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保障房保质的“杀手锏”是什么?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日前在检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时强调,保障性住房是百姓期盼的民生工程,各建设单位要加快建设进度,把住房质量放在首位,早日让群众享受到保障房实惠。(见6月21日《乌鲁木齐》)
房子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三大必需品之一,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更是衡量落实民生政策的检验标准。自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以来,新疆在安居工程建设上的投资,前所未有。据数据显示,2010年自治区建设6.5万套廉租住房。2011年新疆又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今年仅乌鲁木齐市就计划建设廉租房5000套、经济适用房1500套,公共租赁房5000套,建设量比上年增长43%。从这个数字就能看出自治区投入民生工程的力度非同寻常,特别是乌市领导在乌鲁木齐市红庙子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时强调:“把住房质量放在首位,让群众得实惠。”这是新疆民生之幸,百姓之福!
保障性住房,顾名思义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曾几何时,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是百姓生活的三大难。多少中低收入人群,工作一辈子买不起一套房,有的人为一套房子,要做十几年的“房奴”。近年来,党的民生优先、百姓第一的理念,把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进行。现在新疆不但多举措加大保障性建房政策的落实,而且在保证质量上也下大气力保落实。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日前在检查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时说:“一旦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这是落实保障建房最好的“质量”。缘何此说?因为在一些地方,因建保障房的种种条件和优惠政策的限制,一些开发商们为了利益驱使,使得保障性建房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前不久电视报道内蒙一地方廉租房,人还没进去,墙壁剥落、墙体开裂。这种现象不但让百姓心寒,而且严重玷污了党的民生政策。开发商偷工减料、唯利是图,那是无可避免的。但如何杜绝这种现象的不发生和少发生才是最重要的。乌市领导的这种追责“强调”就很有杀伤力和威慑力,它是建保障房保质的“杀手锏”。首先强调追究责任人,工程出现什何质量问题,将对一把手进行追责,第一个跑不掉的是一把手;二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责任人哪怕是逃到天涯海角,也将被追究责任。这就等于昭告自治区保障性建房的开发商们,谁敢让百姓住房没保障,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也是新疆建保障房质量的“杀手锏”!
有了领导如此的重视,新疆建保障房,何愁质量没保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