行业形成垄断,具备较高的利润率,就势必对潜在进入者产生诱惑。垄断程度越高,利润率越高,潜在进入者进入的欲望越强,信心越大,垄断被打破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也是市场自我校正功能的体现。只有一种垄断是不容易被打破的,是可以长期持续存在的,那就是政府支持的垄断。所以,在市场可以自我校正时,最好还是依赖市场,而不要动辄将政府干预引入到市场中来。请神容易送神难,这是应该记住的教训。

 

二,“边际效用”与“交换剩余”

杜尔哥在研究交换和消费行为时,涉及到与“边际效用”及“交换剩余”有关的现代思想。

首先考虑单个人的消费行为。孤岛上的鲁滨逊也面临资源稀缺的困境,需要在资源的各种用途之间进行权衡和比较。他会对资源各种可能用途的紧迫性进行评估,满足最紧迫需要的资源被赋予最高的价值,满足最不紧迫的需要的资源被赋予最低的价值。杜尔哥认识到,物品效用随着供给增加而递减,效用是丰裕程度的减函数。一种物品越丰裕其价值越低,反之亦然。“水尽管是生活必需品,并且给人带来巨大满足,但是在一个水源充足的国家它却不被视为一种珍贵的东西;人并不寻求去占有它,因为这种要素的丰裕性使人可以随处得到它。”(608)杜尔哥不仅解决了“价值悖论”,事实上还理解了边际效用递减,理解了边际效用价值论。

接着考虑两个人的情况,比如星期五来到了孤岛。由于分工或者其他原因,每个人拥有不同的物品,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假设每个人拥有的物品都有剩余,一个人拥有剩余的鱼,一个人拥有剩余的兽皮。基于对边际效用递减的理解,如果每个人用他剩余的东西与另一个人交换,这会给双方带来好处。“获得者对于他所获得的东西的估价优于对于他所放弃的东西的估价,是交换的要义,因为这是交换的唯一的动机。对于每个人来说,如果他发现不能在交换中获得利益,得到个人的好处,或者,如果他自己的头脑中认为从交换中得到的价值并不大于在交换中放弃的价值,那么他就将保持原来的状态。”(609)经由交换带来的总效用的增加,我们称其为“交换剩余”。用“交换剩余”来解释交换的产生,是十九世纪德国数学家和经济学家戈森(1810-1858)在其《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人类行为的规范》中所完成的工作,杜尔哥早于戈森将近一百年提出这一思想,可谓杰出的创见。

进一步,杜尔哥还认识到,因为交换可以带来剩余,这就提高了剩余产品的价值。丰收之后人们就不再急于处置剩余产品,而是将其储存起来以备未来之需。积累和生产规模的扩张因此而成为可能。

 

三,“机会成本”

对于理解经济学的性质而言,“机会成本”是一个核心的概念。杜尔哥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机会成本”的概念,但他在分析消费过程及利润构成时,已经体现出了“机会成本”的思想。

(一)消费与“机会成本”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使需要得到满足,就得付出代价。人们既可以直接从资源或者如杜尔哥所说的“客体”中获得满足,也可以应用“客体”以迂回的方式获得未来的更大的满足;这样,所放弃的从“客体”中可能获得的满足,就是迂回使用“客体”带来的未来满足的机会成本。

“要获得这些欲望的满足,人仅仅拥有极为有限的人力和资源。每一个带来享受的特定客体都会令他产生麻烦、付出艰辛和劳动,至少也要耗费时间。他为了获取每一种客体而对于他的资源的使用抵消了他从客体那里获得的享受,这可以构成了这种东西的成本。”(608

选择就意味着放弃。选择一种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放弃方案可能带来的收益就是所选择方案的机会成本。当然,理性的消费者可以对机会成本与收益进行权衡,保证收益大于机会成本。

(二)利润与“机会成本”

