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备课笔记(一)


我的备课笔记(一)

 

   “以租代购”:是指个人待售的商品先以租赁的方式,签订购租合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购买,并以预付的租金抵销部分款项的行为。

   “以租代售”:企业将待售的商品出租给租户,并签订购租合同。租客可在一定期限内购买,并以租金抵销部分款项的行为。

   “以租代购”、“以租代售”这种营销模式很新颖,不排除未来它或将又是一个市场的新趋势。但它本质上是一种融资租赁,西方早有先例:

  有资料显示,在欧美发达国家,租赁购车模式不仅是汽车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种非常普及的汽车营销手段,对广大客户是种非常便捷的服务。目前美国采用汽车融资租赁方式售出的汽车达到汽车销量的35%,日本每年的汽车租赁销售规模为200多万辆,约占其全国新汽车销售量的15%,并呈不断增长趋势。

  据了解,在加拿大,汽车像自行车一样普及。不过,许多加拿大人开的车并非完全属于自己,不少人是通过“先租后买”的方式从车行提车。这种方式实际上是租车和贷款购车的有机结合。  

  同普通贷款购车相比,选择“先租后买”的消费者每个月的支出要少得多,而且在租赁期结束时,只需按照合同上确定的折旧价(或称尾款),就能成为车子所有者。如果车辆保养精心,租赁期满时车况较好,车主还有权把车卖了,用卖车钱将尾款交清,多余部分就是自己的了。如果你不想买这辆汽车,旧车可退还车行,再选辆新车。

  当然,要通过租赁方式真正提到车还需要通过信用机构对个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加拿大的信用机构一般通过一种被称为TDS的指数来确定消费者信用程度。TDS指数为消费者每月应付债款总额同税前收入之比,消费者要想顺利获得贷款,TDS指数最高不能超过40%。

  个人认为:当年轻的消费群体占了多数时。“先租后买”的方式更有价值。车款、购置税、汽车上牌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均可分期摊付,计入汽车租赁的成本中。最重要的是这些费用进行长期分期支付,既可以节省首付,又可以降低车辆使用门槛,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驾乘感受及时更换和选择汽车品牌,这些营销亮点成为他们接受该购车方式的主要原因。免去购车首付,还可分期付款,省下一次性购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