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必须占领道德高地


柴福洪
 
如果中国社会主义的性质不可改变,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决不可私有化。世界银行的中国报告,其潜在意识是西方私有制,不能听他的。
 
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有垄断现象,但大多是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必然是公共事业,不可私有化。中国大企业要走出自己的民营化之路。
 
非自然垄断“央企”可以私营部门参股,但不得由经营者参股,除非经营者能与社会资本所有者平等竞争,否则,必然可能监守自盗,需要制度创新。
 
需要民营化的“央企”是指行政垄断,如烟草、食盐等。中国的国企民营化,不等于私有化,可以通过系统式分解,让省、市、县参股,形成竞争态势。
 
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是中国最优质的资产,全民所有,任何人和组织都无权剥夺其利益分配,没有好的方案,不得出售给私人和外国人。
 
“央企”的丑陋就在垄断,如何解决垄断,决不是拆解“央企”,把所有权给了国内和外国资本家就解决问题了,可能卖给资本家之后,问题更难解决。
 
“央企”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占领中国大众的心理道德高地。其要点是:
 
1、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不能给外国资本家。
2、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不能只分给经营者。
3、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4、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只能用于社会保障。
5、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只能用于社会急需。
6、              “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分配必须公开由人大分。
7、              “央企”和垄断企业经营状况要向各级人大报告。
 
如果做到上述七点,13.4亿中国公民没有人反对“央企”和垄断企业利润高企的。那怕像国有几家大银行那样——“不好意思”公布利润,都没有问题。如果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都亏损,那才是灾难。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