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三公”开支弄到网上才是动真格


周明华
5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是我们的目标。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这项工作要注重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强调,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6月1日《新京报》)
可见,中央对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非常重视,尤其在遏制“三公”支出的上涨的势头上,中央这次做了重要布署,将由财政部按程序于今年本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审议批准后,中央各部门将向社会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这样的动作顺应了时代所需,顺应了透明财政建设的必然要求。笔者欣然之余,也深感向社会公开“三公”消费的路还很长,要实现社会监督“三公”,还需要有一种法律的、制度的刚性机制保障明细账单全部公开,无任何保留地接受全体纳税人监督。
事实上,公开和监督每一笔“三公款”也是为了彻底廓清“三公”的支出本意。如果公共机构若是为了国家发展,为了改善民生,餐桌上该上鱼翅的照上不误;如果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己过嘴瘾,吃好、玩好,那怕是吃一个鸡蛋也是违法违规的。民众需要看到的是,所有财政支出是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不是所有支出都是合理、合法、合规的使用。公款出国与公务用车也是这样,考量“三公”经费是否违规乱开支的惟一尺码,便是这样的钱是否该花,纳税人是否同意,是否真正的用于公共服务。
实际上,政府公开财政预算,彻底将“三公”开支的账晒给公众细看,并逐条给公众诠注清楚,以方便接受公众全程监督,是本有之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之第四款、第六款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与“政府收费与采购”“政府收支”等确定为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直指财政预算与执行的常态监督。而要避免这种监督成为一句空话,就需首先进行制度性清障。比如花钱的是各级政府部门,预算与公开的又是不直接花钱的财政机关,这种制度设置颇似继续让人大代表与公众看不懂预算报告。
要使每一笔“三公款”都得到社会监管,以期尽快扭转当前一些官员“乱花公款不眨眼”的局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指数,我们除了进行前述的相关法律制度的补缺外,不妨大胆利用现行互联网的技术条件。我们可将不涉国家机密的部门的“三公”总额与每一分钱的开支均“晒”至各大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上,甚至大胆地“晒”至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上,开设醒目的日日置顶的专栏,使网民能跟帖举报。对一条举报帖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坚决问责,并非公开奖励举报人。我认为,如此坚持下去,是完全能够让“三公”消费成为一本明白账的,社会监督“三公”支出便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