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博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特点
——以@广东政法为例
李红艳 张永群[1]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China Media Report Overseas
2014(1)
内容提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近年来,利用政务微博的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得到学者的关注。为研究政务微 博对政府信息空开的影响,本文以案例分析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选取@广东政法账号2012年10月到12月的信息公开微博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研究可以看 出,@广东政法作为典型政法类微博,信息公开内容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相结合,并呈现出明显的部门化特征;微博信息公开对大众媒体表现出依赖性;同时,微博 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了一个较好的互动和发布平台。
关键字:政务微博,信息公开,政府,突发事件,大众媒介
随着新媒体技术对信息传播生产和消费系统的挑战,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在实践和理论层面上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2]瑞 典政府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确立信息公开制度的国家,1766年瑞典的《出版自由法》规定“政府文件须向社会公开,公民享有查阅政府所持有的官方文件的权 利”(冯军,2003:4);美国政府在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第一次从成文法上提供了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周汉华,2002:3); 此后,丹麦(1970)、法国(1978)、澳大利亚(1982)以及日本(1999)等国家也相继立法,开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周建 东,2007:3)。学者的研究则将关注点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策略、公开的保障等方面。例如Roxanne分析了1990- 2000年这十年中,澳大利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产品化的发展过程 ( Roxanne Missingham,2008)。Karen等学者论述了“911”事件以后,美国应如何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和敏感机密信息的保护,并认为美国的传统民主 和政府信息公开应持之以恒,同时应试图限制进入机密敏感信息(朱红灿邹凯,2011:3)。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初步实践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 从1996年中纪委明确提出实施政务公开制度(新华网,2005:4),到2003年广州政府率先实施《广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中国广州政府,2012:11),再到2008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4),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和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改变。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有“发布政府公报,出版发售或提供阅览,建设与完善政府网站,定期召开记者会和说明会,利用大众 传播媒介等”(李雅,2012:4)。学者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的信息公开方式进行比较,指出三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基本相似,而其中大众传媒是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苏苗罕,2009:4)。截止2011年4月25日,我国各级政府和机构网站数量已经超过8万个(蔡晶波,2013)。通过对 31 个省级政府网站和24 个省会城市政府网站的调查,研究指出,我国政府网站在财政预算等资金信息、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务工作统计等关键信息的公开上还相当滞后(郑 文晖,2007:12)。周毅将现阶段中国政府信息开放与开发的基本态势概括为“五多五少”:“开放的少,保密的多;主动开放的少,被动开放的多;开放的 原始信息多,开放和加工整理的少;孤立、分散开放的多,网络上可共享的少;政府机关部门自我服务的多,社会化服务的少”(周毅,2005:6)。
随着微博的出现,它开始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官方渠道中。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微博作为一 个新兴的互联网应用,其中微博用户达到3.09亿,网民微博使用率也高达54.7%(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开通政务微博也成为政府适应新技 术挑战的一种举措。截止2013年6月26日,在新浪微博认证的政务微博总数就已达到7.9万;外交部、公安部、卫生部、铁道部、商务部、文化部等新浪认 证的部委(含下属)微博总数超过60 个(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3)。