在杜尔哥的分析中,资本家和企业家是同一的;也就是说,投资者同时从事企业的经营活动。资本家获得的收入,在补偿各项成本之后的部分,形成利润。利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补偿投资其他项目可能获得的利润;补偿所承担的风险;对他的辛劳和技能的报酬。

作为资本家和企业家,“他将等待销售他的皮革,以便不仅收回他的全部预付,而且还要获取利润。这种利润应足以补偿他所投入的货币对于他具有的经济价值(即如果他用这些货币获得一项不动产所可能获得的收益),此外,还要包括对于他付出的劳动和操心的工资报酬,对于他承担的风险的报酬,甚至对于他的技能的报酬。”(615

杜尔哥强调,资本家动用了自己的储蓄,支付工人工资,并支付其他费用;这部分投资要得到补偿,还应该要获得利润。这是因为,如果资本家不将这部分资本用于这样一项投资,而是用于其它投资,比如储蓄,也是要获得利润或者利息的。资本家选择这项投资,就是放弃了其他投资;其他投资可能获得的收益,就是他此项投资的机会成本。这项费用虽然不计算进会计成本之中,但在资本家作投资决策时是必须考虑进去的。

 

四,货币、资本与利息

杜尔哥在讨论货币、资本与利息问题时,也有一些创造性的思想。

(一)货币的性质

在古典经济学时代,约翰·洛克关于货币性质的认识有着深刻的影响。在洛克的观念中,货币具有双重性质。作为商品的货币是实在的,其价值由土地和劳动共同决定。而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则是人们约定的,想象的,而不是真实和客观的。洛克的思想得到坎蒂隆、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的认同,但也有人对此持否定的态度,掀起密西西比狂潮的约翰·劳就是洛克理论的怀疑者。

杜尔哥对洛克关于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是人们想象和约定的思想是能够理解的。他说,在某些地方人们以一只羊作为货币,用于定价和流通,就是约定和想象的结果。 “一只羊这个词,在商业用语中仅代表一定的价值。在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人们心目中,这个词不仅是一只羊的概念,而且还是与其等值的一定数量任何其他商品的概念。这种表达方式在更多场合下是用于代表一种虚构和抽象的价值,而不是用于代表一只羊的真正价值。”(杜尔哥:《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华夏出版社,P29-30)杜尔哥还说,货币是一种语言,将各种形式的习惯性的东西转换成为一种共同标准,以便于沟通和比较。这种说法,同样具有洛克所谓“约定”的性质。

(二)资本与利息

杜尔哥与魁奈及其弟子之间在对储蓄的性质的认识上存在冲突。在魁奈的观念里,收入不用于消费而是储蓄起来,对于经济整体而言就是一种漏出。它减少了需求,减少了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保证经济的正常循环,就需要动用政府力量来进行干预。杜尔哥对这种认识嗤之以鼻。人们的货币收入即使没有用于当期的消费,并不意味着漏出。人们的储蓄可能用于购买土地,投资实业,或者放贷取利,最终都要进入循环流转。漏出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在讨论资本性质的过程中,涉及到利息的性质。杜尔哥说: “由于资本是任何获利的企业都不可或缺的基础……,所以那些没有资本、或者对于他们想要从事的买卖没有足够的资本、然而却勤勉和热爱劳动的人们,是会欣然同意将资本或货币所有者(他们愿意把资本和货币委托给这些人使用)期望获得的超过他们的预付之上的利润的一部分让给这些所有者的。”(617)可见,在杜尔哥的观念里,利息就是货币资本使用权的代价或者报酬。

针对当时出现的反对利息或者高利贷的言论,杜尔哥作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辩护。

第一,有人认为,在借贷关系中,借款者是弱势一方,贷款者是强势一方,利息或者高利贷体现出贷款者利用了借款者的处境,因此是不公平的。杜尔哥觉得这种说法甚是荒唐。借贷双方是交易关系,各取所需,谈不上利用不利用。如果非要这么说,面包店岂不总在利用饥饿的人们的艰难处境,岂不同样不公平,甚至更加不公平?

