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践探讨


 

 

 

--以湖北省黄石市及其大冶市为例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大力发展国有经济,而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主要载体和活力源泉。因此发展国有经济,最根本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严格监管和科学运营,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文以具有国有经济典型意义的湖北省黄石市及其大冶市为例,试从市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践角度进行探讨,旨在窥一斑而知全豹,并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首先必须明确企业国有资产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涉及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中央采取了非常审慎的态度。早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产权清晰”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任务,1997年十五大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制”。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体制框架,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胆试点。到2002年,经过十年理论探索和改革实践,在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原则后,才把这项改革推进到了可实施阶段。

党的十七大肯定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成绩,要求继续推进由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型模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以此政策为导向,深入探讨我国各地实践的四种不同代表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展望。党的十五大以来,国企改革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出现了“有减有增”的战略性变化。2003年以来,国企的利润年均增长35.2%,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3.4%;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结”。

虽然在实践改革探索历程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是始终存在着国有企业改革以来,没有基本解决的政策和机构问题。一是国有经济仍然存在有序进退问题,有的地方甚至一退了之。二是国资管理机构同政府的目标的冲突。政府目标是多重性的,而国资管理机构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的利润最大化,那么国资管理机构在政府领导之下,可能会扭曲自己的行为,这样,国资管理部门与政府的目标可能会发生冲突。三是国资运营机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许多地方的国资运营机构没有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基本处于休眠状态。

一、国内国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比较

(一)国外国有资产管理典型模式

从管理层次看,国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大致有两种 :一是“三层次模式”,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立一层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由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主要通过对子公司的产权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有新加坡、意大利、奥地利、英国、西班牙等。二是“两层次模式”。政府按不同方式管理国有企业,不设中间层进行产权经营。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巴西等国采用的是这种模式。

从管理权力集中程度看,大致分为集权管理模式、分权管理模式和集权与分权结合模式三种:一是集权管理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采取集权管理模式,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政企合一,管理高度集权,企业的权限很小。企业的利润部分或全部上缴国库,企业的借贷和发债也需要上级政府部门批准。二是分权管理模式。以美国、瑞典等国为代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采用高度分权的模式,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在生产和经营上完全自由的,他们可以自由地加入和退出各种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三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法国、意大利、德国、英国等国家为代表,对国有资产管理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政府则通过适当手段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二)国内国有资产管理典型模式

自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来,各地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的探索,比较成功的是以深圳、上海和武汉为代表的三种改革模式。三地相同之处,就是构建了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国有企业”的“三层架构”管理模式,核心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这个中层架构的创新和作用。
   
深圳模式。深圳市自1994年后逐步构建了“国资委或国资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模式,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构建和运作是核心环节,它由国资委授权,代表政府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一般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上海模式。上海1993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标志着上海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启动,形成了“国资委(国资办)——资产运营机构(40家国资授权经营公司)——企业”的三级管理机构,其主要特点是打破了专业局的行业垄断,对于国有资产进行了跨行业的整合与重组。
  武汉模式。武汉国资经营管理实行的是“三层架构”,即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企业”下实现“三个职能”分开:政府作为全社会管理者的职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的运营职能分别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国有资产的运作职能、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职能分开。

二、黄石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历程

黄石市1950年建市以来,国家一直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恢复或开工建设了冶钢、大冶铁矿、华新、电厂、有色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奠定了黄石市雄厚的工业基础,发展成为长江中游的重要原材料工业基地和湖北省的重要工业城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看,国有经济在黄石市仍占主导地位,是黄石市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支柱,具有市县国有经济的典型地域特征。大冶市隶属黄石市管辖,同黄石市有着一样或相似的国有经济地域特征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历程。回顾黄石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前进阶段(2001年以前)。早在1988年,黄石市就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属市财政局的二级单位),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管理,并负责市属重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随着国家国资局的撤消,黄石市也撤消市国资局,监管职能由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企业工委等部门分别行使。1997年,借鉴深圳等地国资机构运作经验,率先在湖北省市州中成立了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但它是一个松散型的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议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国资办仍设在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2、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间层次突破阶段(2002年至200410月)。2002年底,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市国资公司),表明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间层次得到突破,并开始对三鑫公司、宝钢黄石公司等企业的市属国有股权进行运作和收缴收益。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层架构形成阶段(2004年至今)。200410月,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简称市国资委)。20054月,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华新、东贝和美尔雅等22家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至此,黄石市构建起了市国资委——市国资公司——出资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黄石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成效明显

黄石市国资委自2004年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初步构建起具有黄石特色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尝试国有资本运营,推进国有经济调整,念好“联、监、全、高、攻、调”六字诀,努力当好出资人代表,实现了国有经济的大发展: 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情况来看,2006年到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总额从192.52亿元增加到387.54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由38.61%上升到53.82%;完成工业总产值从172.88亿元增加到308.68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2.74%上升到35.70%;实现销售收入从195.76亿元增加到411.9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由37.14%上升到43.82%;实现利润由11.90亿元增加到12.94亿元,2009年利润总额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36.95%。以上数据表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中占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去年的全市双迎活动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2010年,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更是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内强管理和技术改造,外拓市场和低成本扩张,取得了骄人经营业绩,实现利润13.54亿元、利税24.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6.02%44.96%;实现国资收益8408万元,超计划的68%,再创历史新高,连续全省居首。

