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配制度的创新、改革、变革为对象、为方法而达到经济的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之目的的管理门类。分配制度的创新、变革、改革何以有上述作用与意义?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全都由分配决定。
每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的社会变革与进步都是从分配开始的。比如人类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转化,就是由集体分配(共产主义)向个体分配(私有主义)开始的;比如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化,也是由奴隶主分配向土地、劳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开始的(地租);而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化,亦是从土地、劳动分配向以资本占有量多寡的分配开始的。
以上说明,社会制度的性质、经济社会的发展均是由其分配制度的性质决定的而不是由其称谓决定的。
其实,一个企业的性质也是由其分配制度的性质决定的,与其叫什么名称有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联系。而事实上是,一个企业的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也是由其分配制度或者说是由其分配形式决定的。没听说过在一个实行落后的、腐败的分配制度下存在着一个具有世界性的,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的事情。因此,如何改革、创新和变革社会、的企业的分配制度便自然而然地具有了经济学(如制度经济学)、管理学意义。
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政治家、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企业家认识不到分配对于企业、经济体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把分配与权力挂起钩来,并把权力当做是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小集体利益的工具了,结果使企业的、国家的、人民的利益蒙受了极其重大的损失。凭什么?就凭他们的手里掌握着权力吗?
难道,人类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转化就不是从分配开始的了吗?回答也一定是肯定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个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已总结出来的经济观和方法论证正在被一些自诩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的人给忽略、给遗忘、给篡改,其实早已经成为了一种摆设。否则,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家们为何都不敢触动分配制度?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的国家正在进行着一场关于分配制度改革的大革命,比如规定每年人均工资必须得有一定比例的增长,比如正在实行的“集体协商”制度等等。笔者以为,我们还不能把上述理解为是分配制度的改革,因为工资仅仅是劳动力的价格或者说是劳动力的成本。
劳动力的价格或劳动力成本能算得上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分配吗?回答是否定的。关于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上和《资本论》上都有极其清晰的、明确的结论。那么,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分配?当然只有包括“再分配”在内的、具有“财产性收入”的分配形式,而又主要表现在那些高于劳动力成本的、收入的分配。换言之,等于或小于劳动成本的分配不属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分配,而属于“活命钱”。
以上说明,劳动工资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分配,因而也就不属于我们的、“分配管理”的范畴。那么,什么才属于我们的、“分配管理”的范畴?当然是对除了“劳动成本”以外的那些“收入”的“分配”或者说是“再分配”形式了,因为只有它们超出了劳动力成本的范畴。
比如正在全国实行、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系统就不属于,而农民通过土地得到的“非劳动性收入”,城市居民通过房地产而得到的“财产性收入”和企业职工拥有的股票收入、利润分红等才属于。
在这里还需要再说明一下,这些虽然属于“分配”却不属于我们的、“分配管理”的对象,因为上述缺乏“分配制度创新、变革、改革”的性质与意义,而且缺乏制度性,是很随意的东西。
那么,究竟、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分配管理”的对象?当然是、必然是分配制度如何创新和如何通过分配制度的创新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使经济体实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形式了。也就是说,只有能达到上述目的者,菜具有分配制度管理的性质与意义。但是,又不能不说的是,包括社会主义中国在内,全世界的分配制度仍然还停留在“什么”所有制的形式上(因为所有制是分配的依据),而国有、民有又都不具有“分配依据”的性质与意义。不能作为分配依据,就算是“地球所有”或“人类所有”又怎么会有“分配管理”的意义?
如此,我们又该如何对现有的“分配制度”进行“管理”?
首先可以肯定,必须得从改革或创新现有的、不合理的、已经称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分配制度入手,否则就是把大天给说来来吧,也没有“分配管理”的性质与意义。
第二,还可以肯定,现阶段出现的、爆发的各种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统统是由现有的、不合理的分配制度造成的,否则解释不了在一个合理的分配制度下为什么会爆发各种经济社会危机。难道,按人类现有的生产能力还满足不了全世界人民的消费?既然能满足,为何还有那么多的人被饿死,还有那么多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第三,亦可以肯定,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的分配制度一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表现在企业产品的滞销和两极分化现象的持续扩大化——别再拿“劳动光荣”来说事,人类业已进入了“劳动复制”或“机械生产”的新时代。也就不要说有数以亿记的失业者、劳动者找不到工作,其已经被人剥夺了“光荣”的权力。
第四,应当敢于承认,正是我们的、现有的分配制度就是不合理,不科学,已经到了非改革不成的地步,才使得我们对这些分配制度有了管理的必要、必须。比如如何遏制有钱的人越有钱,没钱的人没有“分配”的依据等等。凭什么国企老板、职工富得流油而没有工作的失业者就得持续贫困?难道他们就不是公民?就不是国家的一份子?难道这是一个“救济”就能解决的问题?不,这是由于有人剥夺了他们的赖以“分配”的依据!
关于如何对“分配”进行“管理”,请看《分配创新:中国式管理境界》一文。
分配管理:中国式管理境界(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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