在这种社会背景和技术环境下下,本文提出的问题是:政府利用微博发布的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中呈现出什么特点?换言之,微博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实施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本文选择新浪微博平台上的政务微博@广东政法为案例进行研究。选择@广东政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三个理由。首先,@上海发布 等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新闻发布类微博内容多样,且其中服务和娱乐类信息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政法类微博作为政务微博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息公开类微博所 占比例相对更大,样本数量较大,便于分析。其次,@广东政法为广东省政法委、省平安办、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禁毒办在新浪的官方微博。它于2011年6 月13号开通,也是新浪微博平台上首个省级政法综治部门的官博,代表性和活跃度较高。截止2013年11月10号,@广东政法发布总计4866条微博,关 注928个账号,并已有75万余名粉丝。第三,@广东政法账号在开通以来妥善处理了乌坎事件、小悦悦事件等多起重大网络舆情,受到媒体和民众的认可和赞 扬,被@人民日报称为“中国好声音”,并被人民网舆情检测室评为“2012年新浪政务微博十佳应用”(人民网舆情检测室,2012)。
1、文献回顾
1.1 政务微博研究
国外学者在政务微博方面的研究多采用定量研究,Richard D. Waters 随机选取了60个美国的政务微博账号,分析Twitter上政府机构的传播模式,并将其分为新闻代理模式、公共信息型模式、双向非对称型模式以及双向对称型模式等四类,其中公共信息型模式占主导地位,政府机构大多强调单向发布事实消息(Richard D. Waters Jensen M. Williams,2011:11)。Kristene Unswort等学者对美国农业部在推行开放政府时运用Twitter进行个案分析,指出官方发布的信息在受众眼中是互联网中比较权威的一类信息,但官方账号在发布信息之后与公众互动较少,对推Twitter的利用不够充分(Kristene Unsworth, Adam Townes,2012)。还有学者对政客的Twitter进行研究。Jennifer Gobeck 等对美国国会成员发布的推特内容进行分析,指出虽然Twitter有利于国会议员和市民之间的直接沟通,但它更像是议员们自我推销的工具(Jennifer Golbeck, Justin M. Grimes, and Anthony Rogers,2010)。然而另一些学者也指出政客在Twitter上发的个人化信息都是集中在政治话题上的,而非候选人的个人性格,这可能会降低个人化信息的效果(Eun-Ju Lee, Soo Youn Oh,2012)。
国内有关政务微博的期刊论文在2011年“政务微博元年”之后有明显增多的趋势。目前,国内学者对政务微博的研究集中在政务微博的传播方式、特征,以及如 何利用微博进行舆论引导、应对突发事件等方向。研究认为,政务微博是政府网站的有效延伸,政府部门不仅可以利用微博公开各类信息,还可以及时进行重要事件 的快速应对(卞昭玲高丽华,2012:2)。微博的裂变式传播以及“点对点”的信息传播模式,可以使政府掌握在危机事件中的主动权,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 (陈力丹、曹文星,2011:34)。政府在利用政务微博处理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勇于承担责任、第一时间发布、坦诚发布、重新设置议题、利用微博倾听民意做 好预警等原则(贺迎春,2012:2)。政务微博的效果与博主的主动性有关(汪青云郑雄,2012:7)。随着政务微博的增多,政府机关对其热情也逐渐下 降,部分政务微博更新速度慢,博文“打官腔”、空洞枯燥(华夏,2011:9)。
1.2 政务微博与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Cynthia
1.3 微博与民众政治参与研究
国外学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集中在twitter 与政治选举中民众参与的关系。学者指出,Twitter平台在美国、伊朗等国有效地促进了政治沟通工具(Carmen,2011:5)。Twitter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评估民众政治情感的指标,可以通过微博中提到的政党的次数推断选举结果 ( Andranik Tumasjan, Timm O. Sprenger, Philipp G Sandner, Isabell M. Welpe,2010:12)。同时在政治选举中,候选人通过Twitter分享信息并鼓励民众的政治参与,而Twitter的低门槛也对政治参与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它无法对选举产生长久深刻的影响(Matthew James Kushin,Masahiro Yamamoto,2010:6)。
有研究对比了国内外的微博政治参与情况,指出“Twitter 在 2008 年美国总统选举、伊朗绿色革命、印度孟买连环恐怖袭击等事件的传播中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但很多重要的政治话语还是仍然存在着博客而不是微博;在国内, 微博以其信息传播模式吸引了大量网友,他们参政议政热情高涨,微博中的政治议题也在逐渐增多(童春花,2012:6)。与国外学者偏好定量分析和内容研究 不同,国内学者多从内在逻辑分析微博中的民众政治参与。有学者指出微博平台的特性有利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与参与数量,有利于“公民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聚 集”,有利于促进“公民的政治社会化”(杜仕菊,2012:1)。另外,学者们还对微博中民众政治参与的局限性和应对方式做了探讨,如“低门槛易导致非法 政治参与滋生蔓延,自发性易导致政治参与无序,发展不平衡易加深信息鸿沟,出现民意‘被代表’的现象”(黄宝玖黄晓红,2013:1)等。
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政务微博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研究上。选择政务微博账号@广东政法,分析2012年10月1日到31日之间发布的微博,探讨其日常信息 公开的特点,以及在突发事件中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特点。本文要回答的的核心问题是:微博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这些特点是通过什么方 式呈现出来的?