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同时被省政府授予湖北省国企改革先进单位称号、市国资委还被省国资委评为全省国资监管先进单位

 

1、产权管理工作在“联”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建立产权交易部门联手互动机制,会同监察、财政、房产、国土、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流协调,强化国有产权转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形成纵横信息沟通、多层面监管的国资监管机制,规范管理,强化落实,充分保证了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产权登记部门联手互动机制,与市工商局和市人行建立了合作机制,市工商局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工商年检,市人行办理企业贷款卡年检时,一律要求出示由国资委年检期内的登记证,协助国资委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形成多部门联手互动、共同严把产权登记关的局面,效果显著,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表扬,并在全国推广。三是建立国资监管部门联手互动机制,国资监管的开创性决定了监管处置的复杂性,为了减少工作差错、增强工作手段,建立了由市纪委、审计、检察院、公安局、国资委组成的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部门联手互动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企业反映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凡国资委依据自身条件无法确认的,均提交五部门“开堂会审”。这种联手互动办法,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在全国国资系统首开先河。因产权管理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被省授予产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企业财务监督在“监”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工作体系,构建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制度体系,以加强所出资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全面掌握企业资产状况。构建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了两套报表体系,即出资企业财务快报体系和全市国有企业统计报表体系。二是不断强化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督手段。率先在全省各地市州试行所出资企业财务预算工作,选定3家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先行开展了财务预算。强化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委托中介机构对13户国有独资企业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审计,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强化内外审计并举监督,要求出资企业每年做好年度内审情况的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重点加强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外部审计监督,特别把握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环节。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要求出资企业随时报告国有资产和产权的重大事项及异动情况,防范财务风险。充分发挥外派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职能,由专门科室管理,向出资企业推荐和委派了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切实担起监督职责,如2009年底,不良资产核销14项,共核销不良资产6778.68万元,核减3695.17万元,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肯定,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评先进单位。

3、法规制度建设在“全”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全领域建立制度。积极参与了国家和省立法调研,2005年初提交的国有资产法立法调研报告得到以石广生、贾志杰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调研组的肯定,2008年提出的两型社会建设观点引起省人大常委会两型社会促进条例地方立法法律专家调研组的关注,提交的省国资监管条例修改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认可后报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了《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资产依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7份规范性文件,涉及国资监管和运营、国企改革和发展、国企党建和纪检全部职责领域。分别成立了依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等等领导机构,均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二是全力保“五五”普法。国资委和出资企业分别成立了 “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经费52.8万元。每年组织一次大型法律知识培训班,对21家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人员以及普法骨干进行培训,累计普法250多人次。出资企业共组织内部普法培训班50多次,参训人员达8458人。《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国资委组织在黄石日报推出了宣传专版。组织编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作为国资系统的普法教材,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出资企业的中高层领导人手一册,同时还将此书赠送给市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发放600多册。三是全方位促进发展。聘请律师事务所9家改制企业的改制方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出资企业的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人员共参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512件,提出重大法律意见843条,审查把关了各类合同7846份,废止无效合同30份。出资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17399.7万元。国资委帮助企业协调处理了12起重大法律纠纷事务,涉案金额1819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615万元;利用打包的方式回购企业各类债权23.78亿元,为企业减少各类债务近16亿元。

4、企业考核分配在“高”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高规格出台考核基本文件,做到制度健全。市国资委专班起草《黄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问实施。根据《考核办法》,市国资委分别印发了《关于〈黄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和《黄石市国资委关于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通知》,与《考核办法》配套施行。二是高门槛组建考核领导班子,做到组织到位。成立了黄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上述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考核工作组和办公室会议,讨论确定上年度考核结果,安排部署本年度考核工作。三是高质量运行快速发展,考核效果显著。2007年开始在两家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考核试点,2008年、2009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业绩考核。企业通过考核,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如商业银行年年获A级,2006年利润总额为1528万元,考核后的2007年猛增到5156万元,2008年又增加到8969万元,2009年预计增加到9000多万元。纳入考核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而相应增长,不仅更加激发了这些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而且影响未纳入考核企业负责人的参与意识,纷纷申报纳入考核,甚至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也要求纳入考核。

5、国企改制重组在“攻”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胜利攻下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大规模国企改革堡垒,共有700多家企业参与了改革,涉及总资产250多亿元,总负债220多亿元,净资产30多亿元,职工人数22万多人,基本实现了“政府转让产权、职工转变身份、企业转换机制”的目标。二是顽强攻下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三个一批”国企改革任务,我市列入“三个一批”改革的国企15家,涉及总资产149亿元,总负债101亿元,净资产38亿元,共安置职工8.5万人,安置费超过17亿元。三是艰辛攻下国企改制“回头看”问题,历时四个月,组织各城区完成了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回头看”工作,对有针对性地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创造了必要条件。在省国资委的积极支持下,争取到地方国企改制重组专项贴息贷款1.35亿元,使8个项目企业、7806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争取到省属下放企业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费2235万元,解决1189名教师待遇;争取到省政府专项补贴资金6000万元,用于矿务局职工安置;争取到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751万元,用于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参加医保。争取到中央、省财政预拨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补助资金9000万,解决53家企业4万名退休职工医疗保障问题。争取到市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医保资金3035万元。通过改制重组,改制企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华新、新冶钢、东贝发展迅猛,生产规模分别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二、第四、第一;品牌效应日益显现,华新、冶钢、东贝、美尔雅等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市国资委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称号、华新集团被评为“湖北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30周年优秀企业”、东贝集团董事长杨百昌被评为“湖北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30周年风云人物”。