第二,贷款一方让渡货币一定时期的使用权,也就是让渡货币在此期间可能的获利机会。在经院学派时期,这种情况叫做“获利停止”。作为对贷款人因让渡货币使用权而蒙受损失的一种补偿,利息的存在不能说是不公平。

第三,贷款人拥有其货币资金的财产权,获得利息是其财产权实现的形式。“对于他的贷款索取一个利息的权利,这简单地因为这个货币是他的财产。由于是他的财产,所以他可以任意地持有它……;如果他随后要放贷,他可以对这笔贷款附加上认为合适的条件。他这样做并没有伤害借款者。”(621)否定利息,就是否定人们的财产权。

第四,禁止实际上是无效的。借款人面临货币缺乏的困境,必须通过借款来解决。限制或者禁止高利贷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不能对身处困境的借款人有任何帮助。它倒是可能助长黑市,从而将会恶化处境已经艰难的借款人的处境。

第五,借款人为什么愿意支付利息呢?因为存在时间偏好。“一鸟在手 等于二鸟在林”,对于急需货币解决问题的借款者而言,现在实际所有的货币数额要优越于在一年或几年后保证能够得到的同量货币额。所以,他愿意为现在得到货币而付出代价。杜尔哥关于利息产生于时间偏好的思想,可能成为后来庞巴维克“时差利息论”的重要渊源。

杜尔哥为高利贷辩护的思想体现出他卓越的思辨能力,奇怪的是,斯密是杜尔哥的好朋友,他们经常交换著作和思想,但斯密在利息问题上似乎没有受到杜尔哥的影响。斯密在他的《国富论》里还提出禁止高利贷的主张,后来受到边沁的严厉批评。

 

五,“收益递减”

在讨论生产和流通问题时,杜尔哥对魁奈的经济表提出怀疑和批评。在魁奈的经济表中,农业生产存在不变的要素比例,这是魁奈分析的一个前提。杜尔哥认为这种认识并不真实,农业中的要素比例是可以变化的,而且也是在变化的。杜尔哥研究了其他要素不变而增减其中一种要素带来的产量变化,他发现预付增加一倍并不一定导致产量增加一倍。而且,在预付增加到某一点之后,继续增加预付将不会带来产量的增加。“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生产的最大点。”(613)“当预付过了这个点逐渐地增加到它们的收益将变成零的那一点时,每一次增加就将具有越来越少的生产力。”(613)可见,杜尔哥已经意识到并且在分析边际收益递减的问题。

杜尔哥在给休谟的一封信中,用生动的比喻描述了他所理解的边际收益递减。“土地的肥力很像一个被连续添加重量而压下的弹簧。如果重量很小而弹簧不是很有弹性,这样的尝试将会没有结果。但是当重量超过阻力,弹簧将会被压下。当承受一定的压力之后,它又会开始阻止加于其上的额外的力量,以前加在它上边能够产生一英寸或更多的下压的力量将几乎不能将它压下一毫。所以,不断添加的重量的效果是逐渐递减的。很难想象,在农业上两倍的投入会产生两倍的产出。”(转引自斯坦利·L·布鲁:《经济思想史》,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P35)人们一般认为边际收益递减是马尔萨斯或者李嘉图的贡献,但在他们之前,杜尔哥显然已经很娴熟理解了这一规律。

 

作为十八世纪下半页的政治活动家和经济学家,杜尔哥有着卓越的洞察力,非凡的分析力,伟大的创造力。熊彼特说杜尔哥的思想 “ 不仅是到18世纪为止所产生的最伟大的成就……而且显然也预示了19世纪最后几十年许多最优秀的思想。”(627)我们从杜尔哥的以上新思想中,就看到了十九世纪初的李嘉图,十九世纪中叶的巴师夏,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边际学派,以及十九世纪末的庞巴维克。我们甚至还可以这样设想,如果斯密足够谦虚且好学的话,接受了他的朋友杜尔哥的那些新思想,他的著作就会有更多的新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