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必须建立具体的行为准则——杨柳君体悟德鲁克之十八


  
  作者:杨柳君

  有人说,“无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这种说法我不反对,但“无为”显然属于文化管理阶段。

  在现今员工职业化程度普遍不高的企业里,“无为”是否代表了无所作为呢?

  当然,如果您的企业属于有不低技术含量的“轻”公司,你们公司的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都相当强,你的企业当然可以无为而治。

  因为对于这些人,是不能用“管”的。

  但倘若,您的企业和绝大多数正常企业一样,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你敢“无为”?

  如果你采用“无为而治”的管理方式的话,我敢保证没过多久你就投降了,因为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组织里很快会乱的一团糟,作为管理者的您每天要花大量的时间处理重复、低效的事务性事情。

  这显然是时间管理的大忌。

  企业规模扩大了,人多了,便需要“管理”,产生了管理者。

  这些管理者为了方便管理,编制了很多的管理制度,还有工作流程,以此规范员工的行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为了让组织更加高效。

  但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无论多么完善,工作流程无论多么详尽,总还有“灰色”地带,总有制度、流程顾及不到的地方。而很有可能在处理这些“灰色”地带时体现出的能力和工作品质,恰恰呈现了我们企业的组织精神。

  对此,德鲁克告诉我们,“组织精神良好,表示组织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大于个人投入努力的总和。显然,企业无法靠机械手段产生这样的结果。理论上,机械手段充其量只能完整无缺地保存能量,而不能创造能量。只有靠道德力量才有可能获得高于投入的产出。”

  也就是说,组织里除了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外,我们更需要运用道德的力量。

  这里出现了一个常常被提起却又常常被有意无意忽视的词,“道德”。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认为“道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良好的道德凭借的是个人良好的品格修养,“道德”只能靠每个人自觉,似乎说不清,道不明。

  我们说管理者要有职业道德,我们说老师要有职业道德,我们说医生要有职业道德。

  但这些道德究竟具体指的什么,很少有组织描述的很清楚,具有操作性。大部分组织都是将其描述的模棱两可,似有若无。

  殊不知,这样的“道德”约束是无力量可言的。

  德鲁克告诉我们,“道德不等于说教。道德必须能够建立行为准则,才有意义。道德也不是告诫、说教或良好的愿望,重要的在于实践。是有形的行为,是每个人都看得到、可以实践和衡量的行为。”

  我们不能再肤浅的以为谈“道德”就是要给员工“洗脑”了。

  我们常常把“道德”视为说教,讲大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管理者对员工苦口婆心的劝诫、教导,我们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也采取了大量这样的说教行为,却发现收效甚微。

  我们便以为是组织没招到道德“高尚”的员工,是招聘环节出了问题。

  别想着去招到道德“高尚”的员工了,这种人有吗?可能有,但绝对不多。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圣人,何况这世上本就没有圣人,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

  按照德鲁克的说法,“道德重要的在于实践,道德必须能够建立行为准则,是有形的行为,是每个人都看得到、可以实践和衡量的行为。”

  因此,真正的“道德”必须建立清晰的行为准则。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要建立道德的约束力量,确保健康的组织精神,必须用文字清晰的描述出企业所推崇的“道德”的具体行为是哪些?这些行为一定得是每个人都看得到的、可以实践和衡量的行为。

  如此,谈“道德”才有意义。

  管理需要的是具体、有形而清楚的实践。
 



 

者:杨柳君@沟通、情商、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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