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培养完善公务员制度”,并将“监督干部”写入了新党章。近年来,滦县探索推行了干部业绩、作风“双档案”制度,不仅培养了干部良好的从政行为,也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官德文化,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滦县已经有265名干部由于作风档案中有优秀表现得到提拔重用,有5名干部因作风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被暂缓提拔,对5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和警示谈话,累计对29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1个单位负责人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检查。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滦县把过程控制理念引入干部监管工作,探索推行了干部业绩、作风“双档案”制度,构建起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的干部监管机制和网络。
一、立足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双档案”制度作为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
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实现滦县“进位全省十强、建设中等城市”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立足把广大干部推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管,滦县探索推行了干部“双档案”制度,主要目的是实现“三个结合”。一是实现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有机结合。传统的干部考核通常对干部平时表现、阶段性表现基本没有体现。滦县探索建立干部“双档案”制度,就是加大对干部的跟踪问效力度,把干部平时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一一录入“台账”,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解决年终考核时因时间紧、指标多,部分指标看不见、摸不清、考不细、考不实,而产生评价失真的问题,进而推进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二是实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过去对干部是大错处理,小错不咎,致使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造成不良后果。滦县探索建立干部“双档案”制度,就是以档案制度体现干部之绩、约束干部之德,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过程控制,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带病作业”的现象。三是实现干部教育、管理和使用的有机结合。一般情况下,干部教育、管理和使用往往作为单项工作来开展,衔接不够紧密,整体功能发挥不够充分。滦县探索建立干部“双档案”,出发点就是既要真实反映干部工作业绩,也要客观记录干部工作作风;既要帮助组织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也要有利于组织有的放矢地对干部进行教育、警示,从而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公信度。
二、遵循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双档案”制度运作模式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滦县研究确定干部“双档案”的形式、内容、管理方法和保障措施,并在运行中不断充实完善,努力形成真管用、见实效的运作模式。
(一)科学建档,实现干部监管全覆盖。一是分级建档、一人一档。根据工作性质、干部级别和岗位职责,实行分级建档,即副股级以上干部档案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直接建立管理,一般干部档案由本单位自行建立管理。目前,全县6008名干部全部建立了业绩、作风档案。二是客观记录、全面反映。坚持“易于收集、便于查阅”的原则,客观、全面记录干部综合表现。在勤政方面,主要记录干部参与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一线行为;在廉政方面,主要记录干部执行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在社会评价方面,主要记录社会各界对干部的反映、评价、投诉、举报等情况。同时,记录干部获得的荣誉、组织褒奖、群众口碑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三是统分结合,规范管理。针对每年重点工程,分别建立单项工作台帐,使干部在重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表现一目了然。对收集到的干部信息每月底统一登录存档,并存放在密码档案柜内,取放档案必须2人同时在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随意调阅。
(二)资源共享,全方位采集干部业绩作风信息。一方面,畅通信息采集渠道。通过参加会议座谈、明查暗访、查办案件、受理举报等多种渠道,采集干部业绩、作风信息,从面上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县纪检监察部门在一次座谈会上了解到,因为忙于推进“滦州古城”开发建设工作,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兴在妻子住院手术时都未能赶回去签字、陪护,这一优良信息随即被记入档案。此外,注重从一线采集信息资料,整合组织、纪委等力量成立县“大督查”办公室,持续开展了“月评十佳”、“季定较差 ”、“年评标兵”、“百名科(股)长晒权评议”等活动,推行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督办员制度,形成干部信息采集的多元平台。另一方面,整合信息采集力量。发挥纪委、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与环境办、项目办、信访局等部门深层次了解干部表现,实现资源共享。截至目前,采集各类干部信息21000条,其中正面信息18000条,负面信息1300条。
(三)动态管理,实施“双档案”升级扩容工程。一是规范信息上报。每月25日,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干部信息登录表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凡涉及到干部有调整的单位,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该干部基本情况登记好上报;对于重点工作信息和重要干部信息,必须做到随时上报。实现了档案紧随干部走,紧跟中央对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走,紧跟全县中心工作走。二是延伸采集触角。注重从细节入手,把干部在交通违章、邻里纠纷、赡养老人、拖欠水电费和暖气费、小区违规停车、在会场睡觉、打手机等“小事”记入干部档案,用硬措施来约束干部行为,规范“官德”养成。三是扩面建档范围。将“双档案”制度拓展到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并把响嘡镇作为试点,为17名大学生村官和292名村干部建立档案,实现了档案制度管理全覆盖。特别是去年以来,围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滦县对驻村工作队也建立了信息采集台账,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建档范围。