6、国有经济调整在“调”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调减,即通过各种改制方式退出国有序列,中信泰富重组冶钢集团钢铁板块资产成立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先后投资15亿元实施技改与新产品研发,企业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引进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人本集团重组轴承厂,成为黄石民营企业纳税百强。冶钢集团、华新集团和美尔雅集团等3家企业剥离辅业达62家;十五冶、大冶有色等14家剥离办社会职能,经初步测算,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后每年可减少支出10422万元。2008年引进中茵集团成功重组康赛股份,使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又焕发了青春活力。积极申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黄石矿务局、中橡金帆公司、黄石轮胎公司、黄石橡胶公司等4家企业得到了全国政策性关破领导小组批复,进入全国政策性关破项目计划,在全省市州级国资委中进入国家政策性关破计划项目数名列全省前茅,截至目前,共有20家企业申请并获得国家审批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目前大冶有色的10家企业已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黄石矿务局正在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工作,中橡金帆等企业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一批生产经营艰难、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先后有黄石市抗菌素厂、黄石市无线电厂、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等53家企业依法破产,国资委副主任魏胜向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先进个人称号。二是调增,即采取多种举措加大国有资本进入力度。在调增过程中,服务好大冶有色等企业改制上市,2009年底大冶有色股份公司挂牌成立;促成城投公司发行10亿元债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华新水泥等上市公司增发融资,20082009年分别A股定向增发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支持、指导美尔雅集团收购重组华耀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成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鼓励出资企业对外扩张,支持东贝集团在芜湖投资压缩机生产线;开拓环地中海一带国家市场。鼓励华新集团布点骨料和商品混凝土,进军矿物原料等领域,向水泥上下游一体化发展。鼓励三鑫公司实施对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等4个矿区的收购。鼓励美尔雅集团实施品牌延伸策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上,美尔雅与上海、广东等全国248个加盟商和70多家商场签约,欧美、非洲等地区的一些国家也积极要求代理美尔雅品牌服装。服务项目建设,华新(阳新)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宝钢黄石公司冷轧系列改扩建工程一期等一批技改工程竣工投产。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组织企业开展抱团取暖活动,11家企业签订了14个项目,完成工业生产总值(不含两家银行)139.2亿元、主营业总收入13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56%13.51%;实现总利润10.6亿元、总利税20.6亿元。

7国有资本运营在“试”字上下功夫,成效大。一是在融资方面。市国资公司通过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和商业贷款支持,累计融资2.76亿元“打包”回购41.04亿元企业金融债务;争取到省政府地方国企改制重组专项贴息贷款融资1.35亿元,用于解决我市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等问题,两年贴息期内,省财政贴息1555万元。二是在投资方面。代表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参股省联发投;用采矿权折股6000万股入股大冶有色控股集团公司;持有三鑫公司、宝钢黄石公司股份,持有美尔雅集团和嘉诚产权公司等股权。三是在重组方面。成功引进中信泰富,融资20多亿元重组冶钢集团钢铁板块资产;引进瑞士豪西蒙融资20多亿元,重组华新股份;引进人本集团,融资2亿多重组轴承厂等,这些重组后的企业发展迅猛,成为国内相关产业的龙头,并有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四是在管理方面。累计收取国资收益27. 36亿元,实现了国资收益零的突破,不仅为我市财源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支付推进国企改制重组成本打下了厚实基础。

8、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理论探索在“研”上下功夫,成效大究取得丰硕成果。一是对上报送调研材料受到充分肯定。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共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省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调研组和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等提交调研建议上百份,为国家出台《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出台《省“两型”社会促进条例》、《省国资监管条例》和国家完善扩大内需振兴十大产业政策、省制定新一轮国企大发展政策等提供了较高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经验总结材料全国全省交流或获奖。国企改革、业绩考核、产权管理等成功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国资系统交流,大冶市大国资探索经验引起国务院国资委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在湖北省国资系统和黄石市征文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约20。三是顺利完成重大专项研究课题。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省国资委统一安排,聘请武汉大学教授专题研究黄石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大纲;为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大纲贯彻落实到位,在利用黄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业投融资平台尝试国有资本运营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该产业投融资平台的作用,聘请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专题研究黄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方案。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回头看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组织研究了国资运营研究,提出了实施方案。另外开通市国资委网站、开办《国资监管》等内部刊物,及时发布信息,交流经验,开展理论探讨。

