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贫富差距扩大,根源就是政府推动的改革不彻底,甚至扭曲变形了,没有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形成一种公平的发展机会,导致了严重的机会不平等。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公共服务的提供,即公共消费的不平等。
单从农民工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与城市居民比较就能看出来,农村里至今仍有不少文盲。第一代农民工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可以理解,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还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就没法理解了。享用的公共消费不平等,就造成了社会群体性的能力鸿沟,致富的机会也就严重不平等。在这个起点上的过程一旦启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就会陷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自循环。这样的循环一旦形成,就很难纠正。这样一来,起点的差距,在结果上进一步放大,经过几轮循环,就会看到,差距全面放大了,并在代际之间传递。穷人就会一代接一代穷下去,形成固化的阶层;一旦形成阶层的固化,慢慢就会形成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当时看到的无产阶级是怎么产生的?就是由穷人这个阶层转化而来的,穷人一旦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那就是无产阶级的诞生。
机会的不均等,城乡之间最明显。现在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即公共消费的均等化,就是试图缓解机会不均等造成的后果。作为人,在现代社会要生存,获得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能力是离不开基本公共服务的。如果基本公共服务不能均等化,不能提供到位,那就意味着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基本能力的获得。这种社会群体能力上的差距,一旦进入市场竞争之中,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即穷的越穷,富的越富。财产或收入意义上的贫富差距,实质上是由消费意义上的贫富差距造成的。
如果不在这方面下工夫,而仅仅在收入分配的结果上做文章,那就意味着全社会劳动者的平均能力和素质难以提高,即人力资本的积累无法扩大。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从社会个体,还是从整个社会来观察,社会的就业状态难以改善,劳动生产率也就会原地踏步,甚至下降,劳动收入比重的提高就失去了现实的基础。寄希望于政府的再分配来救济穷人,劫富济贫,短期可以,长期不行;穷人少的条件下可以,穷人多的情况下不行。救急不救穷。这句话是有深刻道理的。济贫与增强致富的能力之间,后者显然更重要。我们重视了前者,忽视了后者,我觉得这是造成现在贫富差距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
2.公共产权制度残缺,公共产权收益大量流失。
我国是一个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却对公共产权收益不太重视,而更看重税收。公共产权收益应为国家所有,通过国家财政转化为全体国民享用。但现实是大量的公共产权收益进了部分人的腰包。很多暴富者,无一不与国有资产、土地、矿山、煤炭、湖海、景区等等公共资源联系在一起。这样的富豪不是在创造财富,而只是在转化财富。像浙江的一些民企老板,完全靠生产商品打拼,过了一二十年,才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这样的富翁是通过“创造”致富,而不是通过“转化”致富。
公共资源在进入市场过程中,其实现的公共产权收益,实际上被少数人所占有和享用。而从法律上看,我国的社会产权结构是以公共产权为主体的,但公共产权收益的放弃,实际上是在有意无意地制造最大的机会不均等,是最大的社会不公。所以,缩小贫富差距,要把公共资源及其收益有效地管起来,让其收益真正为全民所享用。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为了招商引资,大都把公共资源的收益暗补给了国内外投资者。在起步阶段,也许可以理解,但毫无止境、毫无约束地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经济上把公有制给瓦解了。当公有制异化为少数人发财致富的工具时,公有制也就名存实亡了。
如何把政治上的公有制,落实到法律上的产权制度,真正地把属于全民的财富管好,让全民得益,这是我国不亚于税收制度的一个重大问题。税收制度不合理,会造成看得见的不公平竞争,而公共产权制度的缺失,却会隐性地造成贫富差距的扩大。公共产权收益的流失,其实失掉的不只是收益,连同一块流失的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公有制应当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而不是相反,变成贫富差距扩大的加速器。
缩小贫富差距不能仅仅在收入分配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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