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联网大会后的医改梦想——再次期待国家用413模式试点


    最近在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三明医改成效,大家热议可能国家有关部门用三明模式在全国组织推广;另一件大事是在中国乌镇召开了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而且习近平主席亲自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医疗行业的“互联网+”更成为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因而有位朋友跟笔者开玩笑说:国家组织了不少医改试点,但一个个结果都不理想,413模式好歹也是国家科技部的科研成果,尤其现又适应当前中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形势的需要,能否让“413”模式也试一试?是驴子是马,牵出来溜溜,不试如何知道它行还是不行?

是啊!我何尝不想也让413模式试点,现在大家都在谈中国梦,让老百姓看病不贵不难,这应当是现阶段中国最大的民生梦,因而笔者常常梦见国家组织413模式试点,尤其是在召开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之后。

要说这种梦想,笔者至少已有五次:

第一次梦想是1998年。在当时国务院“两江”医改试点均以费用大量超支而告终的情况下,笔者在客观总结“两江”试点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并汲取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保险医疗”的作法,提出了以按人头付费为关键措施的413医疗保险模式(后更名为413健康保险模式)。当时的国家劳社部主办的报刊对该模式作了详细介绍,国家体改委主办的中国改革报也用整版篇幅作了报道。笔者当时梦想着国家医保主管部门能采纳413模式,或者先在小范围内组织试点。然而,结果完全相反, 413模式不仅未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据说当时刊登了413模式文章的媒体负责人还受到批评,并扣发了奖金。从此宣传413模式观点的文章均被该部门管辖的媒体封杀(好在413模式文章能在其它政府部门的媒体照发不误)。第一次的梦想就此破灭了。

第二次梦想是2003年。2000413模式由国家科技部批准立项研究,并在有关城市进行试点,试点取得明显成效。413模式在由科技部组织的成果鉴定会上,得到了当时的国家卫生、劳社、体改、科技等政府部门及研究单位专家的充分肯定。媒体对这一成果也作了报道。当时笔者也梦想着国家有关部门会重视这一成果。然而,结果同样相反,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成果一直置之不理。第二次梦想也就此破灭。

第三次梦想是2005年。当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研究报告,引发全社会对中国医改成效的普遍置疑。中国医改路在何方?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当时本人发表的一篇以《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总体思路》为题,介绍413模式理论与方法的文章引起了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韩启德副委员长的重视。不久在北京召开了由他亲自主持,并有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出席的413模式专题座谈会。在座谈会结束前韩副委员长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用413模式组织试点。可是当时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领导说:我们并不认为中国医改不成功,如果再搞413模式试点,那不说明我们医改真的不成功了。在召开座谈会之前,笔者信心满满,觉得有国家领导人出面,在小范围内组织413模式试点应当不成问题。然而,结果依然相反:413模式试点的消息如石沉大海。原因也许是“县官不如现管”,如果韩副委员长当时是分管全国医改的副总理就好了。

第四次梦想是2009年。这一年,国家出台了新医改方案,413模式的关键措施——按人头付费被写进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医改文件中,而且按人头付费在文件中被列为要积极探索的三种付费方式之首。这样413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就不再有政策障碍了,因而笔者梦想413模式试点一定会提上议事日程。可是结果,国家新医改方案出台6年来,其它医保付费方式国家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试点,并在全国广泛应用,而唯有按人头付费无人问津。第四次的梦想也就此破灭。

第五次梦想是今年前不久。当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出席大会并讲话后,“互联网+”成了全国,以致全世界关注的热点。作为科技部的国家软科学研究成果的413健康保险模式 + 移动互联网医疗技术的413移动互联网医疗模式,笔者认为这是目前中国发展“互联网+医疗”的最有效路径之一,理应得到国家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视。因而笔者梦想着,能乘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东风,在中国某几个城市或地区的某些人群中用413移动医疗模式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前四次413模式未被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和采纳,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因为413模式更注重市场机制,而国家有部门更青睐行政干预。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强调市场配置资源,要求政府简政放权,实行管办分离。在这种政治背景下,猜想第五次应当能梦想成真。

 

那么如何进行413移动互联网医疗模式试点?笔者认为应抓住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选择合适的城市或地区(县也可以)试点。试点至少有两个城市和地区,当地应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已实行了三保合一(如果只是先在部分人群中试点,可以放宽这一条件);二是医生执业自由度较高,至少是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执行得较好的;三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乐于、敢于改革与创新精神,或当地医保基金超支压力较大,不得不改革创新的。

第二,先选择部分参保人群试点。如果试点城市和地区的人群规模较大的,可先在部分人群中试点,如农村和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试点效果良好再扩大到城镇职工;如果当地人群规模较小的,也可在所有人群中试点。在试点2年后让参保人有选择413模式或传统模式的自由。

第三,选择合适的互联网和保险业巨头参与医保经办竞争。在阿里巴巴、百度、腾信等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既有强大互联网平台,又有雄厚经济实力,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行业巨头中,先选择几家(开始不宜太多)参与基本健康保险(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管理及老年病人护理等)经办竞争。当地的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可继续保留,因为如果当地是部分人群试点,还有一部分人群是继续采用传统的医保经办方式;如果试点万一不成功,还可继续采用传统的医保经办方式;如果试点成功了,政府医保经办机构规模可缩小,一部分工作人员可继续为那些“不差钱”的富人或习惯用传统的付费方式看病的参保人经办医保,另一部分工作人员则转行专门从事医保监管工作。

第四,提供必要的医改基本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一是打破基本医保由政府独家垄断经办局面,应允许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和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公平竞争(这样移动互联网医疗企业的医保资源市场占有率由原来的3%左右可猛增到97%以上,也只有这样,那些优秀移动互联网医疗企业不至于因“吃不饱”而不得不“光荣的死去”);二是改变现在由政府帮助参保人选择商业医保经办机构的作法,让参保人自己“用脚投票”,自主选择自己更满意的经办机构签约(能让医保经办机构充分、公平竞争);三是为医生自由执业创造更多的条件(让优秀的移动互联网医疗企业不缺少优秀的医疗人才);四是鼓励和支持参与试点的互联网和保险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建立类似美国凯撒医疗集团的内部医疗健康服务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大医院与社区诊所之间、医院与医院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实现人才和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其实这四项医改基本政策在中央层面是已经有了,只是期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将其落到实处。

 

附,介绍“413”模式的有关资料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