9、国企党建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彰显党建特色。要求企业党组织把“围绕一个中心、推进五大工程、创建四个机制”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彰显党建特色。宝钢黄石公司将党建纳入管理流程,通过流程操作推进党建。三鑫金铜是以金铜开采为主的矿山企业,安全是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探索了“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建模式,东贝集团探索建立的“和谐”党建模式,更具超前性和创建性,被推荐到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交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断涌现。二是建立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在市国资委机关和市国资委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中,市国资委党委成立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领导小组,有力促进了活动的开展,使两次活动等到顺利开展,成效显著,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批优秀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表彰,受到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三是企业“四好班子”创建加快推进。对出资企业党政领导全部实行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并选派企业高管人员参加省重点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培训班,举办企业管理专题讲座。东贝集团、华新集团被评为全省优秀四好班子。四是企业文化建设日益深化。市国资委先后举办了市国资系统庆“七一”国资之声电视文艺晚会、庆 “五一”职工游泳比赛等活动。各企业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大张旗鼓地组织了对本企业精神理念宣讲等文化建设,丰富了企业文化生活,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提高了企业战斗力。五是党风廉政工作得以加强。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出台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机关预防腐败体系任务,贯彻执行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成效显著。

四、大冶市大国资管理体制引起上级重大关注

在推进县级国资监管过程中,大冶市积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以深化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强化国资“双三”架构,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坚持监管与运营并重,走出了一条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高效率运营国有资本,大手笔助推县域经济的新路子。省国资委2008年在大冶市召开全省国资系统现场交流会,2011年作为唯一县级国资管理典型在全省国资会议上交流,并引起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关注。

(一)确保“两不”,建立完善大国资新格局

构建“双三”架构模式,建立完善大国资监管格局。20069月,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国资体制改革需要,大冶市决定,把国资职能从财政局分离出来,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国资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管理。组建市国资公司,市国资局与市国资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从而形成了具有大冶特色的国资“双三”架构模式,即“国资局+国资公司+出资企业”和“政府—国资局—主管部门”的模式。2008年,省国资委在大冶召开了全省市州国资委主任现场交流会,推介大冶国资“双三”架构模式。近年来,根据现场会精神,大冶市又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双三”架构内涵。

1、在机构上,不断档。在2010年的机构改革中,大冶市从编制上正规明确国资局为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与国资公司合署办公,原有职能职责不变,继续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监管运营授权国有资产。

2、在制度上,不缺口。20085月,大冶市印发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等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2009年,针对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为,防止产生由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现象的产生,又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规定凡到期的经营性资产,必须进行公开招、拍,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人情招呼”。2010年,又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统一全市通用设备配置标准,这些制度对国有资产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实行“两集中”,成功实现大国资新跨越

鉴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大、企业国有资产存量小的现实,大冶在继续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

1、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在全市17.65亿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12.65亿,占到了总数的71.67%,规模很大。前些年,单位国有资产都被各部门视为“自己的财产”,资产收益大都成了部门单位的“小金库”,造成了国有资产的贬值和流失。同时,由于国有资产分布上的不均衡,使部门间苦乐不均,部分单位怨声载道,严重影响了部门的积极性。为此,大冶市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实行了“四统一”的管理方法。

一是统一产权管理国资局代表政府行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把原登记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更至国资局名下,由国资局代表市政府拥有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国有资产的产权,杜绝和防止因所有权不明而引发的各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目前,全市已移交“两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158份,核发《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93份,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签订了国有资产移交协议。

二是统一购建预算管理。将国资网络与财政网络进行对接,并和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相结合,实行了行政事业资产占用编制制度和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备管理办法》,统一了通用设备的配置标准。国资局每年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按《管理办法》核定其标准、质量、数量的编制定额,按编制核定其当前资产购置及更新改造的预算方案。对于超编、无编资产和未按预算购置的资产视同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由国资局予以无偿没收调剂使用。截止目前,全市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153部,成功拍卖84辆,每年节约支出420万元。

三是统一公开资产处置。在组织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大冶市切实把好资产评估、公开处置、收入管理三个关口,纠正了原来单位分散占有、自行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位“小金库”的滋生蔓延。对处置交易的国有资产严格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资部门审核确认后报政府确定作为交易转让底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拍卖机构采用市场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拍卖,达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已成功拍卖法院办公楼、检察院办公楼等10处行政单位资产和大冶大酒店、冶金储运公司等11宗改制企业资产,这些资产评估价10115.69万元,通过招租、拍卖后收益达11398.3万元,增加1282.61万元。

四是统一行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由于历史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尽合理,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甚至出现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严重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大冶市积极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对部分单位现有办公用房、未处置公房、食堂、车库等附属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提交了《关于整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资源进行整合的意见。根据《大冶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出了整体规划、整合场所、合理布局、集中办公的建议方案。通过改革,优化办公资源、整合富余资产,实现合理配置,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共调剂办公场所1727401平方米,使工业经济中心、信仿接待中心等5个单位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革。

2、对全市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运营。一是对全市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为了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收益征管办公室,专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由国资局统一从原经营户手中收回,交国资公司对外统一实行公开出租、拍租,合同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期限执行,但原承租户要与国资局变更合同主体,租金也要参照现行市场标准或逐年递增。通过公开出租、拍租等形式对外租赁房屋27644.55平方米,三年来上交财政收益累计达924万元。