2、研究方法
本文将采用案例分析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选取@广东政法三个月的微博进行内容分析。
2.1 数据收集
2012年10月以来,随着“房叔”、重庆官员艳照门等事件的爆出,公众的微博问政热情逐步高涨,网民对微博信息公开的关注也达到了一个阶段性的高点;同 时,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召开,进一步强调了网络等新兴媒体的重要作用,利用微博平台的信息公开增多。所以本文选择@广东政法账号在2012年10月1号到 12月31号之间,共92天中发布的微博作为分析内容可以通过分析特定的政治时期,如政府换届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在微博上的特点,可以较为典型地呈现出政 府信息公开与微博作为信息渠道之间的关系。
微博文本来源于新浪微博@广东政法主页。笔者对2012年10到12月@广东政法所有微博的发布时间、微博原文、类型(原创或转发)、转发及评论数量、与 网友的互动数量及具体内容、链接等进行了汇总统计,以便进一步分析。在本文分析的这三个月中,@广东政法账号共发布微博349条,其中原创微博201条, 占总数的57.6%。@广东政法平均每天发布4条微博,每条微博平均被转发40次,平均被回复18次。
2.2 数据分类
目前学术界尚没有针对微博内容的明确的分类标准。美国的Jennifer Gobeck学者在一项对国会议员使用推特的研究中,将政客的Twitter内容分为七大类,即直接通信、个人信息、活动类、信息类、行动请求、筹款捐钱以及未知类型(Jennifer Golbeck, Justin M. Grimes, and Anthony Rogers,2010)。政务微博的一些内容类型也被划分为生活服务资讯、城市文化新闻、新闻发布会信息,以及互动性内容等类型(曹丹,2012:20)。
笔者在对本文将微博内容分为信息公开、便民提示、观点、榜样典型、休闲娱乐、自我宣传以及其它等类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政府信息”指的是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其中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 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界定,本文将涉及政策规定、法律法规、会议活动、案件通报的微博划归为信息公开类微博, 并在随后的研究中对其进行进一步分类。除此之外,便民提示类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天气等有关市民生活的各类服务类资讯;观点类信息主要指@广东政法账号发出 或转载的观点性评论微博;榜样典型为广东政法部门优秀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和表扬;休闲娱乐类微博主要以娱乐为目的,信息性低;自我宣传类微博则是@广东政法 账号的自我推广和宣传;其它类微博是只有链接没有文字等无法分类的信息。
在本文统计的349条微博中,共有212条微博属于信息公开,占总数的61%。其他依次为观点类、便民提示、榜样典型、休闲娱乐、自我宣传以及其它类微博。
3、初步分析结果
根据统计结果,@广东政法在2012年的最后三个月中共发布了212条信息公开类微博,占所发布微博的61%。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可以将这212条信息公开类微博分为文件类信息和常规性信息(见图2-1)。
《现代汉语词典》对广义上“文件”的解释是,公文书信或指有关政策、理论等方面的文章(现代汉语词典,2012:7)。本文在对信息公开进行分类时,将政 策规定、法律法规、会议结果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等偏向政策和理论的政务信息划归为文件类信息公开。与文件类信息不同,常规性信息为工作内容、各类事件及其 处理进展、处理结果的通报等,其中包括一般事务类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
图2-1 @广东政法信息公开类微博分类统计
3.1文件类信息公开:静态与动态信息相结合、文件表述与大众媒介相关性较强
文件类信息共占信息公开总量的32%左右,@广东政法账号的文件类信息公开在总体内容上呈现多样性的特点;在信息公开时,运营人员会根据微博140字的限制,对篇幅较长的文件进行概括。
3.1.1信息公开内容的部门类静态信息与动态性信息相结合
占文件类信息公开相当比例的静态信息,包括各项应该公开的法律法规、红头文件、政策规划等。作为广东省政法委、省平安办、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禁毒办的官方微博,@广东政法的信息公开涵盖从中央到广东省各市县一级的政法部门应当公开的信息。例如,
【刑诉法解释:诉讼参与人不得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法庭纪律做出重大修改,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http://t.cn/zjWYvQV (@广东政法2012年12月25号)
为避免陷入“越维越不稳”怪圈,广东维稳路径要实现“四个转变”:从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从静态维稳向动态维稳转变、从刚性维稳向韧性维稳转变、从运动式维稳向制度性维稳转变,走上科学维稳、良性发展的轨道。(@广东政法2012年10月17号)
【广州最新治堵“30条”征求民意研究收拥堵费】限牌之后,广州最新的治堵大计出炉!《系统改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一揽子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今 起公开征求民意。市民可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积极支招或吐槽。http://t.cn/zldaQS8(@广东政法2012年11月1号)
