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汉字是个大问题


 

前些日子看了“中国最明目张胆的九大错别字”一文(见原文链接),就决定简要评论一下相关问题。


错别字问题,属于规范汉字范畴,写开后决定上升到这个高度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规范汉字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对繁体字、异体字作了限定。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错别字,我的理解不属于繁体字、异体字范畴,应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最明目张胆的九大错别字”一文提到的错别字,是不是异体字呢?


有位朋友提醒其中一些是属于书法艺术体,历史上好多一直就有相应的写法,千字文帖上都可以查到。当时我想都没想,立马回复:那就连千字文一起批!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思维方式问题。有规范在那儿摆着,不能因为有历史传统,有趣谈轶事,就去坏规矩。


我们不可以把破坏规则的无聊故事,当作学问和美谈。一些文人似乎很得意知道这些。


承德避暑山庄的避字,“避”右边的“辛”多了一横。据说此错字是康熙亲笔御书,相应的解读故事也很容易查到。如果属于错别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允许其挂在那儿就是违法行为。退一步讲如果当作异体字,则似乎属于可以保留范畴。问题是《现代汉语词典》并没有收录这样的异体字,在学校教育中显然属于错别字。

 

我的观点是:法律规定“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情况,也应当进一步修订限制,起码不应当悬挂到室外。室内展品也需要有解说或注解说明。


类似避暑山庄这样的牌匾,应当悬挂重写或修订为正确的,而把这样的牌匾放室内陈展,并说明撤下缘由,以此作为倡导规范汉字的一种有效宣传方式。修订法律规定之后的作品,则当一律禁展。


未来错别字检查工具会越来越好,说不定输入法也会有相应的功能。手写会越来越少。书法艺术有可能成为规范的重点。书法艺术不能妨害规范汉字的法律规定,有必要更有力地提出。


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些所谓的错别字,应当认可平反。比如“名副其实”的“副”字,写为“符”更合理,应当作为规范汉字并划入成语范畴。现在不少人把“名符其实”作为“名副其实”的错用,有的则把“名符其实”作为“名副其实”的近义词而不承认其为成语。我的观点是把二者同用并倡导用“名符其实”。


这些看起来是小问题,其实是影响千秋万代思维方式的大问题,不可忽视!

 

48小时前首发于作者公号共享主义(gxzy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