二是对国资收益实行统一收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后,对外公开招拍租,三年实现收入1200万元,比原来单位自行出租增加租金100多万元。改变了由原来单位分散占有、自行对外出租国有资产的行为,实现资产统一经营,收益集中收取,有效预防了各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达到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同时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又将汉办资产收归国资局管理。目前大冶市又在思索下一步如何将乡镇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运营的课题。

(三)拓展“两大”,不断探索大国资新路径

通过多年的改革改制,县域经济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格局,国有企业少了。但是,大冶市由财政局管钱、由国资局管资产,相互制衡,相得益彰的思路一直很清晰。企业国有资产比重少,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将这部分资产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以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助推县域经济。

1、做大做强国资公司平台。大冶市以国资公司为载体,盘活10余亿存量资产,先后成立了城投公司、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和森农水投资开发公司四个子公司,注册总资本达到4.8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近年来,大冶市做大国资公司融资平台,支持大冶未来新的经济增长极——大冶城北新区建设,先后融资近30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目前,新区“四纵四横”的路网全面建成,配套完善了基础设施;建成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入园项目44个,总投资108亿元。2009年,在全省113个开发区考核评比中,大冶城北新区排名第一。

2、不断扩大资本运营空间。大冶市在稳妥推进企业改制,做强做大国资公司平台的同时,结合发展需要,大胆摸索,通过多种新途径发挥国有资产“孵化器”的作用。一是注资黄石担保公司。国资公司投资3000万元黄石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占有37%的股权。该担保公司已定向为大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4亿元,促进了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筑巢引凤促招商。2009年,在城北新区征地88亩,投资6500多万元,建设六栋55000多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成功引进了香港汇星公司、浙江爱丽芬公司等大项目,每年可创造外汇收入3000万元,增加近亿元税收。三是建设机械专业市场。征地100亩,投资近1200万元,将全市分散经营40多家机械公司集中起来,建成了50个商业门店的鄂东南最大的机械专业市场,不仅优化了城市环境,更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了很好的平台。四是入股有潜力企业。10年前入股湖北三鑫公司,占有10.21%的股份,累计分红8894万元。2010年又出资2.03亿元入股大冶有色,支持省属企业加快发展。

五、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向和工作重点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为开创国资监管新局面指明了努力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20101223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讲话中强调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要更加自觉地走上科学发展道路,大力促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发展质的新飞跃。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全省国有经济发展,分别成立省联发投等投融资平台,旨在推进全省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全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为我们国有经济构建了发展平台;市委市政府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组织实施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三大战略,为我们国有经济提出了发展任务。

应该说,长期以来,市县在积极探索国资监管营运方式、途径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化国企改革上来,取得重大突破,成绩显著。现在,大规模的国企改革已接近尾声,市县应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把今后的工作重点转变到加强国资监管和运营上来,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加大国资运营力度,增强使命感,建设新国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重组,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要大胆探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黄石市国有经济如何在三大战略 中发挥好引领作用,就必须紧抓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政策和战略机遇,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黄石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至为关键。简言之,就是抓好六三三一一三三,即抓好“加快六个转变,推进三个聚集,促进三个提高;完善一个体系,建成一个基地,打造三大优势,实现三个增长。”

1)主要任务是“六三三”:

加快六个转变,即在方式上,加快从侧重监管向监管运营并重转变;在路径上,加快从侧重改革向改革发展并重转变;在战略上,加快从单纯退出向进退有序转变;在方法上,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产转变;在发展上,加快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党建上,加快从分类指导向整体提升转变。

推进三个聚集,即推动国有资本加快向重要行业、基础领域集聚,向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主导产业集聚,向具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集聚。

促进三个提高,即提高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引导能力,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国有资本整体运作效率和盈利能力。

2)奋斗目标是“一一三三”

完善一个体系,即在初步建成具有黄石特色的国资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其更加科学、更加完备、更加高效。

建成一个基地,即把黄石建成中部地区新型原材料基地。依托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产业,打造原材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黄石由传统原材料基地向新型原材料基地转变。

打造三大优势,一是做长产业链,打造产业优势。依托现有基础,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对冶金、建材、机械、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进行嫁接改造,延伸产业链,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服务业。二是做强做大重点企业,打造企业优势。黑色金属产业以新冶钢为龙头,重点发展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模具钢、不锈钢及耐热、耐冷、耐磨等特种合金钢材等优势产品;有色金属产业以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色)为龙头,重点发展电解铜、优质铜线杆、高精度铜板带和铜箔等延伸加工产品;建材产业以华新水泥为骨干,以“发展大水泥、淘汰小水泥、开发新材料”为重点,扩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规模,开发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纺织服装产业以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为龙头,发展棉纺、麻纺、毛纺和服装等产业,拉长产业链;机械制造产业以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锻压)、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为龙头,依托高新技术,重点发展汽车装备制造、制冷压缩机和光电等产品。三是做优品牌经济,打造品牌优势。除巩固提升已获得的“大江”、“东贝”、“HSDY”等中国名牌和“美尔雅”、“华新堡垒”、 “大江”、“东贝”等中国驰名商标外,继续着力培育发展新的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

