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八条禁令”为何被批“一纸空文”?


教育部网站23日公布了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这个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文件被概括为“八条禁令”而得到了各大网站的纷纷转载,且几乎都用到“剑指”这样的字眼,似乎这“八条禁令”将会将占坑班择校费等现象彻底根除,中国教育也必将会走出阴霾而现出一片明朗的天空。

然而仔细关乎这“八条措施”,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新奇之处,无非仍旧只是一些“制止”、“严禁”、“规范”、“加强”之类的言辞罢了。确切地说,将其冠名为“八条禁令”真是再准确不过了。笔者愚钝:难道就凭这样的一些“禁令”就能拯救饱受负重的国民于水火,就能让中国的教育走出一条光明的大道与坦途?

诚如网友所问:“‘不准’千万条,‘禁止’万千项;实效究如何?”我们扪心自问,关于涉及乱收费的文件,从原国家教委到现在的教育部,20多年间一共出台了30多个,禁住了吗?显然没有。事实证明,不少的中小学校依然存在强行收取保险费、补课费、借读费,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注射甲肝疫苗费、学案费、餐具消毒费、集资建校费,有的学校根本没有电脑或者不能为学生提供上机操作的机会却收了电脑培训费,有的学校在春季仍然收取暖费,等等。而中小学校在星期天和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的现象更是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打着个别辅导的名义办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辅导班、强化班。教师有偿家教各地都存在,带一个学生每天2个小时10天交500元,一天上午2批,下午2批,每批10多人不等,真是忙得狠。当偶尔“上面”来人向学生询问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乱收费时,得到的都是“没有”的回答,当询问有没有强行收取教辅材料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时,得到的都是“没有强行收,我们是自愿的”这样的回答。难怪有人生发出近乎愤怒的感叹:“中国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缺少执行力和监督!”

这几年就数教育部禁令多,也就数教育领域最乱。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郭永福曾说:“像减负这样的问题,出再多的文件也难以解决问题。”实践证明,禁令往往靠不住的。用禁令代替行政管理,这样做往往只是形式,没有执行力,没有执行力就会逐渐让政府的信誉扫地。所以,“禁令”最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领导机关已经说过话了,这些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再出现问题领导可就不是我的责任了。于是,“禁令”就这样一级一级地发了下去,但“禁令”依然是那个“禁令”,现象依旧是那种现象。无怪乎有人说:“这样的一纸公文,往往也就成为了‘一纸空文’。”

古人云:要言出法随。这就是说,“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就绝对不能允许为之。对公然违抗的,就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不仅不能使其占到便宜,而且必须使其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以儆效尤,禁而方止。”而事实上,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要求、发禁令,但是在“雷声大雨点小”的中国特色中,“补课之风仍然强劲、学生负担愈减愈重”依然是当前教育的最大痛伤,只见禁令不见行动的“官僚主义”之下,“鼠儿就在猫须子底下玩把戏”的闹剧与丑闻依然在频频上演!——《曹刿论战》有言,“一而战,再而衰,三而竭。”试想,如果禁令有执行力,每一个案例都能查处了,都追究了领导责任,还用得着再发类似这种“八条措施”的禁令吗!

温家宝总理曾说,“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执行,制度建设的成败同样在于执行力。政府行政部门的政令如果并不具备执行力,那么制度建设还有什么生命力?然而现今确实一个禁令很多但执行效果并不如人意的年代,充其量也无非是“禁令”出台最初能管用几天,但过了“敏感时期”后,一切又都恢复如初罢了!——发禁令就一定要检查禁令的执行情况,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否则,便会因此失去威信而不能令民众信服。

在这个把“禁令”当作“法宝”的年代里,笔者认为教育部应该多思考一下“为什么要制定了禁令?”“禁令的执行力怎么样?”“为什么禁令总是禁不住?”等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期待这次颁布的“八条禁令”能从真正意义上起到一些作用,让中国教育尽快走出阴霾、踏上坦途!

附《八禁令》:1、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2、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3、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4、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5、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6、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7、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8、加大查处力度。

(李吉明201222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