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速放缓并不可怕,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有学者通过国际比较研究得出结论,诸如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高速增长持续二三十年之后,增速从第三个十年开始明显下降,到第四个十年,则大多进入了低于4%的增长时期。况且,7%左右的经济增速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而言并不算慢。照此速度,我国完全可以实现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所谓的“黄金二十年”间,其年均经济增速仅约4。5%,至1995年其GDP达7。3万亿美元,与我国2011年的GDP总量相当。考虑到美国自1995年以来的GDP年均增速尚未超过3%,所以如果我国保持7%的增速,经济总量仍然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超过美国。
现阶段我国经济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增速放缓,而在于增长质量不高,特别是科技含量不高,从而影响了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竞争力。几年前笔者曾与新加坡政界人士谈起中国经济的话题。他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年均增长9。5%以上,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但对新加坡的挑战并不大,因为中国经济主要由低端制造业带动,如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增长的科技含量较低,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升。笔者还曾应邀赴以色列考察,对这个国家卓越的创新能力印象深刻。以色列面积仅1。49万平方公里,人口不到800万,自然资源匮乏,区域环境恶劣,然而经济高度发达,人均GDP超过3万美元,被誉为“世界上最小的超级大国”,其原因就在于以色列奉行“科技强国”的治国方针,高度重视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目前,以色列的研发投入比重、人均专利数量、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创业比等指标均高居全球首位,其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高达90%以上,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数量仅次于美国。以色列总统佩雷斯曾自豪地说,“以色列唯一的选择从来就是创造性地追求质量”。其他诸如美国的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我国台湾的新竹等地区,也无不是因为其声名卓著的科技创新能力而享誉全球。
总之,如何在未来几年切实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应当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首要任务。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科技创新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12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此三项衡量经济增长科技含量的主要指标仅分别为2%、25%和51%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为3%、80%和75%左右。如果到2020年我国实现了跻身创新型国家行列、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上升至2。5%、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提升至15%等目标,那么经济转型就前进了一大步,我国就能够像新加坡、韩国、以色列等国一样,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经济增长的技术含量,一方面需要国家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基础性、前沿性、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另一方面必须大力扶持创新型成长企业发展。因为创新型成长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名副其实的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器。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的技术创新成果约60%以上来自创新型成长企业,它们的人均发明是大企业的2倍,创新回报率高于大企业约15个百分点,将创新成果引入市场的速度比大企业快27个百分点。美国硅谷驰名全球的大型跨国公司,如谷歌、惠普、英特尔、思科、太阳微电子等,早期都是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创建的成长型企业。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目前全国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其中,由高技术中小企业完成的创新成果占比高达80%。目前,我国以创新型成长企业为主体的国家高新区已达100多个,2013年实现的GDP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0%,出口创汇占全国外贸出口的20%以上,而万元GDP能耗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区内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占全国总量的近50%,每万人专利拥有量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有力推动了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等创新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型成长企业首先要注重研究开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与此同时,也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有力支持。据有关资料统计,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研究、开发中试、工业生产三个环节所需的资金配比是1∶10∶100,每一开发阶段所需的资金量都是前一阶段的10倍。一旦资金供应不足,就将无法完成从最初投入研发到最终形成经济效益的闭循环过程,前期投入就有可能成为沉没成本而付之东流。我国目前每年产生约3万余项比较重大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5000多项专利,其中最终转化为工业成果的只有25%,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60%至80%的转化率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适合创新型成长企业特点的金融体系。现有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但银行信贷资金更多的是投向了大企业。据央行信贷投向报告显示,占企业总数不足1%的大型企业拥有43%以上的贷款余额,占企业总数99%的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则仅为27%左右;目前规模以下企业90%没有和银行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而微型企业95%无缘银行信贷。高新技术小企业缺钱的比例则更高,深圳95%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瓶颈。银行对创新型成长企业若即若离,除了信用状况、资金实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单笔融资金额较小,社会信用环境和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小企业融资难的共性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有形资产少而无形资产多、技术专业性强且更新速度快,与银行强调担保和抵押的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契合。银行对创新型成长企业融资确实存在着风险更大、成本更高的问题,因此往往退避三舍。从直接融资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建立,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对一般创新型成长企业而言仍是遥远的梦想;私募股权市场虽然发展很快,但大多是专注于PRE-IPO的PE,而专注于初创期企业的VC和天使投资发展滞后。
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加快建立有利于创新型成长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银行信贷的主体作用。一是增强风险抵补能力。应进一步细化《物权法》中对“权利质权”的规定,特别是明确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应收账款”的价值评估、确权等方式,既有利于创新型成长企业开展权利质押融资,也有利于银行缓释贷款风险,还可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自主核销和处置权,并简化不良贷款核销程序,提升核销效率。二是降低运营成本。给予银行开展创新型成长企业金融服务更大力度的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在内的税收减免支持,并加大贷款贴息与财政补贴力度,有效降低小企业贷款的成本。三是增加可贷资金。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使其从试点探索阶段过渡至常态发展阶段,证券化的对象可由对公贷款、个人按揭贷款扩大至信用卡贷款等多种资产类型,以盘活数额巨大的银行存量信贷资产;在实施信贷总量调控时,可对银行发放的创新型成长企业贷款不计入贷存比考核,或按一定比例打折计算。
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最活跃的组成部分,资本市场可以通过高效、灵活的市场化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向优质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支持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支持创新型企业的主渠道。比如目前全美最具成长性企业中有90%以上在纳斯达克上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是在税收、配套投融资、人才引进、股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给予风险投资(VC)、天使投资更多支持,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初创期企业;二是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成长型企业的准入标准,增强新三板市场的灵活性与便利性,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以更好地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股权交易问题;三是加强小企业直接融资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集合债务等新型融资工具,进一步扩大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
鼓励商业银行和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美国硅谷的成功与投贷联动的业务合作模式密切相关。我国招商银行曾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在2010年提出并实施了“千鹰展翼”计划,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为创新型成长企业提供集“债权+股权”融资、现金管理、财务咨询、投资银行等在内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主要做法是:由银行选出成长性良好的创新型成长企业,由PE甄别后投入资本,然后银行对企业剩余资金缺口给予贷款或帮助发债,并提供IPO和避险保值等顾问服务,科技部门给予贴息,实现银行、PE、政府三方共同助力企业成长。该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招商银行已经与250多家PE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6000余家创新型成长企业提供了授信支持,帮助其中150余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为进一步鼓励投贷联动,建议及时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规,允许风险管控能力强、监管评级高的银行在向创新型成长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同时,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认股期权或与企业约定股权投资选择权的安排,并允许商业银行向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直接投资或发放贷款。
创新型成长企业的发展壮大,除了要建立适应其成长规律的金融体系,更需要一个有利于创新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商业生态环境。硅谷之所以成为“美国经济的发动机”,不是因为一个高科技园区的概念,而是一种创新创业的氛围、机制、价值与文化。支持创新型成长企业发展,除了金融机构的努力,还需要行政部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活动开展的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特别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企业更多的创新空间;也需要大学和科研机构潜心研究,促进产学研结合;更需要每一位消费者,用实际行动支持创新型成长企业发展。
提升GDP增长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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