实现三个增长,即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国有资产总量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达到650亿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规模不断增长,总量达到200亿元的目标;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收益达到1.5亿元,力争2亿元。

2、要坚决纠正国企改革一蹴而就的错误思想。应该说,大规模的国企改革已接近尾声,但这只是表明国企改革告一段落,决不能一劳永逸。要认识到,改革将是一个长期过程,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在前一阶段,由政府主导国企改革,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特定情况下作出的,成败得失,历史将会证明。但从本质上说,国企改革应该是国企自己的份内事。因此,下一阶段,国企改革主要做好的几项工作是:发挥国企改革的主体作用,抓紧阶段性国企改革收尾工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调整重组出资企业。

在发挥国企改革的主体作用方面,要重新定位改革的主体,国企改革的主体就是国企自己,而不是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因此今后要充分发挥国企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从改革的决策、启动、操作、完成和善后,都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进行;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不能本末倒置,更不能越俎代庖。实践证明,“拉郎配”式的国企改革是行不通的,是付出了一定代价和损失的。但这并不表明,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不能发挥作用;相反,作用广泛、深刻,比如制定完善国企改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搭建国企改制重组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引导监督国企改革依法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

在抓紧阶段性国企改革收尾工作方面,一是要有破难必胜的决心和信心。国企改革越是最后,硬骨头越是难啃,困难和挑战最后都集中在这个阶段,因此没有破难必胜的决心和信心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二是要坚持一企一策的方针。每个企业的现有条件各不相同,具体到改革的细节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因此不可能所有企业改革方式、途径是完全一致的,必须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各个突破。三是要始终做到依法依规操作。改革到了这一阶段,改革的政策法规已经相当科学完善了,来不得半点逾越和侥幸,改革的每一项决策、每一环节操作,都必须始终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四是要确保改革进度。实践表明,改革拖的时间越长,改革的成本将越高,不稳定因素也不断增多,改革的压力和难度随之加大。为此,必须抓紧改革的各项工作,制定出改革进度表,做到成熟一家迅即改革一家;不够成熟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改革任务。

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出资企业,要引导普遍建立起来。根据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引导、督促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起责、各行其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国有独资企业,国资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权利,但可授权董事会部分行使股东会权利;对国有控股企业,要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重大事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参股企业,要积极探索行使国有股权利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国有股权代表要切实代表国有股权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另一层是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出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许多企业从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不是结构不健全就是结构流入形式,运转不协调、不正常,以致企业内部在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上造成新的矛盾和冲突,突出的表现为:监事(会)缺位,董事长越位、经理沦为老二,董事长和经理为同一人,集团负责人同时是子公司负责人等等。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法人治理结构运转协调、高效,提升企业内部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调整重组出资企业方面。一是对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出资企业,要根据国家政策性关破政策,申报和实施政策性关破;对资不抵债、发展无戏的出资企业,依照《破产法》申请破产。二是对有一定亏损或资不抵债但拥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大投入、或者联合重组、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依法转让,做特做优。三是对基础性、公益型和战略性产业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加大投入、或者联合重组、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

3、要突破性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决纠正过分片面强调国“退”民“进”观念,历史和实践表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一夜消失,就是因为国有经济在这些国家、地区丧失殆尽;国内之所以出现一些地方领导“傍大款”、房地产失控等现象,就是因为国有经济在这些地方、这些领域被蚕食削弱了。反观中国令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就是得力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和不竭源泉;黄石市等市州的快速发展,就是得力于国有经济的支撑和拉动,功不可没。我们应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反思得失。

小平同志讲,什么是社会主义?一是公有制,二是共同富裕。小平同志还讲,在公有制当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核心。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从小平同志到现在的中央领导一脉相承,都强调了国有经济的重要性。没有国有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因此,必须坚决纠正我们在国有经济“进退”认识上的偏差,根据各地实际,有进有退,“退”得其所,“进”而有为。

要摒弃国有经济不能与“民”争利错误认识。市州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就应该增强增值力、拉动力、和谐力,必须同非公经济在一起跑线上(战略安全领域还应该优先),毫不迟疑、理直气壮、大张旗鼓、毫不动摇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奋起直追,增强使命感,建设新国企,使之不断做大、做强、做特、做优,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打下坚实基础。要在本级“十一五”发展规划、现有优势产业、重点骨干企业里前瞻国有经济“进”的方向、找准“进”的领域、明确“进”的重点。要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国有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在基础性、公益型、战略性行业做好文章、下很功夫,提高本级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的集中度,发挥本级国有经济的增值力、拉动力、影响力和维稳力。

4、要不断完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业绩考核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出资企业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体现,既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各级国资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从面上看,各级国资委现在进行的业绩考核基本都是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且都与薪酬奖励挂钩。国务院国资委从2002年起对中央企业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已经完成两轮;并对中央企业进行了任期考核。省级国资委先后从2004年起开始组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现正进行第二轮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尚未开始。市州级国资委先后从2005年起开始组织这项工作,起始时间不一,有的是2005年、有的是2006年、有的则从2007年开始,也可能有的尚未启动考核工作;任期考核基本都未启动。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极大调动和保护了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了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效显著,获得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积极肯定、出资企业的认同和参与。

