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财税法治化 化解民众“税感焦虑”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房产税试点、资源税改革相继启动。每一项税收新政的出台都会受到集中关注,甚至引发民众的“税感焦虑”.

与“税感麻木”相比,“税感焦虑”是一种社会进步,反映出社会大众在关注税收、了解税收,意识到税收的重要性。大众税收意识的觉醒,是税收法治化、民主化的前提,同时也表明税收法治化、民主化过程尚处在预热和开始起步阶段。

过去,税收主要是企业交纳的,而且主要是国企,大家对交税没有多少感觉,认为税收制度和政策都是政府、专家的事情。而现在,个人要交税,不仅收入所得要交税,拥有财产也要交税;同时,交税的民企也越来越多,民企日益成为纳税的主体,民企发达的省区,已经成为主力。税收趋向社会化、大众化,税收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和讨论。随着直接税比重的上升,大众的税收意识会越来越强烈。

征税,有似于拔鹅毛的过程,产生抵触情绪是自然的, “税感焦虑”也由此而来。尤其是随着税收的快速增长,大家担心自己身上的“鹅毛”会不会越来越少,即使现在“一毛未拔”的人也会为未来感到担忧,产生焦虑。这是“税收社会”到来的伴生物,对此应当有正确的认识。

“税收社会”刚刚到来,人们对此还有许多的陌生感和不适应,在认识上、在自身定位上、在预期上都会产生诸多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焦虑的情绪。尤其是在税收法治化、民主化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更是加重了这种情绪。“税收社会”来到中国大地,许多方面还发育不全,其内在的公共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笔者认为,通过引导、呵护并给以各种“税收关怀”,经过一定的过渡期,这种情绪可以转化为一种理性的公共建设力量。人毕竟是理性的,“税收社会”已经到来,不可能再退回去。但如若“税收焦虑”不能及时释放,又未能恰当引导、呵护、关怀,则可能转化为一种泄愤的公共破坏力量。

“税收社会”的诞生会伴随着疼痛,但不能出现“大出血”,否则我们这个社会就会陷入“休克”状态。引导,不是讲“大道理”和搬出一些所谓的学术原理来做脱离实际的论证,而是让老百姓产生“受益感”,让民众感觉到交税是必须的,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觉得交税是值得的,交税对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社会共同体是有益的。这就需要把税收用好,不仅要公开透明,更要让社会公众参与其中,让老百姓的意愿在交税、用税的过程中充分表达出来。这就需要在“税收社会”到来的同时,推动国家财税方面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建设“预算社会”,通过预算来表达民众花钱、用税的意愿。通过两条腿走路,从征税到用税的整个过程,都体现法治、民主的精神,并形成相应的制度安排。让财税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有效工具。只有这样,“税感焦虑”才会逐渐转化为“税感理性”,大众情绪化的表达才会变成理性意愿的表达。

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交税是所有国民的义务。但是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这个权利包括对税收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当前的“税感焦虑”,从根本上说,是对这些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不够。如果财税的一收一支不够透明,公众在钱怎么花的问题上发表意见缺乏有效的渠道,政府部门花钱的约束太松,损失浪费很多,甚至进入腐败分子的腰包,民众就会有恨铁不成钢之感。因此,加快推进财税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是化解“税感焦虑”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