以上三条信息分别代表了静态文件类公开的三种基本类型。作为省级政法类微博,@广东政法对各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法、最高检颁布的各项解释进行及 时的公布和传达。第二条微博为广东省维稳路径转变的内容,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类信息。第三条微博则是对广州市发布的治堵措施的公开。这条微博的内 容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它较有代表性的一点是,在公布“30条治堵措施发布”这一信息的同时,@广东政法还向网友通报征求意见的时间,以便市民在有效 时间内进行反馈。该微博链接了广东政法网的新闻,更详细的提供了治堵措施和电话、传真、地址、邮件等市民具体反馈渠道。
除去以上几种类型的文件信息之外,@广东政法还积极对公开会议记录、领导讲话等动态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例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结束后,@广东政法发布微博公开会议主要内容。
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广东政法2012年10月28号)
再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12年12月7到11日在广东考察工作,@广东政法在11号习总书记考察结束后发布微博概括表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点,并附加了《新闻联播》对此次视察的报道视频,使网友更直观形象地学习总书记此次视察讲话的精神。
习近平近日在广东考察时说: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 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聚合推进改革的正能量。http://t.cn/zjXbfl6(@广东政法2012 年12月11号)
通过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广东政法的文件类信息集中在政法综治类信息内容上。其中静态文件信息包括各级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包括微博 账号所属部门的工作动态,以及各级范围内相关会议及讲话要点等。总的来看,@广东政法的信息公开内容具有明显的部门化特征。
3.1.2、文件表述与作为文件信息来源的大众媒介相关性较强
在对各类法规、政策、规划等文件信息进行公开时,因微博140字的字数限制,@广东政法账号的运营人员会对文件突出内容进行浓缩性表述。
表3-1
微博内容 |
文件原文 |
链接报道 |
【广东正式立法:单位不准对员工罚款扣钱】昨日,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从明年5月1日起,用 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罚款内容将被警告,而乱扣工资将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http://t.cn/zjtd2uo(@广东政法2012年11月30号) |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
《广东正式立法:单位不准对员工罚款扣钱》 昨日,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从明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罚款内容将被警告,而乱扣工资将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
【广东提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东今发布八个行动计划,其一是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将探索建立:商事活动纠纷速裁速调机制、覆盖所有不动产 的统一产权登记制度、申诉专员制度、专员委托制、村民理事会试点。提出对违法犯罪零容忍。http://t.cn/zl1gzOG(@广东政法2012年 10月30号) |
3、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建立速调速裁机制,统一处理小额钱债案件及其他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5、……建立覆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 12、……探索设立申诉专员,调处社会重大投诉…… 25、培育专业化服务……逐步推行专业服务委托制…… 33、……对各种轻微违法犯罪实行“零容忍”…… 35、……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村(居)民理事会试点工作。 |
《广东发布“八个行动计划” 官员瞒报财产一律先停职》 刘吉(省发改委总经济师):第一是在建立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方面,我们提出了建立商事活动纠纷速裁速调机制,建立所有覆盖不动产的统一产权登记制度等…… 借鉴韩国的做法提出探索设立申诉专员制度……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实行专员委托制等……我们借鉴的做法包括推进村民理事会试点工作……提出对违法犯罪实行零容 忍,提高社会安全感等措施。 |