下一步,应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在不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创造性地探索新的考核方式,形成分类考核、各显神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有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在完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途径上做文章,如引进经济增加值指标,逐年增加经济增加值权重;扩大经营业绩考核面,把适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漏地纳入考核范围;另外要吸纳国内外经营业绩考核成功经验,大胆探索股权激励等制度。而对那些侧重承担一定政策性、社会性任务的企业,也要纳入考核范围。当然考核方式和途径不可能与经营业绩考核一样,应该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和途径,出台一套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以调动和保护这一类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要尽快建立企业经营者市场选拔机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当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但时至今日,包括市县在内的国资监管机构“管人”职能尚未完全甚至没有到位,这是一个很严峻的现实。有的市县出资企业,不要说国资监管机构管不了,甚至市州党委、政府和组织部也管不了。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已经叫了好多年,但实质上有意无意地仍按行政级别进行管理。“管人”职能尚未完全甚至没有到位,国资监管机构就不能把出资人职责履行到位。比如对省管企业负责人的市州国资委出资企业进行业绩考核就无从谈起,成为一句空话。因为按照现行考核体系,考核的结果是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奖惩和任免挂钩的。这样一来,考核就兑不了现,激励约束机制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甚至损害考核权威。

市县国资监管机构“管人”职能必须尽快落到实处。但是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完全让国资监管机构一家“管人”也是不现实的。必须在现行干部管理框架内,积极主动和组织部门联手互动,探索市场选用企业负责人和党管干部原则相结合的机制。首先,市县出资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权限,不论规模大小,应该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和同级组织部门研究并报市县党委、政府决定,什么类型的企业由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和组织部门两家联合管理,什么类型的企业由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单独管理。再次,对于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和组织部门两家联合管理的,应该明确分工,建议由市县国资监管机构起主导作用;组织部门起最后把关作用,把关时原则上应充分尊重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意见。最后,无论是那一类企业的负责人,具体选用工作全程由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操作或特别必要时由两家联合操作。但必须强调的是,任免文件最宜由市县国资监管机构下发;过渡时期可由两家联合下文,但文头、文号以市县国资监管机构为主。

只有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市场选拔企业负责人才会真正运作起来。在市场选拔企业负责人,必须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一是要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二是要发挥市场的技术优势,提高任职考察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建立和利用好全国和区域性统一的国企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四是要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国企负责人的退出和保障机制。

6、要进一步扩大市县国资监管范围。目前,国有经营性资产分布从中央到地方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形式。中央只管经营性资产,主要因为经营性资产量大。而对地方来讲,经营性资产量相对较小,越往下量越小。而且,随着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大量的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退出国有序列。尤其市县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所剩无几,无论从企业数量,还是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大为缩水。为便于统一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可借鉴上海、南宁、深圳、大冶等市成功经验,争取本级政府授权,扩大市县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将本级金融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等都统一纳入到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中来,从而解决地方国有资产分散经营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状况。

7、要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力度。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大多数成立以来,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国资监管方式和途径,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下一步,至少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创新:

一是清产核资。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成立之初,一般对出资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但不全面、系统、彻底,或者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清产核资。大家知道,清产核资是搞好业绩考核、资本预算的前提。因此,组织对出资企业进行符合要求的清产核资,非常必要。同时,通过清产核资,可以真实、准确了解、掌握单个企业的国有资产实际存量和整体存量,为资本运营的正确决策和实践操作打下基础。

二是修订报表。市县国资监管机构的资产报表,大都是沿用以前经贸委的汇总式报表,不能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所有者权益,对开展业绩考核和资本预算工作将产生障碍。因此,必须修订报表,采用对出资企业合并报表的方式,而不是现在的汇总报表方式,以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所有者权益,为开展业绩考核和资本预算工作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企业财务审计。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对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定了《黄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对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经济行为进行事前控制、事中和事后监督,从制度上预防和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防御网络。加强外部审计监督。重点加强了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特别对一些国有改制企业在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进行一周公示。另外,向出资企业派出外部监事,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透明度,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要抓紧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市县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不多,但也有不少市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深圳、武汉等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黄石、宜昌等则在某个方面、某个领域进行了摸索,如黄石市国资委收取三鑫公司、宝钢黄石公司两家出资企业的股权收益,结束了长期以来国有资本收益为零的局面。所收收益,一部分经批准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支付,绝大部分上缴本级财政。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也于前不久出台。根据《意见》规定,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本预算的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其他负责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国有资本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具体下达到所监管(或所属)企业的预算,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年度终了后,由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组织收取、上交。企业按规定将应交收益直接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企业在经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使用单位。

《意见》的出台,将促使市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上议事日程,纳入正常工作范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根据《意见》,下一步,市州国资委一是应主动会商财政局制定本级国有资本预算的有关制度、编制办法、收支办法等;二是作为预算单位,要提出自己的国有资本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监督自己预算的执行,编报自己的决算草案,组织出资企业上交收益。

