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带着孩子散步,孩子上了趟公厕,管理员要收2角钱。我看过县物价局发的收费明白卡,好像只该收1角。但公厕管理员说每个公厕都是这样收的,我也只好交了2角钱。
回到家里,认真查阅明白卡。34页上明确写着,水冲式公厕,收费标准为每人0.1元。明白卡前言中还专门写到,印明白卡是为了扩大社会监督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三乱”。
多收1角钱,算不算“三乱”? 1角钱虽少,但却是超过标准100%,而且每天有多少人要上公厕,累计下来给老百姓也是不小的负担。
关键是,有了标准,为什么就得不到执行?印了明白卡,为何仍然公开乱收费?1角钱的乱收费都管不住,还如何制止其他“三乱”?
1角钱虽少,但影响到收费单位的形象,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反映出我县的政策环境状况。
公厕,请按标准收费。制止“三乱”能否从1角钱开始?
(发表于《蓬溪报》2000年4月27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