如表3-1中的两条微博,@广东政法在信息公开时,首先以标题形式对微博内容做出总结,接下来在微博正文中对条例的通过、行动计划的发布做出概括性交代,并对其中内容进行强调或总结。
表3-1中前一条微博提到的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包括总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预警监控、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法律 责任、附则等六章总计58条条款,涉及与劳动保障相关的多项内容。除去以上微博中表述的乱扣工资问题之外,条例中还包括对欠薪问题的处理规定等诸多与劳动 者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因为微博字数限制,@广东政法仅对其中第51条进行了强调。同时,将这条微博与条例原文对比之后可以看出,@广东政法微博对具体文 字表述了也做了简化以及通俗化处理,以适应微博平台的特点。例如,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处以罚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转化为“乱扣工资将按照……处以罚款。”微博链接中 的新闻报道来自广东政法网的政法要闻板块。广东政法网为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主办,南方新闻网协办的以政法内容为主的网站。其中,政法要闻板块主要是来源于其 他大众媒体的相关新闻报道。本条微博的链接文章转载自《南方都市报》,而对比其链接中的报道可以发现,该微博的标题及内容均原封不动地摘抄自该新闻报道。
后一条微博“广东提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广东政法对广东发布的《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做了简要说明。该计划除了“总体要 求”、“基本原则”之外,还包括“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广东省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2)。对比计划全文来看,这条微博并没 有将计划中的任务或工作重点一一简要列出,而是从其中“主要任务”选取了几项进行公开。对比原文之后,同样也可以看出运营人员对文字的微调,如将“不动产 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改为“不动产的统一产权登记制度”,将“对各种轻微违法犯罪实行‘零容忍’”改为“提出对违法犯罪零容忍”,以及将“专业服务委托 制”改为“专员委托制”等。该微博的链接新闻报道同样来自广东政法网,转载自羊城晚报。对比之后可以发现,该微博中的对文件的描述语言来自链接报道。同 时,微博运营人员对媒体报道进行了要点的摘录和组合。
将以上两条微博与其文件原文和链接报道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微博原文更贴近链接中的大众媒体报道,而不是文件。在文件类信息公开的49条原创微博中,有45 条添加了链接。其中27条来自广东政法网,且文章转载自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其余均为南方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新浪网、人民网等媒 体网站。
3.2常规性信息公开:在时效上与大众媒无显著差异,内容则多以大众媒介为主要信源
常规性信息为工作内容、各类事件及其处理进展、处理结果的通报等,占信息公开内容总量的68%左右。根据其所属部门的工作内容,@广东政法账号对近期发生的政法类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进行公开。例如,
【威极公司“酱油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威极问题酱油案一审已经结束。威极公司、威极厂长陈裕华以及向威极销售工业盐水的供货商何理文均被认定犯生产、销 售伪劣产品罪。威极公司被罚260万元;陈裕华获有期徒刑7年,被处罚金130万元;陈裕华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http://t.cn /zlH4TyD(@广东政法2012年10月10号)
威极公司因涉嫌使用致癌工业盐水作原料生产酱油,在社会上引起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又一次舆论浪潮。此案在2012年10月15日一审判决。16日,@广 东政法在微博上更新内容,向群众交代事件处理结果。微博中的链接为腾讯大粤网的新闻《炮制工业酱油销售威极酱油厂厂长被判7年》,该新闻对法院判决以及事 件焦点做了更详细的描述。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网站对该事件的报道主要集中在15到18号。在威极案件一审判决事件中,@广东政法的信息发布速度与其它网 媒和纸媒的报道事件雷同。
再如:
【广东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被双开】经查,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多次收受巨额贿赂,通过非法倒卖土地获取巨额暴利。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对其 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http://t.cn/zlurEFM(@广东政法2012年10 月25号)
