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羽球消极比赛:别拿奥林匹克精神说事


     

       由于在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女双赛场被指消极比赛,中国头号女双于洋18/王晓理17和其他三对外国女双都被取消了参赛资格。按照世界羽联的说法,“这四对组合被认为违反了世界羽联的运动员行为条例第4.54.16款,即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乍看上去,似乎言之凿凿,义正词严,但实际上不需要仔细推敲,稍有常识的人便会知道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的症结所在:奥运羽球比赛的规则有问题!

    制度是重要的”!这在西方几乎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道理!用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制度设计的好,坏人不敢做坏事;而制度设计的不好,好人也会做坏事”。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之所以导致所谓的“消极”比赛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实际上是奥运会羽球比赛的规则出现了问题。对于运动员来说,他们本身也满足“经济人”假设,即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我们不应该过多的以所谓的道德的枷锁来约束运动员和他们的教练。如果运动员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拼尽全力进行比赛,我们确实可以赞誉他们所有的崇高的奥林匹克精神,但如果合理地运用规则而采取了所谓的“消极”比赛的话,那也应是人之常情,这本身与奥林匹克精神无关!奥林匹克精神所提倡的是“更快、更高、更强”,但为了“更快、更高、更强”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策略,而不是一味的“用狠”,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田忌赛马”这一流传千古的靠计谋取胜的佳话的存在了。

  而可悲的是,面对国际羽联的处罚,国内一部分人也是推波助澜,似乎国际羽联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做出的决定是英明无比。殊不知,在足球比赛中,有选择的放弃的案例是比比皆在,但国际羽联给出的解释却是“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对于游泳和足球,人家是战术需要,但羽毛球这么打,完全就是战略上的错误,这叫match fixed(打假球),这是两个概念。”国际羽联的这一解释我就搞不懂了:凭什么足球比赛假踢就是战术需要,而羽毛球选择性放弃就是战略上的错误,就是打假球?这难道不是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吗?要知道,玩羽毛球的也就是以中国为代表的那几个国家,而玩足球的却是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家,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那么国际羽联对所谓消极比赛的羽球运动员敢于痛下杀手的原因恐怕也就不难理解了吧。

  再者来说,西方不是口口声声尊崇个人的自由至上吗,但从他们对八位羽球运动员处罚来看,丝毫也看不到对个人自由的崇尚呀,这似乎与他们一贯标榜的价值观格格不入呀。唯一对此说得通的解释就是:西方用行动再一次表明他们以自己的偏好为第一准则,实行了双重标准,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奥林匹克精神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