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书记”减刑不宜妄作揣度!
13年前,“五毒书记”张二江曾名动全国,在媒体的描述中,这个湖北省天门市市委书记因“吹、卖(官)、嫖、赌、贪”五毒俱全,而被冠以“五毒书记”的名号,从而成为了中国贪官录上的一个标志性人物。2010年11月, “五毒书记”张二江出狱后本已淡出公众视线,可近日因媒体拍摄的一组生活近况图,使他再次被“全民声讨”,如“如此贪官,减刑合法性何在?”
针对这样的质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6月1日发通报称,有关媒体披露的张二江原判刑期和减刑幅度信息不实,张二江在狱内所获减刑依法合规。所谓“不实”,指的是张二江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15年,并非网传的18年;4次合计减刑6年1个月,而非网传的10年。所谓“合规”,指的是张二江在服刑期间所获4次减刑,均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刑期8年11个月,符合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
显而易见,之前来自网络的种种质疑都源于不实的信息,而在不实的信息传播中间,也就有人产生了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的质疑。宁肯相信谣传,也不愿相信法律、相信事实、相信司法公正,这是网络时代人们所具有的通病,也是事件真相往往遭遇误读的根源所在。但对于张二江来说,人们宁能相信谣传所折射的则是大家对贪官污吏的切齿痛恨,对严惩腐败的深度渴望。
张二江除了具有“五毒书记”的名号以外,还有一个“狂人”标签。多家媒体都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天门市纪委召开反腐败会议,张二江即席发言,说中国历史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清官。“所谓清官不过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杜撰出来的,而且,清官死后连打补丁的官袍都穿不上。”中国官员大多低调,公开场合鲜少流露个人情绪,张二江不仅经常高调出场,还常常口出狂言,岂能不令公众群起以攻、揣度解读?
如今,走在街头,头顶白发的张二江看不出与普通行人有任何区别,设若没有媒体拍摄的那组生活近况图,谁也不会想到他就是13年前那位名动全国的“五毒书记”。但恰恰就是因为这组图片,人们又被拉进了谣传的误区,生发出了种种的质疑。面对这种被张二江称为“戾气”的社会状况,笔者既不赞同痛恨贪官污吏就可以否定真相,也不赞同渴望严惩腐败就质疑司法的严肃性。
博友马钰说,在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需要在大海一样的信息中筛选和分辨真正有含量有内涵的信息进行吸收,对于各种新闻都应持怀疑态度,不能人云亦云,真正的把互联网当做看世界的窗口。笔者则认为,张二江曾是“五毒书记”也好,高调“狂人”也罢,只要他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纪监规、积极接受改造,就不该妄作揣度、再生事端。
(李吉明2015年6月15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