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送拍时虚假鉴定还是拍卖后虚报成交额,都说明拍卖市场存在假拍乱象。”张宁副会长解释说,“所谓假拍,包括三种情况:拍假,即拍卖赝品;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
文化部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兴保等官员认为,假拍的背后,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
张宁副会长举例说:“有的行贿者利用拍卖平台,鼓动受贿者送拍家中的赝品,而后与拍卖方和买受人联手做局当真品拍得高价,从而把黑钱洗白、完成行贿。”
针对拍卖公司假拍等一些不法行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说,中拍协连续十年通过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对拍卖公司的上缴税款、成交额等业绩情况进行评定,“但部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原因之一就是它的业绩真实性经不起检查”。
艺术品假拍背后隐藏行贿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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