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经济增长


  社会进步是人类对经济增长追求的必然结果,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总是在现有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失往约束条件,情况就会截然不同。“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条件下,个体寻求在任何与所有的边际上实现最大化”(诺斯,1994)。假如不存在任何制度的约束,人们不断追求物质利益的行为就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出现经济资源的无穷制滥用和浪费,终极将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的崩溃。因此,制度的产生具有必要性。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法律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为人们的经济活动提供了一种秩序和约束,使人们的行为能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兼顾了本钱利用效率的进步和经济增长的要求。诺斯以为,制度包括“正规约束”和“非正规约束”以及这些约束的“实施特征”,即制度主要是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它们的实施方式构成。其中,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包括法律、政治规则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并构成历代相传的文化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制度的本质是人类合作过程中不可没有的共同信息,因此,为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这一共同信息所必要的用度以及在合作中这一信息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就是制度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