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费乱象应予整治


    

进场费乱象应予整治
□ 掀髯一笑(武汉 公务员)
 
 
 
  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商场收取适当的进场费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高得离谱,有失公平,甚至唯进场费是图,放松产品质量的把关,就应当整治了。

  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据专业人员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以上卖给消费者。有了进场费这个东东,商品价格直接推高,实际上根本用不着对同一商品价格在中外市场上的悬殊进行比对,其实就是同一城市,超市的商品零售价格也常常要比批发市场贵两倍左右。

  高企的进场费这个东西不仅损及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大大地打击了相关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我了解的情况比简单地盘剥相关生产经营者更为严重。我曾经报道宣传过某品牌鸡汤,也曾经十分关心其进超市经营的事宜,后来经过了解发现,这些分散的作坊式经营者最害怕提及的就是进超市二字。超市里出售的假冒同样品牌的鸡汤,甚至于根本就不是这些商标共享者生产的。鸡汤经营户熬制一罐鸡汤成本就要40多元,而超市卖的鸡汤虽然也假冒了这一品牌,但价格却便宜得出奇,没有超过30元的。谁交进场费,谁就能登堂入室,超市在这方面的危害就不言而喻了:盘剥不了合法经营者,竟然就直接鼓励假冒伪劣,废了正品。

  离谱的进场费一方面不断侵占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有关部门曾在2006年出台过一份文件遏制进场费,但是收效甚微。这样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据称日本为打击进场费,措施法规既系统又严密,终于彻底改善了本国的商业环境。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只是泛泛而谈,不找准击打的“七寸”,要想清除不合理的进场费,谈何容易。
 
 

0514长江日报长江评论: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05/14/content_4817201.htm