(四)建立机制,确保干部作风监管长效化。一是双向责任机制。把交警、综合执法、供热、供水、供电、广播电视、街道等职能部门确定为信息采集的责任主体,客观、准确提供违章违规记录和各种欠费记录。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相关部门所提供记录的审核、把关,并向职能部门提供干部身份确认信息,确保档案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二是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底召集各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对模糊信息进行分析确认,形成有分有合、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资源共享机制。一方面,实行信息联通,实现优势互补。如,在晨光里小区居住的一名干部有恶意拖欠暖气费行为,但热力公司却不掌握该干部的工作单位和职务,于是和辖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了该干部的信息,并将该干部拖欠暖气费情况及时上报,录入档案。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发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通报反面典型,既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也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四是责任追究机制。在信息采集和管理过程中,对应报未报、隐瞒虚报或遗漏干部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双档案”制度对发展的推动力和对干部的作用力初步彰显
干部“双档案”制度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干部的内生动力,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一是促进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近年来,通过实施干部“双档案”制度,累计上报手机信息208期,编撰《大督查通报》、《大督查专报》197期,提出意见建议12条,形成专题报告6篇,为滦县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增强了考察使用干部的准确性。干部提拔的第一关,首先查看“双档案”。组织部门提供的业绩档案体现“红点”,县纪委提供的作风档案体现“黑点”,从而促进了干部考察使用的准确性。目前滦县已经有265名干部由于作风档案中有优秀表现得到提拔重用,有5名干部因作风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被暂缓提拔。2012年,一位年轻干部在组织部门考核后报请提局长,但因作风档案中有妻子反映“作风问题”,最终被否决。像某局干部打麻将,某局没完成工作指标等,都被记录在案并做相应处理,并在调整使用上得到具体体现。三是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近年来,滦县对档案记载确实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目前已对5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和警示谈话。四是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双档案”制度的实行,既及时掌握了干部履职情况和作风表现,又及时掌握了整体工作进展情况。近年来,滦县围绕重点项目、实事工程、城镇建设、信访稳定等近百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采集和督导检查,累计对29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1个单位负责人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检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四、深入总结思考,“双档案”制度为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管工作带来诸多启示
推行干部“双档案”制度,既是滦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也带来了诸多的深刻启示。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必须突出“实践性”。加强干部监管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发展。“双档案”制度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采集信息、发现问题、考察干部,真正把干部推向了一线,逼到了一线,促使干部从思路和行动上自觉植根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组织者和实践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必须突出“全面性”。“双档案”制度既记录干部八小时之内的表现,又记录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既监督干部工作实绩,又监督干部的日常行为;既注重对干部履职尽责方面的考评,又注重对干部“官德操守”的考评,实现了监督考评时间、内容和对象“三全覆盖”,确保了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管。
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必须突出“创新性”。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为防止干部“双档案”制度静止固化,滦县坚持动态管理,不断丰富“双档案”内容、载体、思路和途径,先后制定了信息上报、双向责任、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等8条制度,使干部“双档案”制度保持了蓬勃生机与活力。
四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必须突出“实用性”。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点就是注重成果应用。在干部“双档案”实施过程中,滦县一方面坚持运用监管成果改进工作,对档案中反映出的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真正把干部监管成效转化为改进问题的办法、开展工作的举措和推动发展的实践。另一方面坚持运用监管成果激励使用干部,真正把干部“双档案”中记录优秀、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工作,实现了激励干部和促进发展的有机结合。
(省委政策研究室、唐山市委研究室、滦县县委联合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