@广东政法在2012年10月25日,对广东财政厅原副厅长受贿、非法倒卖土地被双开的事实进行及时通报。这条微博的文字内容摘自该微博后的链接,即新华 网关于该事件的报道,《广东财政厅原副厅长被双开倒卖土地获取巨额暴利》。这一案件也在当时得到了搜狐网、中新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的关注,该消息最早在 25号得到报道,并在当天和次日26号形成报道高峰。
从分析来看,@广东政法对日常的常规性信息公开,基本在事件发生或处理结果公布的1-3天内进行,时效性较强,但与网站、报纸等媒体的报道时间没有明显区 别。同时,该类型的原创微博中有95%的微博正文中有网页链接,均指向媒体对相应事件的报道,这也说明@广东政法在对日常事件信息的公开在时效上与传统的 大众媒体之间并无显著不同。
3.3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公开:民众、政府与大众媒介之间的信息互动
2011年末的乌坎事件是@广东政法在突发事件中信息公开的典型案例。
表3-2 @广东政法“乌坎事件”中信息公开部分微博标题一览
时间 |
微博 |
转发量 |
2011-12-20 |
【汕尾乌坎事件404亩涉事地被收回 两村干部被双规】 |
134 |
2011-12-21 |
【广东工作组进驻陆丰解决乌坎事件 解决乌坎村民合理诉求】 |
1564 |
2011-12-21 |
广东解决乌坎问题五原则 |
806 |
2011-12-24 |
【“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 |
30 |
2011-12-24 |
【乌坎事件来龙去脉】 |
186 |
2011-12-25 |
【祝振强:乌坎事件解决方式让人看到弥合社会鸿沟的希望】 |
51 |
2011-12-29 |
【乌坎村今年2月村委换届选举整体无效 近日重新选举】 |
18 |
2011-12-31 |
【人民网:广东乌坎土地转让存受贿等问题】 |
8 |
2012-1-11 |
【李松:乌坎事件折射部分基层干部滥权严重】 |
25 |
2012-1-15 |
【民选代表林祖銮任乌坎村总支书记】 |
814 |
2012-2-2 |
【乌坎村昨选出11人选委会】 |
100 |
2012-2-12 |
【乌坎村选出107名村民代表7名村小组长】 |
37 |
2012-3-3 |
【乌坎村重新选举村民委员会】 |
68 |
2012-3-3 |
【乌坎村委会选举结果出炉】 |
57 |
2012-3-6 |
【汪洋:乌坎选举按法律进行没任何创新】 |
179 |
2012-3-10 |
【改革不动真格 "乌坎"还会出现】 |
66 |
2012-4-25 |
广东省工作组专项小组通报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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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3-2所示,在省工作组到达乌坎的第二天,@广东政法发布微博,“【广东工作组进驻陆丰解决乌坎事件解决乌坎村民合理诉求】”,并通过微博配图公布了 工作组的人员名单及职务,该微博转发量达到1564条。在20号在工作组进驻的当天到25号,@广东政法每天均有微博发出,进行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并在 事件舆论平息之后,继续对村委会的重新选举以及事件最终处理结果进行公布。下面笔者对其中三条微博进行分析。
广东解决乌坎问题五原则:一,坚持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坚持群众为先。三,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 安抚优恤工作。四,坚持阳光透明。五,坚持法律为上。http://t.cn/SfhvJq @徐昕 @天佑中华A//@汪建华V : @于建嵘 @笑蜀 20日,广东成立省工作组,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陆丰市干群大会上传达汪洋指示:“WK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 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须直面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广东政法2011 年12月21号)
【“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人民日报评论:在乌坎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利益诉求,让理性上访升级为过激行动。省工作组以 “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坚定承诺,化解了激烈情绪,为问题彻底解决创造了基本条件。http://t.cn /SfNcGH(@广东政法2011年12月24号)
【乌坎村委会选举结果出炉】党总支书记林祖銮当选村委主任,杨色茂当选村委副主任,其他5位村委委员将在明天中午12点到下午3点另行选举。今天乌坎登记 选民8363人,发出选票6899张,收回6812张,选举有效。林祖銮获票6205张,杨色茂获票3609张,其他人得票均未过半。@人民网 @南方日报(@广东政法2012年3月3号)
@广东政法前后共发布22条微博参与乌坎事件的处理过程,以上几条均为在此次突发事件应对中较有代表性的微博,分别为微博互动、大众媒体信息转载和官方信息发布。
20号南方都市报记者@汪建华针对乌坎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向政府提出了“直面和解决矛盾”的要求。@广东政法在21号转发了这条微博,并在转发语中 阐述了“广东解决乌坎问题五原则”。这个微博互动中一方面回答了原微博的问题,表现出政府解决乌坎事件的决心和诚意,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信息公开的作用,向 群众传达了工作组处理问题的原则。这条微博转发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并得到了806次转发和148条评论。此外,12月25日,@广东政法还选择了博客 访问量接近9万次的博主祝振强的文章,《乌坎事件解决方式让人看到弥合社会鸿沟的希望》,将其主要观点进行转发。
