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货说开去,网络打假应该立体化


网货即网络上销售的商品,说到这个,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淘宝网。然而,网货不一定是假货,有可能是水货或山寨产品。什么是假货?如果是冒牌的,比如山寨包包也叫LV,混淆视听,以次充好,谋取暴利,那就算是了,甚至涉及到侵权或违法;如果是杂牌,消费者明知质量不好但买的便宜,那就不一定算了。

 

我们知道,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就有很多企业代工产品。像这些企业倘若打造自有品牌,在产品质量或创新上无疑是有一定基础的。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自然多了选择购买的对象。我们常说性价比,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没有品牌嗜好又能花钱买了实惠,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我们常说的水货,虽然于行货而言,更大的区别在于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缩水。但在现实中,仍然有那么多人对水货趋之若鹜,甚至于行货厂家或卖家也默认水货的存在。更有甚者,有一些专业卖场同时经营行货或水货,消费者只需要根据个人消费能力选购所需。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只是商品行销的一个途径罢了。

 

抛却水货、山寨不说,我们所指的假货一般泛指假冒伪劣。假冒的,前面已有提起,好理解。而伪劣产品,往往也有假冒的成分,并且产品设计尽可能加以伪装,近似我们常见的知名产品,质量上存在隐患,甚至于对人身造成伤害。这一类假货,肯定是我们监督或打击的重点,无论它存在于现实中还是网络上。

 

由此可见,网络作为一种销售方式,只是更便携了,无论是选货、购买、付款或是物流。而在现实中,我们也会在农贸市场看到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因此不能说是网络造成假货泛滥成灾,更不能说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零售平台是假货存在的温床。对于网购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消费者是受害者之外,淘宝也是最大受害者。

 

事实上,网购已经逐渐成为年轻一代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作为网络或社会商品的监管方,更应该重视如何因势利导,促进网购发展的规范化。而不是防微杜渐,因为网络有假货,就要棒打网络售假影响了市场秩序。而从现实到网络,从商场购物到网络购物,从法规到监管都是立体存在的,那么我们的打假也应该是立体化的。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贺强认为,假货侵权不仅仅是交易平台的问题,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电子商务的打假必须与全社会的打假相结合。单纯依赖电子商务平台打假,没有全社会的打假,打假是打不成的。他还鼓励打击网络假货和侵权,应该跳出网络,从更高范围内有一些创新。

 

简单来说,有这么几点需要我们去做:第一,现实打假与网络打假结合起来,由现实及网络关联起来,形成互动机制;第二,加强监督,完善举报机制,谁发现假货谁就举报,形成人人打假的局面,假货也就无处遁形;第三,打假不是淘宝一家的责任,作为媒体不能把矛头针对某一家,这样的枪打出头鸟于打假本身并无利处。

 

评论:彭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