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e案二:建议为重特大自然灾害、不幸事件遇难者举办公祭


 两会e案二:建议为重特大自然灾害、不幸事件遇难者举办公祭

每当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网上总会有下半旗志哀的强烈呼声,希望以这样的方式表达一个国家和政府对遇难者的哀思。但实际上,建国以来至“汶川地震”前,从未对重大不幸事件中的遇难者下过半旗,尤其是五年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以及一年前造成442人遇难的“东方之星”长江沉船事件,民间呼吁下半旗的声音虽然非常高,但最终不了了之,令民众失望。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下半旗志哀的也仅有三起,分别为悼念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的遇难者。

 

造成针对死亡平民“半旗难下”的主要原因,是确定下半旗的法定程序过于复杂。按照《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但必须由国务院决定,且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也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而中国又是个人口众多,灾难、事故频发的国家,不可能做到在全国范围内频繁下半旗志哀。

其实,除了下半旗志哀外,我们还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式同样能表达政府对遇难者的哀思,那就是举行公祭。

7月25日,“7.19” 辽宁观光团游览车事故大陆罹难者公祭在台湾桃园举行,海旅会秘书长刘克智与大陆方面工作组成员到场吊唁。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马英九参加公祭,台“交通部长”贺陈旦也率同仁参加了公祭。

 

而台湾公祭大陆罹难游客还有多例,如2010年11月4日,台湾为10·21台湾苏花公路塌方事故逝者举办大型公祭,国台办主任王毅、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等送了花篮。去年2月10日,台北市政府与复兴航空为台湾复兴航空GE235次失事航班罹难者举行联合公祭。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行政院长”毛治国、“立法院长”王金平等出席公祭仪式。

 

应该说,台湾用公祭的方式哀悼公共安全事故罹难者,安抚逝者亲属,已是约定俗成。公祭现场白花簇绕,白纱高挂,庄严肃穆,加上台湾当局的重视,体现出对死者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尤其是以公祭的形式对逝者表示致敬、缅怀、哀悼,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抚慰逝者亲属,让他们的心灵感受温暖,有利于事故的后续处理。

而这种有利于平息逝者亲属怨气的“公祭”,却一直被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的大陆弃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笔者建议,大陆应尽快恢复公祭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按照死亡人数分级祭奠。比如一次性特别重大伤亡10人以上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公祭,超过50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公祭,超过100人的由国务院组织公祭。举行公祭时,行政首长应该参加。

由政府组织公祭,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出执政党对生命的敬畏。政府因恢复公祭而表现出来的谦恭态度,让遇难者亲属与放下身段的政府更容易亲近,这也有助于抵销民怨,减少隔阂,绝对是“一举两得”的事。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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