@广东政法还利用权威媒体来进行舆论引导。“‘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广东政法对人民日报评论的转发。微博“乌坎事件来龙去脉”,是@广东政法对《三联生活周刊》评论的转发。
在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中,官方信息的发布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在乌坎村重新选举村委会当天,@广东政法先后发布两条微博公开选举情况。下午17点18分的微 博“乌坎村重新选举村民委员会”,介绍了本次选举的的主持人、投票方式以及结果公布时间。21点47分,@广东政法又发微博“乌坎村委会选举结果出炉”公 开选举结果。在后一条微博中,@广东政法还利用微博的@功能,提到了@人民网和@南方日报的两个微博账号,试图利用媒体微博来扩大信息的传播量和增强传播 效果。@广东政法在各网媒和纸媒之前实时公布了选举结果,体现了微博平台特性可以缩短信息发布的时间差,使公众在短时间内快速了解事件进展。
与乌坎事件类似,在本文主要分析的时间段,2012年10到12月期间,@广东政法参与处理了“房叔”事件。2012年10月,原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被爆出其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这一消息在随后引发了舆论热潮。在官方介入,即广州番禺区分局与其进行约谈后,@广东政法于10月 19日发布微博:
广州番禺区纪委约谈“房叔”(区综合执法分局政委蔡彬,拥有21处房产,因瞒报被停职),将于22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调查情况,表示“届时将会给关心此事的网民和媒体一个交代”。(@广东政法2012年10月19号)
接下来,@广东政法还在22号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当天公布处理结果,向网友及时通报事件进展。而其它网络以及纸质媒体对于此次发布会上“房叔”被双规消息的报道,主要集中在次日23号。
【“房叔”被双规】今天下午广州市纪委如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经查明,蔡彬拥有22套房产,儿子已加入澳洲籍。蔡彬在担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 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政委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重大违纪问题,目前已被双规,并免去职务。(@广东政法2012年10月 22号)
@广东政法的这条微博有245次转发和113次评论。在舆论热潮逐渐缓和后,@广东政法账号还继续及时向公众公布了蔡彬涉嫌受贿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展,并在随后对该事件进行了盘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中,政务微博更加明显地体现出了信息发布速度快的特点。同时,因为微博平台集成了大量来自媒体和个人的信息, 在给政务微博带来舆论引导压力的同时,也为政务微博提供了更多信息来源,即通过与媒体和公众的积极互动来促进事件的解决。除“房叔”事件之外,@广东政法 在2012年的后三个月中,还及时发布了“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涉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广州番禺虐童案一审判决施暴女教师判六年半”等信息,应对相关 突发事件及舆论热潮。
4、结论与思考
4.1 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在一些层面展开,并利用微博的特点,做了一定程度的延伸。@广东政法的信息公开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二,对大众媒体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从统计和分析来看,92%的文件类原创信息和95%的常规性事件信息,都添加了大众媒体报道的链接,且微博内容也与 大众媒体报道相似度较高。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文件和日常事务性信息公开上,微博的时效性与大众媒体并无显著差异,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政务微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 大众媒体的报道。
第三,政务微博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了较好的互动和发布平台。无论是“乌坎事件”还是“房叔”事件等,@广东政法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信息发布速度明显快于其 他大众媒体。除去及时公布事件进展和处理结果之外,政务微博还与网友、意见领袖以及媒体进行互动,以引导舆论,促进事件的解决。
4.2讨论:政务微博,民众参与和大众媒体
