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侵权远比家暴普遍与严重


 中国社会侵权远比家暴普遍与严重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感慨!

汪华斌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于是网络上传出了“家庭再也不是法外之地”的赞美声。在这赞美声中,我也游览了这中国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与综合性法案。不能不说中国人的聪明,因为这部法律的确覆盖了我国家庭暴力的方方面面;虽然执法效果还有待检验,但从理论上说还是具有相当适用的中国特色。然而正因为如此却使我产生联想,因为我们社会毕竟家庭暴力是越来越少;而我们社会进步的同时,却是侵权反而越来越多。看今天的中国社会,家庭暴力与侵权相比恐怕不过是九牛一毛。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防社会家庭暴力法是当务之急,那么我们社会防侵权法更应该是重中之重。

我们知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也就是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同样视为家庭暴力。在新的防家庭暴力法的概念里,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具有婚姻、血缘、扶养等亲密关系的人们之间的。而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等法律来承担责任。

然而我们社会的侵权范围可谓是五花八门,因为我们的上级领导对下属的打击报复是侵权;我们的城管强拆老百姓的住房也是侵权。此外就是我们到医院看病遭遇不公,同样也是侵权;我们的教育遭受到不公,还是我们中国特色的侵权。即使是我们买票乘车,同样也会遇到侵权。也就是说如今的中国人只有执法者有明确的执法权,可执法者侵犯老百姓的权益却是法律的盲区;更有我们这中国特色的方方面面侵权,所以才使得中国人只能通过上访来获得公平与正义;因为我们社会根本没有保证侵权的法律,所以老百姓遭遇到侵权通常只能是自认倒霉。如我在武钢遭受到打击报复,造成我上(信)访25000多次(封);可我得到的却是接二连三遭受到250多项的明目张胆侵权。如我本来就是无房户,为何却总没有分配住房的权力;我在专业技术上公开成果120多项与论文300多篇,为何连续申报八次高级职称全部只能是分母;同样是考取了赴美学习的资格,为何出去学习的不是我;就连省检察院的商调函都到了,为何拒绝放人等等。就连我被下岗当月的工资与当年的奖金全部拒绝发放,而这我竟然找不到维权的单位;因为法院不受理,单位拒绝发放而我就无能为力了;因为下岗后连信访部门都不接待了,人家说将你的申诉往哪里转就模糊;因为下岗人员是没有单位的人,而信访部门通常只是转给本单位处理的部门。这就说明不是没有侵权,而是实在没有防侵权的法律与部门;这才是造成我们社会侵权越来越多的原因。

我们同样不会忘记毛泽东时代保护侵权的措施,那就是通过行业不正之风来杜绝侵权;而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的行业不正之风盛行,所以行业不正之风举报形同虚设;如当年我在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买票,对在我前面插队的车站人员提出了抗议;这应该是我被侵权吧,可人家车站保卫科的人竟然来人要控制我;后来是因为我要报武昌公安分局(因为当时的领导也认识),最后车站才简单和解了事。同样上次我有个亲戚在医院住院,遭遇到医院护士的恶语中伤与刁难;我自然不服,找医院的医德医风办公室投诉。谁知这负责人竟然对我发火,说你到卫生部去告都没有用;因为他这个办公室是接受对医院的表彰。后来我投诉到卫生厅,还真的是泥牛入海;这就是我们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现象。

我们知道中国特色就是权力主宰命运,所以侵权最后造成的是被侵权人的命运改变;如我如果不被强制性下岗,成为部级领导也都有可能;因为我后面就有几个副部级与相当多的厅局级产生,难道这不是权力改变命运的事实吗?就因为被侵权,所以我只能在体制外自谋出路;因而体制内的提拔自然也就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更重要的是我们社会通常以‘陈谷子乱芝麻’来搪塞侵权,如有个认识我的领导曾想查查我的事;结果主管部门以档案全部没有了为由拒绝,从而使我这被侵权只能是自己倒霉;因为中国社会根本没有任何部门或法律能保证被侵权人的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我们社会为何上访是不归路的原因。

我想既然我们社会能够对家暴建立法律保障,为何不能对侵权进行法律保障;因为宪法与民法根本不能保证被侵权人的权利。如我当年在农村修建的住房,后来我想维修;可因为与村干部的关系紧张而以我没有农村户口而拒绝,而我竟然投诉到鄂州市长哪里也没有用;难道这不是一种侵权吗?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执法,因为同样与我一起出来当官的回家做房子竟然能得到村干部新批土地并帮助修建;而我自己当年做的房子竟然连维修的权力都没有,从而使我这农村住房彻底倒塌了;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公民而不同命运的原因。

一个由权力者主宰命运的社会,难道还能没有侵权发生吗?在毛泽东时代有全方位的制约也会发生,而改革开放后全面放权难道就没有这种现象发生吗?答案有目共睹,我们社会上访越来越多就是证明;正因为如此,防侵权比防家暴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它是关系到很多人的人生命运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