9、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模式。国资监管的三层架构建立后,如何发挥中间层次的国有资本运营作用,至关重要。而国资管理现行体制应该包括监管和运营两个层面,不可偏颇。应该说,一些地方在资本运营方面进行了很好探索,如武汉、深圳、南宁等地国有资本运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市县国有资本运营难以启动,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缺乏必要的营运资金。其资本构成以授权范围内的存量国有资产为主,存在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弱等特点,自有现金资本非常有限,有的市县国资公司甚至还和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合在一起。二是缺乏正确的经营理念和运营目标。三是缺乏精通资本运营的专业人才,甚至连精通财会业务的人才也有欠缺。

为此,下一步必须抓紧的几项工作是:一是进一步明确国资经营公司的职能定位,尚未同国资监管机构分开的尽快分开,把资本运营提上领导的工作日程。同时投入必要的资本运营现金资金,引进精通资本运营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说具备了启动资本运营的前提条件。二是要明确资本运营的目标和理念。国有资本的运营目标主要是保值增值,同时要兼顾资本运营对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起到实质性作用。要正确认识资本运营和企业经营的关系,二者是不同的,资本运营应该是以资本(资产)作为纽带集合众多企业,在不同时点、不同区域的有退、有进,有衰、有兴,有败、有成来实现的,进行的是资本运营,而非生产经营。三是要积极探索拓展资本营运方式和途径。要善于运用资本运营的各种手段,搞好对权属企业的整合。要探索利用收购、股权转让、兼并、联合、股权互换和控股参股等方式,促进资本的流动重组和保值增值。要注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项目投资等新业务,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积聚群。要加强对运营资本的预算管理,提高资本的总体质量和使用效率,使资本构成不断优化,积聚到关系国有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支柱型和先导性产业领域。

下面,继续以黄石为例,对推进国资运营进行阐述。国资运营,是做大做强国有经济,在发展大产业中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需要;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范和发展融资平台公司,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要集中优质资产自我强化融资能力。一是利用市国资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担保融资。二是利用市国资公司国资收益留存部分,聚集运营资金直接投资。三是利用市国资公司授权企业存量资产,吸引战略投资者融资。融资方式和可融资存量资产依据战略投资者意愿商定。四是利用市国资公司留存的国资收益部分,担保融资。五是利用市国资公司的信誉,信用融资。六是条件成熟时发行和经营公司证券(公司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

   要明确投资运营方向和项目。在投资运营方向方面,主要是根据“三大战略”的要求,重点围绕产业集群,集中力量做好产业的投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向优化提升现有产业项目,国有资本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打造产业龙头。集中投向接替和高新产业项目。集中投向现代服务业项目(金融、文化、物流、科技服务等)。在投资运营领域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相关的资本投资和产业投资、产权(股权)托管业务。在不断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控股一部分优势企业,参股一部分优质企业,投资证券、保险、金融等领域,不断做大做强国有资本。接收处置国有企业经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打包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企业所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开展企业财务顾问、投资咨询、重组并购等相关中介业务。在投资运营板块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板块(有色、三鑫、华新、工矿、武钢等在黄矿山等)。金融板块(商行、交行、滨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美尔雅期货、产权中心)。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光电、生物工程等)。房产板块(将华新、冶钢、美尔雅等所属的房地产整合,可将大桥局房产公司整体划转,也可与中茵集团合资)。物流板块(港口集团、冶金总公司、粮储公司、油脂公司、粮油交易市场等)。

投资运营项目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有色金属产业的力度,在监管和收取已经入股大冶有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万股权和股权收益的基础上,在发展壮大我省千亿元有色金属产业和我市有色金属产业集群进程中,寻找投入机会,加大市属国有资本的进入力度,主要考虑进入的项目有:大冶有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总投资45亿元,包括有色金属深加工项目,稀贵金属工业园和鄂东南公路物流及信息中心等五个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销售收入300亿元。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钢铁产业的力度,在宝钢黄石公司实施三期扩能工程项目中,加大市属国有资本的进入力度,主要考虑进入的项目有:宝钢黄石公司三期扩能工程项目,包括年产20万吨冷轧机组生产线、15万吨连退机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亿元。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煤炭产业的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筹建煤炭交易配送储备中心,计划总投资1亿元;省煤投拟重组工矿集团,利用工矿集团存量资产进入新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水泥建材产业的力度,充分发挥华新股份国有独资优势和国有资产存量,在吸引产业投资者投入进程中,寻找投入机会,加大市属国有资本的进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服装产业的力度,在建银股份处置所持美尔雅集团债转股股份进程中,寻找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资本进入机电产业的力度,总投资1亿元。进一步加强与省联发投、省鄂西圈投、省交通投和省长江投的联系和对接,发挥市国资公司产业投融资平台的引领作用,利用省国资委作为省各投资平台出资人的优势,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落户黄石。

总之,企业国有资产是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手段和不竭动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和国资运营是新兴国资管理体制的两个方面,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战略任务,不可偏颇。通过国有资产的严格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通过国有资本的科学运营,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为壮大国有经济,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不坍塌,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依据:

1国内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和制度比较研究,国务院国资委网。

2中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比较,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3、陈洪波.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地方实践及启示,宏观经济研究。

4、陈少晖.建立双层出资结构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财政信息资料。

5、钱津.论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6、李松森、曲卫彬主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7、王加春、王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30年,经济参考研究。

8、闵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四个创新,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