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靓号卖8万缘何惹得舆论“井喷”?


 一个靓号8万缘何惹得舆论“井喷”?

日前,安康汉阴汤先生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了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当他兴高采烈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7月28日华商报)

关于“车牌靓号”卖出“天价”的事情,在中国并不少见,几十万的有之,上百万的亦有之。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车牌靓号叫出8万的价格并不稀奇。但颇为令人惊诧的是,安康的此次靓号叫价不仅导致了舆论的井喷,甚至还让政府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质疑,原因何在?

一是程序上面存在问题。车牌网上预选,既是政府推行的一种便民措施,也是实现避免暗箱操作的必要手段。设若公民按照规定选号,就意味着网上所出示的预选车牌号码均在可选范围之内,并无额外缴纳费用的义务。诚如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所说,“最公正的做法是公开拍卖靓号,这样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还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笔者以为,设若交警方面想避免“公开拍卖”的麻烦,直接在公民预选车牌号时直接标明哪些是“靓号”、收费标准是什么,也未必不可。事先不提醒,等车主领牌时却告知靓号要收费,这就是引发网民不满、引起舆论指责的原因所在。

二是依据上面存在问题。事情发生后,网民讨论最多的,就是“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多数人认为,仅凭一个政府会议纪要就给靓号车牌明码标价,这是典型以权谋利,变相敛钱。笔者觉得,网民此说尽管有点偏激,却也并非没有道理。“会议纪要”无非是地方党委、政府与下属各局、委共同协商地方政策的会议记录,既不以“令”的形式向社会广为发布,也不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岂能作为收取“靓号费”的法规性依据?但换个角度想问题,设若安康汉阴交警方面此次出具的依据不是但只是一个“会议纪要”,还有以此而形成的相关文件和制度性规定,结果又会如何?“法无授权不可为”,收费依据的法律效力不足,引发网民不满、引起舆论指责的原因所在。

有一首民谣这样说: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奥妙全在细微。现在大家都很重视作风建设问题,而实际上作风问题不仅表现在生活小节、思想枝节上,更体现在工作细节上。

克服华而不实的作风,就要事做细,把细事做得更加周密特别在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更应思路清晰程序明了、精准无误,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拷问。这既要求各地政府必须改变随意性、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也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筑牢细节意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李吉明2016年7月29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