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论》曰:臣闻臣闻经国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本方。思阐治定之规,以弘长世之业者,万古不易,百虑同归。然命历有赊促之殊,邦家有理乱之异,遐观载籍,论之详矣。咸云周过其数,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于郡国。可以监夏殷之长久,遵黄唐之并建,维城盘石,深根固本,虽王纲弛废,枝干相持,故使逆节不生,宗祀不绝。秦氏背师古之训,弃先王之道,践华恃险,罢侯置守,子弟无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忧,故一夫号泽,七庙隳祀。
臣以为自古皇王,君临宇内,莫不受命上玄,飞名帝录,缔构遇兴王之运,殷忧属启圣之期。虽魏武携养之资,汉高徒役之贱,非止意有觊觎,推之亦不能去也。若其狱讼不归,菁华已竭,虽帝尧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齐七政,非止情存揖让,守之亦不可固焉。以放勋、重华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后,是知祚之长短,必在天时,政或盛衰,有关人事。隆周卜代三十,卜年七百,虽沦胥之道斯极,而文、武之器犹存,斯则龟鼎之祚,已悬定于杳冥也。至使南征不返,东迁避逼,禋祀如线,郊畿不守,此乃凌夷之渐,有累于封建焉。暴秦运短闰余,数钟百六。受命之主,德异禹、汤;继世之君,才非启、诵。借使李斯、王绾之辈,盛开四履,将闾、子婴之徒,俱启千乘,岂能逆帝子之勃兴,抗龙颜之基命者也!然则得失成败,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亡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乘之间,俱为采地。是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既紊,断可知焉。锲船求剑,未见其可;胶柱成文,弥所多惑。徒知问鼎请隧,有惧霸王之师;白马素车,无复籓篱之援。不悟望夷之衅,未甚羿、浞之灾;高贵之殃,宁异申、缯之酷!乃钦明昏乱,自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兴废。且数世之后,王室浸微,始自籓屏,化为仇敌。家殊俗,国异政,强凌弱,众暴寡,疆场彼此,干戈日寻。狐骀之役,女子尽髽;崤陵之师,只轮不返。斯盖略举一隅,其余不可胜数。陆士衡方规规然云:“嗣王委其九鼎,凶族据其大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乱。”何斯言之谬也!而设官分职,任贤使能,以循吏之才,膺共治之寄,刺郡分竹,何代无人?至使地或呈祥,天不爱宝,民称父母,政比神明。曹元首方区区然称:“与人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岂容委以侯伯,则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则殊其忧乐?何斯言之妄也!封君列国,藉庆门资,忘其先业之艰难,轻其自然之崇贵,莫不世增淫虐,代益骄侈。自离宫别馆,切汉凌云,或刑人力而将尽,或召诸侯而共乐。陈灵则君臣悖礼,共侮徵舒;卫宣则父子聚麀,终诛寿、朔。乃云为己思治,岂若是乎?内外群官,选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镜以鉴之,年劳优其阶品,考绩明其黜陟。进取事切,砥砺情深,或俸禄不入私门,妻子不之官舍。颁条之贵,食不举火;剖符之重,衣唯补葛。南郡太守,敝布裹身;莱芜县长,凝尘生甑。专云为利图物,何其爽欤!总而言之,爵非世及,用贤之路斯广;民无定主,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智所辨,安可惑哉!至如灭国弑君,乱常干纪,春秋二百年间,略无宁岁。次睢咸秩,遂用玉帛之名;鲁道有荡,每等衣裳之会。纵使西汉哀、平之际,东洛桓、灵之时,下吏淫暴,必不至此。为政之理,可一言以蔽之。
伏惟陛下握纪御天,膺期启圣,救亿兆之焚溺,扫氛昆于寰区。创业垂统,配二仪以立德;发号施令,妙万物而为言。独照宸衷,永怀前古,将复五等而修旧制,建万国以亲诸侯。窃以汉、魏以还,余风之弊未尽;勋、华既往,至公之道斯革。况晋氏失驭,宇县崩离;后魏时乘,华夷杂处。重以关河分阻,吴、楚悬隔,习文者学长短纵横之术,习武者尽干戈战争之心,毕为狙诈之阶,弥长浇浮之俗。开皇在运,因藉外家。驱御群英,任雄猜之数;坐移时运,非克定之功。年逾二纪,民不见德。及大业嗣文,世道交丧,一时人物,扫地将尽。虽天纵神武,削平寇虐,兵威不息,劳止未康。自陛下仰顺圣慈,嗣膺宝历,情深致治,综核前王。虽至道无名,言象所纪,略陈梗概,实所庶几。爱敬蒸蒸,劳而不倦,大舜之孝也。访安内竖,亲尝御膳,文王之德也。每宪司谳罪,尚书奏狱,大小必察,枉直咸申,举断趾之法,易大辟之刑,仁心隐恻,贯彻幽显,大禹之泣辜也。正色直言,虚心受纳,不简鄙陋,无弃刍荛,帝尧之求谏也。弘奖名教,劝励学徒,既擢明经于青紫,将升硕儒于卿相,圣人之善诱也。群臣以宫中暑湿,寝膳或乖,请徙御高明,营一小阁。遂惜家人之产,竟抑子来之愿,不吝阴阳所感,以安卑陋之居。去岁荒俭,普天饥馑,丧乱甫尔,仓廪空虚。圣情矜愍,勤加惠恤,竟无一人流离道路,犹且食啖藜藿,乐撤簨弶,言必凄动,貌成癯瘠。公旦喜于重译,文命矜其即序。陛下每四夷款附,万里归仁,必退思进省。凝神动虑,恐妄劳中国,以事远方,不藉万古之英声,以存一时之茂实。心切忧劳,迹绝游幸,每旦视朝,听受无倦。智周于万物,道济于天下。罢朝之后,引进名臣,讨论是非,备尽肝膈,唯及政事,更无异辞。才及日昃,命才学之士,赐以清闲,高谈典籍,杂以文咏,间以玄言,乙夜忘疲,中宵不寐。此之四道,独迈往初。斯实生民以来,一人而已。弘兹风化,昭示四方,信可以期月之间,弥纶天壤。而淳粹尚阻,浮诡未移,此由习之永久,难以卒变。请待斫雕成朴,以质代文,刑措之教一行,登封之礼云毕,然后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未为晚焉。《易》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况于人乎?”美哉斯言也。
二.柳宗元《封建论》 - 原文翻译
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封建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封建制。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象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象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象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象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象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象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朝统一了全国后,剖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
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盂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现在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