随着新的媒介技术的深入与发展,技术所带来的信息生产模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冲击了原有的新闻生产模式,也对政府管理社会的模式提出了挑战。微博,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政府应对这种挑战采取的策略之一。
本研究表明,政务微博这种形式,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而言,是一种与民众贴近的方式,也是政府与民众建立平等意义上信息建设的新形式。公民对政治信息的多元化 参与是新媒体时代提供的一种潜在可能性,政府信息公开意味着政府主动将官方信息与草根分享,这种分享呈现了政府政策文本与实施之间的一种切合度。也是技术 改变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但是,由于微博是一个需要日常化更新的媒介,特别是在特定的时期和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本文研究可以看出,政府微博在这一点上表现 得并不专业,还得依靠大众媒介上的信息和信源实现与民众的对接。
在研究中还可以看到,政务微博的时效性和互动性优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得到激发;而日常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则与其它大众媒介没有明显区别,互动性也没有得到充 分运用。政务微博对其多媒体性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对大众媒体的链接上。这些链接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丰富内容”的作用,反而造成了政务微博对大众媒体的依 赖,这就意味着媒体从业人员的对文件的判断可能会通过政务微博平台,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议程设置的功能。
如何能够更好地利用新的媒介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问题,更是一个对政府信息管理部门人员,乃至于所有公务人员进行媒介素养、信息素养培育的问题了。
4.3局限性
政务微博除了官员微博之外,还包括省部、市县等各个级别的单位所开设的微博,同时它本身又包含新闻发布、政法、公安、交警等各个种类。本文的研究主要针对 @广东政法一个省级政法类政务微博进行,且研究数据只包括其三个月的微博统计,因此在研究资料上不免存在着局限性。另外,从研究角度上来看,本文也只分析 了政务信息的发布者,并没有对受众的接受、反馈和互动进行调查讨论。
此外,在研究本文主题时,度量和评估政务信息的影响,分析公众对信息的获取、信息所带动的官民互动和公众讨论,以及公众讨论产生的反作用力都是未来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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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Information Publicity in Microblog:Take @Guangdong Politics and Laws as an Example
Abstract: Since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o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he information publicity work of Chinese government at all levels has made great progresses through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he publicity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hrough micro blog i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scholars. In order to study the influence micro blogs have o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ublicity, the author selected the micro blogs of @Guangdong Politics and Laws from October to December in 2012 as an to analyze. Through the study it can be seen that as a typical micro blog of politics and laws, the information of @Guangdong Politics and Laws manifests is a combination of static and dynamic information and obvious features of the department it belongs to; the information publicity through micro blog has a dependence on mass media; meanwhile, the micro blog has provided a good platform of communicating and publishing to handle emergencies.
Keywords: Government Affairs Micro Blog,Information Disclosure,Government,Emergency,Mass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