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的误诊率很正常”?


10个月的花儿(化名)还不会叫妈妈就永远失去了母爱,她的母亲在入院7个小时后不明原因死亡。短短3天后,又一名患者不明原因猝死在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这位舞钢市某局委副局长,是自己驱车前往就诊的。两名死者的家属指称医院误诊耽误治疗。但院方表示也希望查明猝死原因,有50%的误诊率很正常。(人民网2012年06月11)

我们先来看一则笑话:一位庸医误诊,害死了别人的儿子,于是拿自己的儿子做为赔偿。不久,庸医又医死了别人的女儿,只好把自己的女儿赔给人家。有天晚上,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医生,我太太病了,请您快过来看看。”于是,医生愁眉苦脸地告诉他太太:“这一次人家是看上你了……”

应该说,这则笑话当中的庸医多多少少还是有着一定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的。至少他还懂得误诊导致病人死亡应该担负相应的责任。而与这位庸医相比较而言,现在的有些医院似乎就没有了这样的职业操守和用于担当的责任感。试想,一个医院在短短的三天之内,两名原本就诊的患者突然猝死,医院不仅没有任何的道义担当和相应的补救措施,而是理直气壮地叫嚣什么“50%的误诊率很正常”,这难道不正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源所在吗?

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诊断是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诊断正确,才能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治疗措施,否则不仅不能达到治疗目的,甚至会给病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由此,我们不禁要问:既然“50%的误诊率很正常”,那么老百姓的生命权又该谁来保障?既然“医院没有责任”,那么林林种种的医疗纠纷又是谁的过错?

诚然,按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逻辑思维,医生出现误诊或许在所难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样的误诊是不允许出现的,出现误诊以后院方应以什么样的态度对之。诚如网友所说,误诊的风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即便是正常的、概率内的、或者医学上允许存在的,都应由院方来承担,而非患者。否则,“正常现象论”就有可能导致认知上的异化。

是的,把误诊当成“正常现象”的思维是可怕的。它不仅直接导致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加剧医患矛盾,有损社会和谐;也很容易产生用“误诊”来掩饰医疗错误误导,使更多的医疗者走上企图通过“掩盖子”来推卸责任的怪圈。

50%的误诊率很正常”的言之灼灼绝不是“正常现象”, “50%的误诊率很正常”决不是医院推卸责任的借口和挡箭牌。要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真正做到用良心来履行“救死扶伤”的使命,就必须从医生不负责任的误诊开始一场医疗机构的整风运动!

(李吉明2012611于河南新乡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